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此公司与郁金香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主营生产、销售农药、化工产品,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从事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作物变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化工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等,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郁金香公司是以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采购农药产品、销售化工品、接受委托加工等服务: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合同及订货通知单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酒店、物业服务,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等服务: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石化”)、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焦点”)、上海能健源生物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健源”)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丰区大丰港二期码头凸堤内南港路南侧(仓储二大道)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209820002019070300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除危险化学品】)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港口仓储经营;润滑油、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粗白油、化工产品、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塑料粒料、钢材销售;联运服务;货物配载;普通货运;危险品运输(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5452万元,所有者权益:45120 万元,营业收入5781万元资产负债率31.06 %。

  2、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 51 号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11475695412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2022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9624万元,所有者权益:10201万元,营业收入 5341万元,资产负债率65.57% 。

  3、上海能健源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 51 号2幢4层401室、402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仲汉根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114MA1GWH5D2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5 日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技术、生物农药(除危险化学品)技术、生物饲料技术、生物有机肥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 饲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2022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212万元,所有者权益:582万元,营业收入 3218万元,资产负债率73.69% 。

  三、担保对象及授权担保额度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有利于减少母子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整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9.8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6%。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公司现货贸易相同或相关联的大宗商品,包含但不限于甲醇、苯乙烯、乙二醇、PTA以及可能上市的纯苯等。

  2、投资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但也存在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1、交易品种

  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公司现货贸易相关的大宗商品,包含但不限于甲醇、苯乙烯、乙二醇、PTA以及可能上市的纯苯等。

  2、资金额度

  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期限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交易主体

  公司供应链事业部板块全资子公司: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全部交易主体保证金规模总和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期货交易。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大宗商品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公司将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操作,利用期货锁定采购及销售价格,配合公司贸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3)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保护盈利,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成立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套期保值操作小组并设立风险管理员岗位,按照决策、分析、交易、风控、交割等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各司其职。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5)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期货操作人才,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发现人才并留住人才,为期货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将期货与现货有效结合,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最大程度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商品期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最大程度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那个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的报酬为99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注1:2022年,签署杭氧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海星股份、辉丰生物、上海金桥、税友软件等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新亚电子、益丰药房、高能环境、通程控股等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杭氧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海星股份、兆龙互连等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新亚电子、益丰药房、高能环境、通程控股等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杭氧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药房、高能环境等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2年,签署杭氧股份、辉丰股份、税友股份3家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杭氧股份、辉丰股份2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杭氧股份、辉丰股份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复核了寒武纪、精功科技、辉丰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备查文件。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该解释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王彬彬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53.55万元,同比下降7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95.16万元,同比下降247.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1,364.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2.59%。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红股。公司2022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辉丰股份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金香公司”)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30,200.00万元。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9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李昌莲、花荣军、杨兆全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53.55万元,同比下降7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95.16万元,同比下降247.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1,364.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2.59%。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母公司净利润为-291,566,728.76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000,622.27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668,330,848.34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红股。

  公司2022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一年来,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情参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人仲汉根先生、裴柏平先生、杨进华女士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辉丰石化、上海焦点及上海能健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详细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3年年度拟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无单笔授信超过8亿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用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担保等。

  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使用要求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授信事宜中的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该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所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出具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A座三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有关说明

  ①审议事项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②审议事项1-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于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A座五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jshuifenggufen@163.com)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A座五层证券事务部,邮编:201815(信封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257268

  联 系 人:张小保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A座五层

  邮政编码:20181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6”,投票简称为“辉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