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煤气化为产业链源头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的工业。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CO+H2),生产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硝酸等;二是化学肥料产业,使用煤化工生产的产品生产新型肥料等;三是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丙烯等为原料,生产新型材料,后续产品为醇类、增塑剂、树脂、涂料等。近年来,公司致力于氢能源领域产业拓展与布局,并希望以此为切入点,跟进涉及绿色、生物质等行业发展趋势,推进本公司整体产业向绿色、低碳、环保方向持续丰富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1、煤化工产业简介。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主要包括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煤化学加工过程,煤中有机质的化学结构,是以芳香族为主的稠环为单元核心,由桥键互相连接,并带有各种官能团的大分子结构,通过热加工和催化加工,可以使煤转化为各种燃料和化工产品。
煤化工是中国特色,既是传统产业,又是新兴产业;作为全球煤化工产业化走得最远的国家,近年来在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上成效显著。在石油价格处于高位时,煤化工竞争优势明显;其次,从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看,煤化工将提供必要的能源安全保障,因此,行业将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同时随着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探索的不断深入,随着煤制芳烃、煤制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创新突破;现代煤化工将成长为一个既独立于石油化工、又相互交叉赋能的新兴产业体系。总体上看,中国现代煤化工“十三五”期间不仅产业规模大幅增加,生产装置运行水平不断提升,关键技术不断取得创新突破,而且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无论从创新能力、产品结构、产业规模,还是工艺技术管理、装备制造,均已走在世界前列。煤化工行业的发展将一方面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将形成技术优势,成长为有代表性的高端制造门类。
本公司煤化工产业链为传统煤化工与现代煤化工相融合的产业。本公司煤化工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用于生产合成氨,氢气、一氧化碳用于生产多元醇、甲醇等,二氧化碳用于生产尿素、纯碱等。本公司产业属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后续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强化清洁生产技术利用,不断调优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
2、纯碱产品。纯碱即碳酸钠,俗名苏打、石碱、洗涤碱,化学式Na?CO?,属于基础化工原料盐类;用于医药、造纸、冶金、玻璃、纺织、染料等工业。纯碱工艺包括氨碱法、联碱法、以及天然碱。本公司纯碱生产采用的工艺为联碱法,使用氯化钠(食盐、工业盐)、合成氨(由公司合成气生产制取)为原料,生产纯碱、氯化铵。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氯化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纯碱、氯化铵。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3、肥料产品。现代肥料分为传统肥料与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针对传统肥料、单质肥料而言的,传统肥料一般包括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和生态肥料三大类,而现代肥料除上述三大类之外还包括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精准农业的大气候下孕育、生长、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肥料产业。新型肥料是通过植物所需要的养分,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熔合,提高植物肥效利用率,起到农业增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改善土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复合肥属新型肥料,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结合测土配方进行肥料推广销售;另外,在氮肥领域本公司生产尿素、氯化铵。
尿素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尿素。
复合肥工艺流程:外购磷肥、钾肥加自产氮肥-复合肥。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经销商销售。
4、多元醇产品。多元醇产品包括正丁醇、辛醇、异丁醇、正丁醛和异丁醛等。多元醇产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正丁醇可作溶剂、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醋酸丁酯、磷酸酯类衍生物,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还可以用于生产丁醛、丁酸、丁胺、乳酸等有机产品及丙烯酸树脂;辛醇主要用于生产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己二酸二辛酯(DOA)等增塑剂及丙烯酸辛酯(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表面活性剂等;异丁醛主要用来生产异丁醇和新戊二醇,可用于合成泛酸、缬氨酸、亮氨酸、纤维素酯、香料、增塑剂、树脂及汽油添加剂等。新戊二醇是一种以异丁醛为主要原料(占新戊二醇原料成本的73%)的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途为制造无油醇酸树脂,特别是制造饱和聚酯树脂。
本公司以煤制合成气、外购丙烯为原料,生产多元醇、新戊二醇;后续延伸产业链生产聚酯树脂。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中间产品(加外购丙烯、甲醇制甲醛)-丁醇、辛醇、异丁醛、新戊二醇。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5、氢能源领域。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产业环节主要包括: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技术及相关零部件(双极板、质子膜,以及相关材料等),氢燃料发动机集成技术及部件(如电机、电控等),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
本公司氢能源产业拓展依托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产品主要为氢燃料电池电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集成)、氢燃料电池产业测试设备。近年来,通过示范推广,目前已有HCEA60、HCEA70及HCEA120三款发动机产品实现示范运行,总投运量45台辆、累计运行里程近200万公里,单车最大运营里程近15万公里、单车最长运营总时长超6,000h,示范场景涵盖市区公交、郊区公交及重卡。在氢耗方面,以10.5m氢能公交为例,其百公里氢耗约4.54公斤左右。通过近年来的示范运行及技术研发,整体产品成本呈现较快速下降趋势,为后续可能出现的市场机会,做好相关准备。
本公司自建加氢站项目规模:500kg/d、35Mpa,氢气充装站项目生产规模(产能):加工氢气能力3*1607公斤/天。上述项目为氢燃料电池汽车充装氢气燃料。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98,527,366.81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119,804,616.84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147,585,105.72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119,804,616.84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285,709,393.8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6%,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3.85%。
二、其他情况及提示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若在2022年12月31日至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或者转增的股本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较好的考虑并执行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稳定性及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方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
上述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构成关联方交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
1、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592714077229E;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丰公路139号;
注册时间:1998年10月5日;
注册资本:9,633.3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建东;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锅炉压力容器(按制造许可证经营)制造、加工,压力容器设计(按制造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机械设备、压力容器检测、探伤,化工工艺分析,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凭资质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8,832.63万元,净资产29,178.6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345.95万元,实现净利润7,094.1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参股联营企业;其参股额2,578.59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7.0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2、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582714124363C;
住所:杨舍镇城北路28号;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路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室内装饰,建筑材料、装饰装璜材料、水暖管道零件购销,下设餐饮、住宿、桑拿;停车场管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30.97万元,净资产3,560.3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8.32万元、投资收益147.15万元,实现净利润247.90万元。
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其出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3、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826MA1ME27J0K;
法定代表人:张光耀;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热力供应;环保技术咨询。
成立日期:2016年1月5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206.29万元,净资产14,179.6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73.72万元,实现净利润533.04万元。
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董事胡波先生、朱郁健先生均为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4、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5%以上股东):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582251503630H;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28号;
成立日期:1993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9,44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光耀;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无机化学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生物制品、化工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购销。本企业自制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所属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仪器、零配件等进口商品业务。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6,740.27万元,净资产36,395.7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58万元、投资收益10,048.01万元,实现净利润8,640.02万元。(母公司数据)。
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于2022年12月之前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离任未满一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贺小伟先生为该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多年合作单位,具备付款及交货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和坏帐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水、电等。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参照供电、供水单位价格执行)。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采购:化工设备及备件、配件。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在交易发生前,通过比价询价确定价格或进行招投标程序,并签订采购协议,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2、与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易内容:主要承担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及安装,单个工程量及金额均较小。交易定价:按市场价(交易发生前,按单个工程签订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工作量预算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定额结算工程款)。结算与付款:按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3、与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交易内容:该公司承担淮安(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应蒸汽业务,本公司所属地处该园区的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向其采购蒸汽。定价方式:政府指导价。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方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鉴于关联方江苏江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距离本公司最近,同时上述关联方历史上与本公司合作期限长,对公司有关化工生产系统、设备了解深,故本公司选择其作为公司的交易方而非其他非关联方。在实际发生时,公司采用招标或询价,按制度规定确定供应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和设备维护费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鉴于关联方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承担淮安(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应蒸汽业务,因此本公司地处该园区的控股子公司向其采购蒸汽。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上述交易事项不完全依赖于该关联方或为政府统一配套,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履行程序适当;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经会议审议,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背景及多年来提供中介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意拟续聘其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市场行情,签订业务约定书,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及业务信息。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3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3、投资者保护能力。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执业信息。2023年度公证天业拟执行审计业务人员安排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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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滕飞近三年签署了通用股份(601500)、斯莱克(300382)、博瑞医药(688166)等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近三年复核了亚太科技(002540)、展鹏科技(603488)、华宏科技(002645)等年度审计报告。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二次(出具警示函,详见下表),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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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诚信记录。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6、独立性。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7、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最近两年收费标准为:160万元/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以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提请续聘议案,建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恪守职责、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所是经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未发生变化。我们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体现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相关资质文件、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年度为单位,对前期经批准已发生或未来年度内将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重新审定,年度审议批准的额度包括以前年度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根据实际需要,本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等银行融资、融资租赁、其他融资业务等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子公司范围: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生态”)、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汀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智典”)、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萃”)。
合营企业范围: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固废”)。
联营企业范围: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昌物流”)。
1、以前年度经批准担保事项执行情况
(1)对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2)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担保 单位:万元
■
2、2023年度拟批准审定担保额度
(1)对子公司担保 单位:万元
■
(2)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
对华昌固废的担保额度,维持以前年度经审批的4,000万元的标准。
对运昌物流的担保额度,维持以前年度经审批的3,000万元的标准。
上述对子公司,对合营、联营企业的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为2023年度预计的最高限额,具体执行将根据融资方式落实情况、金融政策的变化及各方融资成本等,在授权总额范围内,有选择地进行使用;并尽量压缩实际使用资金数量,减少利息支出。
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本公司对担保事项按年度进行重新审核、批准,年度审核、批准的额度包括以前年度审批的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源生态
名称: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新型生态肥料生产、销售;日用百货、化肥、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货物装卸;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许可项目:农药零售。一般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货物进出口。
成立日期:2012年7月30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源生态总资产77,091.87万元,总负债61,511.55万元,所有者权益15,580.32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160.9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25.55万元,实现净利润336.75万元。
2、新材料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资本:31,4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安全条件审查意见所列项目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7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新材料公司总资产112,755.08万元,总负债56,576.33万元,所有者权益56,178.75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163.9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1,977.68万元,实现净利润39,693.27万元。
3、煤炭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60幢;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煤炭公司总资产6,060.45万元,总负债0.06万元,所有者权益6,060.39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7.81万元,实现净利润20.86万元。
4、进出口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303室;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批发(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肥、化工(除危险品)、钢材、针纺织品、塑料制品、机电、五金、电子产品、煤炭购销;工业盐零售。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8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24,270.16万元,总负债13,077.07万元,所有者权益11,193.09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151.2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399.81万元,实现净利润5,567.77万元。
5、奥斯汀公司
名称: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悦丰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聚氨酯材料的研发;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购销;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4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奥斯汀公司总资产6,745.58万元,总负债3,636.19万元,所有者权益3,109.38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5.3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43.23万元,实现净利润-435.36万元。
6、华昌智典
名称: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谈爱冬;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学产品及原料(在发改、环保等部门许可、备案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研发、销售;危险化学品其他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物流中心经营。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昌智典公司总资产21,518.36万元,总负债22,363.68万元,所有者权益-845.32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43.7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231.95万元,实现净利润-3,195.16万元。
7、湖南华萃
名称: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3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华萃总资产11,784.11万元,总负债7,775.50万元,所有者权益4,008.61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55.9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71.33万元,实现净利润273.58万元。
上述华源生态、新材料公司、煤炭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进出口公司,公司持股98%;奥斯汀公司,公司持股62.5%;华昌智典,公司持股55%;湖南华萃,公司持股51%。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各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8、华昌固废
名称: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光耀;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年1月5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昌固废总资产18,206.29万元,总负债4,026.62万元,所有者权益14,179.66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73.7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21.65万元,实现净利润533.04万元。
华昌固废注册资本4,000万元,本公司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0%。该担保事项发生时,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9.运昌物流
名称: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24幢4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奕;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3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运昌物流总资产1,985.57万元,总负债213.24万元,所有者权益1,772.33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7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27.67万元,实现净利润-227.67万元。
运昌物流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货币出资98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9%。该担保事项发生时,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体预计最高限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等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银行贷款的实际使用方案以及与有关银行的约定,在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银行的批准,公司将在上述批准生效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实际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为合营、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有利于增强被担保方自主经营能力,提高运营的效果与质量。被担保方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对其进行担保不会损害到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担保事项公平、对等;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5,090.38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03%。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3,970.96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80%。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批准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处于发展成长期,已披露的在建项目或拟规划项目投入金额较大;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本公司拟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后续在建项目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控制流动性风险。对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本公司拟按年度进行重新审议批准(本次审议批准金额包括以前年度余额),从而强化管理、控制风险。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批准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在遵循会议决议规定的条款下,授权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为不超过8亿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授权批准委托理财的基本要求条款及说明
1、委托理财目的。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后续在建项目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控制流动性风险。
2、委托理财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即:本次委托理财是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3、授权额度及期限。授权额度不超过8亿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参照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内控程序,以达到加强控制,降低风险的目标。
二、委托理财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是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使用,为后续在建项目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控制流动性风险。尽管本公司对上述委托理财事项设置了约束条件,能有效的控制相关风险,但不排除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风险事项的发生;对此,本公司将加强相关因素的跟踪监控,降低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本公司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目的、授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适当,能有效降低相关风险因素的发生;且本次理财事项,有利于公司积累或留存部分资金,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本次委托理财授权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委托理财授权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独立董事郭静娟女士、董事会秘书卢龙先生、财务总监赵惠芬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
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投资建设--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合成气的压缩、合成、冷冻等。新建一套氨合成装置,替换原有氨合成装置。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投资额:约38,356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
4、项目选址: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公司厂区内。
5、项目技术:先进的低压氨合成工艺技术(瑞士Casale公司开发的氨合成回路技术)。
6、建设计划及经济效益: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0个月,预设生产期为10 年,项目计算期为12 年;生产负荷为技改后第一年达到设计能力100%。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合成氨生产装置是公司产业链的上游工序,下游有纯碱、硝酸、尿素、复合肥等产品。根据本公司发展规划,采用新技术、提高装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节能、减排,始终是企业发展的目标。其次,本公司一直被评为纯碱行业联碱法工艺的“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以烟煤(包括褐煤)为原料的合成氨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需要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持续保持先进性。另外,原有装备使用期已超过10年(2005年建设),新旧更替符合装备预计使用期限。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低压氨合成工艺技术替代原有的高压氨合成工艺,有利于帮助公司节能降耗,提升产品竞争力。本装置投用后: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当量值将降低14.77千克标准煤,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价值将下降17.25千克标准煤。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是瑞士Casale公司开发的氨合成回路技术,能源利用效率高,热量回收充分。在工艺设计上采用的是新型绿色的氨合成生产工艺,淘汰现有的氨合成生产工艺流程,更加简练、设备选型合理、布置紧凑、能量利用更趋合理,本项目实施不仅是技术进步,还将显著提升劳动生产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必要、可行。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目的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能实现整个合成氨生产装置的生产控制系统达到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水平,达到本质安全生产目标;同时,能够降低能耗、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达到节能降本的目的。
2、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采用先进技术,对原有生产装备进行替换;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显著提高本公司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实现节能、降本、增效目的。由于原生产装置使用期已超过10年(2005年建设),新旧更替符合装备预计使用期限。
3、存在的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整体经济形势、融资、相关方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对此,公司将事前做好筹划,提前做好应对预案控制风险。
(2)项目运营风险。项目的建设、运行涉及环节多,可能存在某一个环节出现偏差,影响项目建设、运行的效率及效果。对此,公司将加强计划管理、检查督导,为项目平稳、有序建设运行提供保障。
(3)安全、环保风险。项目属于化工类,不排除存在一些未识别的安全、环保隐患或细节问题。对此,公司将依托现有管理组织、机制过细工作,做好事前防范工作。
另外,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对项目建设、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跟进政策变化,做好预测分析、跟踪管理工作。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2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904,936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证券账户名称: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00元/股,过户股数为9,904,936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
3、2022年4月20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标准要求:以“十三五”末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以“十三五”末为基数,劳动生产率(人均产值)增长超过20%。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04,497.34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48.29%;2022年度人均产值288万元(不含税),劳动生产率(人均产值)增长率55%。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第一批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即解锁4,952,468股)。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业绩情况,《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2022年度业绩考评指标已达成。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考核条件已经达成,该情况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17号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3年4月底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2年4月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904,936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性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可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3年4月底届满,第一批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即4,952,468股,解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在存续期内管理、处置、分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2022年度,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变更事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肥料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购销。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肥料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购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低压液化气体(液氨)、冷冻液化气体(液氧、液氮、液氩)、压缩气体(氢气);气瓶充装:压缩气体(氢气)。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工业盐;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
三、相关事项说明
以上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285,709,393.8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6%,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3.85%。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金融政策趋势,结合自身实际,在控制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各商业银行最终授信为准。授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批准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授权批准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3: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2)议案11、12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已经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8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卢龙、费云辉
3、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4、邮政编码:2156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74”,投票简称为“华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晓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董事会编制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核算方法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所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基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发生的交易,其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执行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285,709,393.8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6%,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3.8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经审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及专业履职能力,且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文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