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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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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十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0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科精技”)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夏录荣先生以及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或存款事宜,公司财务部向上述两位负责人汇报沟通后,由上述两位负责人任意一方签字授权即可实施上述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a) 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或存款,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b) 投资理财或存款金额

  公司拟在2023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c) 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单个金融机构理财或其他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d) 投资理财或存款品种

  公司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须属于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存款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进行。

  e) 投资理财或存款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或存款所使用的资金须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f) 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夏录荣先生以及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或存款事宜,公司财务部向上述两位负责人汇报沟通后,由上述两位负责人任意一方签字授权即可实施上述相关事宜。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a) 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b) 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行为。

  (2)公司资金管理小组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3)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4)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人应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投资,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a)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b)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c)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d)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7.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12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举办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夏录荣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玲莉女士,财务总监罗贵林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zNYcF1Ef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尧、谢佳妮

  电话:0769-38899778-8888

  邮箱:winstech_19@winstechfield.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0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号),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535万股,发行价为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361,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1,429,079.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932,420.2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1040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7,779,515.8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00元,本年度使用187,779,515.8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87,779,515.8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951,006.5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255,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74,932,420.2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798,102.1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8,951,006.5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33,951,006.54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55,000,000.00元。

  具体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凤岗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塘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中不含理财产品255,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72.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7.0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299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5,5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2年7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清远铭科,对应增加实施地点广东清远;

  注2: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02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董事长夏录荣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统筹生产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对2023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清晰合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沈荣先生、古范球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信息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该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综合考虑公司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35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议案,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评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5名董事均回避表决),以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夏录荣、杨国强、孙加洪回避表决。

  回避后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境外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境外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13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180号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编码10.00 事项时,关联股东XIA LURONG、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国强、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

  提案5、6、7、8、9、10、11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 2023年5月15日 8:30- 12:00。

  3、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180号办公楼3-1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尧、谢佳妮

  联系电话:0769-38899778-8888

  传真:0769-38899778-8828

  电子邮箱:winstech_19@winstechfield.com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319”

  投票简称为“铭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03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在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1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甘新钊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信息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该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考评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3名监事均回避表决),以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之所需,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监事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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