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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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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7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制品和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业务以及跨境进口电商业务,同时布局了石墨新材料产业和养老大健康业务。

  (一)出口业务

  1、发制品业务

  公司主营发制品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男发块、女装假发、接发、教习假发、人发条、假发配件等以人发制品为主同时兼具人发化纤混合发制品等,主要出口地区为北美、欧洲、日本。公司发制品出口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具有从研发、设计、采购、精细生产、销售的完整产业链以及自有品牌。

  2、纺织服装业务

  公司纺织服装业务以OEM为主,主要包含各类针织品、服装、家用纺织品、纺织面料等产品的出口,主要出口市场为日本、欧洲、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公司通过不断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纺织服装产品。

  (二)跨境进口电商业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是一家全球优质消费品牌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为戴森、博朗、美赞臣、宝洁、费列罗、欧莱雅、LG生活健康等全球顶级跨国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一站式新零售解决方案。目前主要业务涉及食品、个人护理、消费电子、美妆、母婴、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服装等多个消费领域、多个品牌的经销以及代运营服务。

  (三)石墨新材料业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森汇拥有石墨矿资源,主要从事天然鳞片石墨的开采生产加工。公司通过九磨十选的浮选工艺,为下游客户提供较高纯度的石墨初级产品。

  (四)养老大健康业务

  公司子公司长生运营是一家轻资产运营的养老服务公司,可以为国内的养老机构提供从总体规划、功能设计、机构筹备、人员培训、养老体系建设与运营管理的全流程咨询服务。长生运营托管了新华锦集团旗下的长乐居国际颐养中心,该中心拥有国内最早引进的日式颐养服务模式和日式服务理念。通过该中心引入的日本养老品牌,不断叠加符合中国特色的多种养老业态,使得长生运营各项业务得以不断创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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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芳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公司的法人治理、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较好的完成了监事会的相关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不单独就其担任的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报酬。股东推举的监事不在公司任职不从公司领取报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兼任的行政职务从公司领取报酬,由经营管理层决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一、通过《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二、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4月26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029,842.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3,558,927.81元。2022年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558,927.81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355,892.78元后,2022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122,953.08元。

  鉴于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按公司股本428,778,21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15,864,794.10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9%,剩余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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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人员信息

  中天运首席合伙人:刘红卫,2022年末合伙人68人,注册会计师41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3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4,727.1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0,779.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6,714.98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家、审计收费5,544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1,438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天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张敬鸿,项目合伙人,200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徐建来,签字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红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1年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敬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和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建来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张敬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和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建来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天运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天运在2022及以前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关联方在产品销售、采购、物流、结汇购汇、房屋租赁等方面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航女士、董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

  3、其他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

  注1、注2:新华锦集团与鲁锦集团共同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进行反担保,2022年新华锦集团与鲁锦集团对公司子公司的最高担保金额度均为23,000万元,但在该担保总额度下实际使用的担保金额均为5,0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业务部门基于当时的业务开展情况、市场需求和价格进行评估和测算后的初步判断,为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但因实际市场情况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3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仍需与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

  2、2023年预计子公司仍需接受关联方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

  由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进行单独列示,300万元(含)及以下的零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租赁等其他关联交易按照同一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昌邑森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森汇”)

  注册地: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书东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鳞片石墨、可膨胀石墨、球型石墨、石墨纸、石墨烯;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邑森汇总资产25,435.43万元,净资产9,042.4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30,257.66万元,净利润1,457.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昌邑森汇是公司子公司青岛森汇副董事长刘书伟所控制的公司,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刘书伟认定为关联自然人,将昌邑森汇认定为关联方。

  2、青岛葆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葆桦”)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田庄镇小田庄村村西

  法定代表人:刘书东

  注册资本:5,0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石墨及石墨烯制品、球形石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锂电池组装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络科技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关联关系:青岛葆桦是公司子公司青岛森汇副董事长刘书伟所控制的公司,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刘书伟认定为关联自然人,将青岛葆桦认定为关联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葆桦总资产19,236.65万元,净资产5,929.15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27,449.95万元,净利润712.91万元。(未经审计)

  3、青岛金汇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汇”)

  注册地:青岛平度市田庄镇南坦坡村

  法定代表人:刘书伟

  注册资本:6,5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墨露天开采(依据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中高碳石墨加工;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金汇总资产17,321.80万元,净资产6,786.33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7,924.99万元,净利润-391.4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青岛金汇是公司子公司青岛森汇副董事长刘书伟所控制的公司,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刘书伟认定为关联自然人,将青岛金汇认定为关联方。

  4、香港宝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宝信”)

  注册地:ROOM 2 36/F SUNSHINE PLAZA 353 LOCKHART ROAD WANCHAI HK

  注册资本:1,740.20万元港币

  法定代表人:洪志权

  经营范围:GENERAL TRADING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港宝信总资产11,399.3万港元,净资产809.27万港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7,589.20万港元,净利润-506.73万港元。(未审计)

  关联关系:香港宝信是公司子公司上海荔之持股30%的参股公司,系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审慎性原则,香港宝信是公司的关联方。

  5、青岛中绵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绵”)

  注册地:青岛即墨市鹤山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杨为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服装、口罩(非医用)、针织面料、针织坯布、印花产品、坯布染色,普通货运(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中绵总资产36,907.33万元,净资产11,713.8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47,609.47万元,净利润1,033.07万元。(审计后)

  关联关系:青岛中绵是公司持股30%的参股公司,系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审慎性原则,青岛中绵是公司的关联方。

  6、青岛锦康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锦康”)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文体中心

  法定代表人:岳国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养老项目开发、经营(依据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健康信息咨询,健康管理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锦康总资产28,860.24万元,净资产11,881.0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0.23万元。(审计后)

  关联关系:青岛锦康是新华锦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是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7、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4楼028室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注册资本:7,90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贸易经纪;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面料纺织加工【分支机构经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公司代码:600735                                    公司简称:新华锦

  (下转B4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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