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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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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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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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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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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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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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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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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林双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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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林双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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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林双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慧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采购活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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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至05月1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44@vip.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4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8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8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林双庆先生

  总经理:邱永志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游涛先生

  总会计师:邬良军先生

  独立董事:姜希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至05月1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44@vip.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斌

  电话:0833-2445800

  邮箱:600644@vip.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0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1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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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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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至议案13经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议案15经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6经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0月28日、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和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对议案8回避表决;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0回避表决;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12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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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江荔   王斌

  2.电话(传真):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七、报备文件

  1.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2.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3.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乐山电力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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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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