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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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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526.2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46.72万元。其中,医药工业板块与医疗服务板块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83.08%和16.70%,医药工业板块为公司的主要业绩贡献的来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顾维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窦啟玲女士召集和主持。

  3、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之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19,402,212.32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9,802,347.1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后,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在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审后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3万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4,297.07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2023年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协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10点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3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韬先生主持。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淼先生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不存在重大缺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之审计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后,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2023年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4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19,402,212.32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9,802,347.1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后,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合规性要求。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2022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留存收益将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行业环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所作出的,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公告编号:2023-005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佰制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1月30日分别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变更之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集团母公司及成员单位的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集团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4、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相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5、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6、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益佰制药编制的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6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2022年年度末合伙人为45人,注册会计师为2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95人;

  (3)、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8,882.5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1,385.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514.90万元;

  (4)、2022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

  2022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2年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2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1,667.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1,041.00万元,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证天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过民事诉讼责任。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及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戴亮、戴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戴亮,项目合伙人,1996年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2000年8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戴波,注册会计师,1996年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2000年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邵富霞,2009年10月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06年7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5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21家。

  2、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亮、戴波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最近三年未受(收)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戴亮、戴波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进行审计工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证天通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业务规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业务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由于人力成本的增加,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万元,较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38万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在公司2022年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出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时,中证天通及相关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中证天通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经核查,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职业操守,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证天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职业操守,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证天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续聘中证天通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7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2年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及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4,297.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2022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运营及未来市场状况,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天华”),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其中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制药”)、德阳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阳肿瘤医院”)、贵州益佰女子大药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女子大药厂”)和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药业”)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61,362.42万元,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1、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1.1、商誉形成

  长安制药,成立于1993年8月19日,注册资本8,163万元,主要从事专业医药原料和制剂的生产和销售,现有抗肿瘤原料药、抗肿瘤冻干粉针剂、普通粉针剂、大容量注射液四条国家GMP生产线,拥有抗肿瘤药、心脑血管病药、抗感染药等多类药品。主要产品注射用洛铂为三代铂类独家抗癌药物,被批准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无法手术治疗的转移性乳腺癌和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具有水溶性好、抗瘤谱广、抗瘤活性强及毒副作用低等优点。2014年,公司通过并购取得长安制药100%的股权,2014年11月30日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合并时点确认商誉金额为47,275.96万元。

  1.2、以前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21年末,公司对收购的长安制药100%的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北京中天华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10073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2021年年度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839.51万元。

  1.3、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原因

  2022年,长安制药实现营业收入58,669.29万元,较上年同期88,023.23万元下降33.35%,完成上年业绩预测收入82,951.40万元的70.73%;实现营业利润8,430.32万元,较上年同期20,599.78万元下降59.08%,完成上年业绩预测利润21,287.22万元的39.60%。

  2021年,长安制药产品10mg的注射用洛铂被纳入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此次参与集采的有11个省,2022年3月10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批)拟中选/备选结果公示表》,10mg注射用洛铂中选,中选价格359.1928元/支,与原基准价格相比下降幅度为18%,其中,山西、广东、广西和河南分别于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20日和2023年4月1日开始执行集采价格。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考虑了该事项对未来业绩的影响。

  综上,公司结合长安制药运营现状、未来市场发展及行业政策等分析,判断长安制药资产组组合存在商誉减值迹象,根据北京中天华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2022年长安制药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为95,771.74万元、可收回金额为62,306.00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3,436.45万元。

  2、德阳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1、商誉形成

  德阳肿瘤医院,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门诊);青春期保健专业(门诊);围产期保健专业(门诊);更年期保健专业(门诊);妇女营养专业(门诊)/儿科(门诊)/儿童保健科(门诊);儿童生长发育专业(门诊)/肿瘤科/急诊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门诊)。2021年,公司通过并购取得德阳肿瘤医院70%的股权,2021年12月1日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合并时点确认商誉账面金额28,432.41万元。

  2.2、以前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21年末,公司对收购德阳肿瘤医院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2.3、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原因

  2022年,德阳肿瘤医院实现营业收入12,235.85万元,较上年同期13,850.92万元下降11.66%,完成上年业绩预测收入16,665.77万元的73.42%;实现营业利润1,442.91万元,较上年同期2,728.63万元下降47.12%,完成上年业绩预测利润3,188.16万元的45.26%。

  德阳肿瘤医院经营业绩下滑且未达预期,公司结合德阳肿瘤医院运营现状、未来市场发展及行业政策等综合分析,判断德阳肿瘤医院资产组组合存在商誉减值迹象。根据北京中天华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2022年德阳肿瘤医院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为45,336.71万元、可收回金额16,364.00万元,公司按照70%的持股比例计算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80.90万元。

  3、贵州益佰女子大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3.1、商誉形成

  女子大药厂,原名贵州百祥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25日,注册资本2,200万元,主要从事中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是中国首家专业服务女性健康的企业。201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苗医药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并购取得女子大药厂100%的股权,2013年7月31日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合并时点确认商誉账面金额48,226.50万元。

  3.2、以前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17年末,公司对收购女子大药厂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46.57万元。

  2018年末,公司对收购女子大药厂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040393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2018年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968.18万元。

  2019年末,公司对收购女子大药厂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北京中天华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208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2019年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92.87万元。

  2020年年度和2021年年度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3.3、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原因

  2022年,女子大药厂实现营业收入21,226.89万元,较上年同期24,956.09万元下降14.94%,完成上年业绩预测收入24,178.31万元的87.79%;实现营业利润5,454.17万元,2022年剔除土地处置收益2,979.34万元后剩余营业利润2,474.83万元,较上年同期5,130.33万元下降51.76%,完成上年业绩预测利润3,886.97万元的63.67%。

  女子大药厂经营业绩下滑且未达预期,公司结合女子大药厂运营现状、未来市场发展及行业政策等综合分析,判断女子大药厂资产组组合存在商誉减值迹象。根据北京中天华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2022年女子大药厂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为14,816.69万元、可收回金额7,910.00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906.69万元。

  4、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1、商誉形成

  民族药业,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4,815万元,主要从事硬胶囊剂、糖浆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滴丸剂的生产和销售。2010年,公司通过并购取得民族药业100%的股权,2010年10月31日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合并时点确认商誉账面金额4,500.40万元。

  4.2、以前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19年末,公司对收购民族药业100%股权所形成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北京中天华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212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2019年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62.01万元。

  2020年年度和2021年年度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4.3、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原因

  2022年,民族药业资产组组合经营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4,131.85万元,较上年同期59,320.73万元下降8.75%,完成上年业绩预测收入61,816.79万元的87.57%;实现营业利润4,793.54万元,较上年同期6,333.61万元下降24.32%。

  2023年3月27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司产品复方斑蝥胶囊在集中采购范围内,复方斑蝥胶囊是与民族药业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药品之一,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进行减值测试时,考虑了该事项对未来业绩的影响。

  综上,民族药业营业收入下滑且未达预期,公司结合民族药业运营现状、未来市场发展及行业政策等综合分析,判断民族药业资产组组合存在商誉减值迹象。根据北京中天华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2022年民族药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为14,948.52万元、可收回金额14,111.00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38.39万元。

  (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据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年度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6.96万元。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预计售价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据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80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于每年末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据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对长安制药老厂区房屋建筑物、设备等资产进行单项资产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96.80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4,297.07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4,297.0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证券简称:益佰制药公告编号:2023-008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在2023年5月22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50008(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地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淼、周光欣

  (2)联系部门: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51—84705177

  (4)传真:0851—84719910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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