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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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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6,416.01万元,总负债为43,934.68万元,净资产为42,481.33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8,450.82万元,利润总额 74.51万元,净利润56.4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4.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64204408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00.3679 万元

  (4)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 1599 号骏达大厦综合楼 1605-1 号房

  (5)法定代表人:谢照

  (6)成立日期:2013年3月15日

  (7)营业期限:2013年3月15日至2063年3月14日

  (8)经营范围: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广告设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服务;公司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书刊项目的设计、策划;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广告制作服务;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房屋装饰;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3,586.40万元,总负债为72,052.84万元,净资产为171,533.5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46,334.65万元,利润总额31,792.90万元,净利润27,264.5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0,230.04万元,总负债为70,753.22万元,净资产为179,476.82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1,817.30万元,利润总额8,943.34万元,净利润8,943.3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5.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8290476X6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33号

  (5)法定代表人:李敏

  (6)成立日期:2008年 11 月 17 日

  (7)营业期限:2008年 11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理,住房租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水电维修,室内装修,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批发、零售:建材;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9,941.17万元,总负债为324,308.28万元,净资产为35,632.8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93,366.84万元,利润总额14,543.12万元,净利润11,098.1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4,966.60万元,总负债为324,227.82万元,净资产为30,738.78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20,354.70万元,利润总额-11,720.33万元,净利润-11,720.3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6.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1942455X2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段蟒

  (6)成立日期:1999年7月5日

  (7)营业期限:2009年7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电器修理;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珠宝首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061.83万元,总负债为14,084.33万元,净资产为6,977.50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26,347.34万元,利润总额-298.44万元,净利润-243.3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835.52万元,总负债为17,950.47万元,净资产为6,885.05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6,837.29万元,利润总额-122.95万元,净利润-92.4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7.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PTFAU9G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国际派写字楼A座619室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7)营业期限:2020年9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停车场服务;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53.49万元,总负债为4,449.32万元,净资产为-695.83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2,013.88万元,净利润-1,470.89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84.91万元,总负债为4,365.65万元,净资产为-780.74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13.21万元,净利润-84.9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8.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2252271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 175 号 303 室

  (5)法定代表人:邢肖峰

  (6)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3 日

  (7)营业期限:2008 年 12 月 3 日至 2038 年 12 月 2 日

  (8)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水电安装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保洁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安防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住房租赁经营。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4,319.87万元,总负债为187,584.88万元,净资产为16,734.99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72,749.26万元,利润总额2,937.54万元,净利润2,203.0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2,256.41万元,总负债为189,297.72万元,净资产为12,958.69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7,232.35万元,利润总额-4,776.30万元,净利润-3,582.2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9.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346683793K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818.5789 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15年7 月9 日

  (7)营业期限:2015年7 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旅游饭店;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休闲娱乐活动;专业停车场服务;充电桩的经营与维护;房地产租赁经营;美容美发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服务;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礼仪庆典服务;健康咨询;国内贸易、物资供销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83.40万元,总负债为1,345.13万元,净资产为-261.73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707.08万元,利润总额-609.94万元,净利润-462.2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46.46万元,总负债为1,316.21万元,净资产为-169.75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724.84万元,利润总额122.88万元,净利润91.9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0.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48299065H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03年5月21日

  (7)营业期限:2013年5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家庭服务;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工程设计活动;专业停车场服务;充电桩的经营与维护;房地产租赁经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国内广告;企业营销策划及形象设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82.98万元,总负债为4,595.23万元,净资产为887.75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2,829.73万元,利润总额46.61万元,净利润45.1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3月31日,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87.00万元,总负债为4,516.32万元,净资产为770.68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533.47万元,利润总额-137.73万元,净利润-117.0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上述被担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拟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基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拟通过债务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在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部分子公司债务融资所需的担保需求,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相关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提高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可持续发展,增强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能提高决策效率,解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效促进子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增强股东回报。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该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42,874.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59%。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9.33亿元,该担保总额度项下,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21,872.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55%,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84%。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30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2-030号)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9号)等相关公告。

  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在上述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自有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为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方向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及具体额度如下:

  (1)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上述拟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本次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具体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

  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行为,控制投资风险。

  (2)加强投资管理

  ①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针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②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指定专人负责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运作,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并指定专人对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③参与和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④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分析及调研,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并抄报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披露。

  三、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品种及理财产品,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本次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总额内适当配置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及数量,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

  3.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操作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4.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就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3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对2023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27,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信息”)、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庭网络”)、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同城”) 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分别签订相关服务合同,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2022年,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为14,099.16万元,未超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7,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9,766.39万元的2.62%,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具体办理与上述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等事宜。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因采购网络端口或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预计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及其分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7,000万元。鉴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涉及的同一控制下分子公司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本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本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83991313X;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姚劲波;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18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301室;

  (6)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2日;

  (7)营业期限:2005年12月12日至2035年12月11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市场调查;会议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邮政通信业务;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代理记账;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拍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拍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情况:姚劲波持有五八信息46.84%股权,张联庆持有39.82%股权,北京网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3.34%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38,019.93万元、总负债为748,578.55万元、净资产为-410,558.62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42,547.30万元、营业利润为-98,320.64万元、净利润为-98,176.70万元。

  2.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69405085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庄建东;

  (4)注册资本:29,650万美元;

  (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20、21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18、19层);

  (6)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5日;

  (7)营业期限:2007年12月25日至2037年12月2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计算机软件及相关网络技术的开发和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安装、维护、调试及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服务除外);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团体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从事计算机科技(音像制品除外)、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情况:ANJUKE HONGKONG LIMITED持有瑞庭网络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026,377.13万元、总负债为507,408.84万元、净资产为518,968.29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24,185.94万元、营业利润为36,688.96万元、净利润为30,689.45万元。

  3.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86448936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胡迪;

  (4)注册资本:10,668万美元;

  (5)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二层210-02室;

  (6)成立时间:2012年3月15日;

  (7)营业期限:2012年3月15日至2042年3月14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家政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销售代理;软件销售;日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创意空间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9)股东持股情况:中国分类信息集团有限公司(CHINA CLASSIFIED INFORMATION CORPORATION LIMITED)持有五八同城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704,942.01万元、总负债为1,550,730.24万元、净资产为154,211.7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87,877.23万元、营业利润为-70,467.99万元、净利润为-69,574.86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五八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五八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截止目前,五八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73%的股份),且五八信息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姚劲波先生同时担任五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瑞庭网络总经理,五八信息监事梁铭枢先生同时担任五八有限公司监事、五八同城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爱我家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五八信息、瑞庭网络和五八同城及其分子公司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责任主体。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2023年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拟与五八信息、瑞庭网络、五八同城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7,000万元,交易涉及向上述公司分别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内,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上述相关交易对方签署服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定价依据遵循市场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公司利益。该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业务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对《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向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27,0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时,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本公司子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服务合同模板。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3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回报及分红制度,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在综合分析股东回报意愿和要求及公司所处市场情况、行业特征、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和当期资金需求,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平衡,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与股东合法权益的合理兼顾。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规划的制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以保障公司未来经营持续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长期投资回报的同时,积极回报股东,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及调整股东回报规划。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总结历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规或政策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及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及独立董事的意见,适时对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以确保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及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要求。

  (二)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及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和当期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预期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具体预案,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

  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股东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具体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可以通过邀请中小股东参会、接听并回复股东热线电话、回复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和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预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如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通过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利润分配事项作出安排的,应当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持续发展需要,或遇到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根据相关规划确定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政策或事项作出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应由董事会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书面论证报告,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经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四、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式及间隔期间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及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持续发展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拟定该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及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在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在满足下列先决条件时,可以分配现金股利: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继续注重现金分红与股东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实现快速增长,可保持公司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性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论证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比例及要求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股份送转比例应当与业绩增长相匹配,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现金分红同时分配股票股利的,应当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说明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及其合理性。

  (三)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附则

  1.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相悖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3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25,590.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3.6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2,123.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94%)。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1. 2022年1-12月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

  ■

  上述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2. 2023年1-3月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表

  ■

  上述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到补助25,590.59万元,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收到补助2,123.28万元,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人民币25,590.59万元,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人民币2,123.28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因上述部分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2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在董事长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重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2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7,341.02万元,按同口径对比较2021年下降2.42%;实现营业利润-28,724.6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1.63%;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598.1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4.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1,14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2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263,897.37万元,较期初减少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9,766.39万元,较期初减少2.57%。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2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5,981,271.08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305,981,271.08元,报告期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49,040,595.25元。

  经公司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2008年6月1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7,462,566.83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报告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5,223,710.06元。截止2022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748,729,900.09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562,088,995.96元。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尚未变现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16,960,050.07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0,749,110.24元。

  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0,247,352.13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70,247,352.13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5,661,532.73元。本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2,874,900.00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期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2,156,400.00元。截止2022年末,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569,665,712.69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427,249,284.52元。剔除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后,母公司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8,091,177.13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587,751.79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之“公司在满足下列先决条件时,可以分配现金股利: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当年可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28号)等相关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

  经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08年6月1日起,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为保证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取得,确保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结果的合理与公允,本公司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该制度,2022年末,本公司聘请昆明风之铃市场调查与研究有限公司对百大新天地(原名百大金地商业中心)等用于出租的物业的相关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了昆明市《高新区办公物业、一环内、吴井路、新都会片区商业物业调查报告》,同时针对本公司在各区域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委托评估机构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的相关评估报告。

  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本公司2022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312,369.12万元,剔除2022年度新增转入部分,本报告期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746.26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2.37万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充分评估、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4,369,279.98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3,567,848.34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19,478.33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150,562,715.11元、其他减值准备49,029.86元、存货跌价准备170,208.34元。上述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26号)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2年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的基础上,董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董事会对本议案审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谢勇先生、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吕虹女士、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回避表决,由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陈立平先生回避表决,由公司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谢勇先生、代文娟女士、吕虹女士、解萍女士回避表决,由公司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拟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含现有债务到期归还后续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借款、已经审批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包括以公司房产、土地等提供抵押,或通过股权、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或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形式。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内,拟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工作需要按步骤实施债务融资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范围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3年度,根据公司整体融资安排,公司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融资拟需要提供担保。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解决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增强股东回报,根据该等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拟由本公司为其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对子公司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额度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4.7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5.28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等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将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其他新增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被担保子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并按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担保文件,约定具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029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为客户提供阶段性融资担保的议案》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公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信担保”,系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在日常业务经营开展过程中存在为有贷款需要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需求。2023年度,拟由公信担保在经营范围内为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公信担保在任何时点的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公信担保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9,626.49万元)的10倍,对同一被担保人的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5%。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结清之日止。被担保对象均符合贷款方及担保人公信担保要求的还款能力、征信记录等相关要求,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担保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融资担保余额计量、资产比例管理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等均严格按监管要求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上述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投资总额度中,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3-030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分别签订相关服务合同,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预计2023年度采购和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金额为27,000万元。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7,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9,766.39万元的2.62%,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具体办理与上述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等事宜。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3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拟继续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赔偿请求及保险期间内总累计赔偿责任)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年

  5.保险期限:1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确认《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确认上述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033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营,维护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及分红制度,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032号)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2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提交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述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3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2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除总议案外,提案编码按规定顺序排列,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依此类推。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2及4-10项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24号)、《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25号)、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3-028号)、《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029号)、《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3-030号)、《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032号)、《〈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上述第9项提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二)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3年5月25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君、卢冰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626688

  电子邮箱:000560@5i5j.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2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肖洋先生的主持下,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相关重大事项,合规召开监事会会议进行充分讨论与审议,审慎、客观地发表独立核查意见;通过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向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规范性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发挥了应有的督促、推动作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28号)等相关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系统评估,并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活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及核查后,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原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 持续完善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比较全面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2022年度进行了持续修订完善与健全,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活动各个环节能够得到合理控制,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及健康运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现有公司架构是适宜的,执行是有效的,不存在不合理的重大缺陷。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能够确保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控制、执行和监督的合规、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相应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4)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健全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今后,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公司仍应持续落实和完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为304,369,279.98元。经认真核查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04,369,279.98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26号)等相关公告。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3-03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033号)。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规划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该规划的制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通过制定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及规划,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实现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共赢。监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032号)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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