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红兰女士的书面辞职信,并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岳红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岳红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岳红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新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到任之前,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岳红兰女士仍将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庄小利女士(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补选庄小利女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增补庄小利女士为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鉴于岳红兰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陆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庄小利女士简历
庄小利,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管理会计师证书。2001年1月至2007年12月担任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担任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财务经理;2011年1月至2017年12月担任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师;2020年1月至2022年4月担任诚瑞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声集团)审计负责人。2022年4月加入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庄小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2022年公司计提各类减值损失482.31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3.8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8.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确定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22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3.8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8.42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82.31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 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 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tzb@riyingcor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0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是蓉珠
董事、总经理:陆鹏
独立董事:张方华
财务总监:庄小利
董事会秘书:梅勇申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0日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 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tzb@riyingcor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质文
电话:0519-68853200
邮箱:zqtzb@riyingcor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日盈电子二厂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3年5月12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5月18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119
联系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质文 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邮箱:zqtzb@riyingcorp.com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是蓉珠、陆鹏、独立董事王文凯、宋冰心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岳红兰、独立董事张方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2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7,307,887.2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639,849.1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分红。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独立董事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汇报。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5.00万元人民币(税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增补庄小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补选庄小利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拟增补董事陆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两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及管理,与最新监管规则和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公司拟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共计两项制度,董事会对以上制度分别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述制度内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拟订了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73万元(含税),与2021年一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行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5 号和解释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6 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