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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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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02                                                  公司简称:海创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的国际化创新药企业。公司以PROTAC靶向蛋白降解和氘代技术等平台为基础,专注于癌症、代谢性疾病等具有重大市场潜力的治疗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由于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核心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创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等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25,136.73万元,研发投入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和储备项目的开发等。

  公司主要产品管线针对不同靶点在研多款全球创新药,在研药物产生销售收入前,公司需要在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产品生产与控制等诸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99,511.33万元。药品成功上市前,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如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且现阶段公司相关在研药品的研发支出均予以费用化,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继续出现经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研发正常推进,不断有优秀人才加入,现金储备情况良好,且公司核心管理及研发团队稳定,在创新药研发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拥有共同的愿景:基于对疾病领域的深入理解及靶向创新药开发的独到经验,加速推进创新药的临床开发,解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造福人类健康。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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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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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主要业务

  海创药业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的国际化创新药企业。公司以PROTAC靶向蛋白降解和氘代技术等平台为基础,专注于癌症、代谢性疾病等具有重大市场潜力的治疗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以“创良药,济天下”为使命,以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可负担的药物为重点,致力于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满足重大临床需求、具有全球权益的创新药物。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成员曾就职于大型跨国制药企业,在创新药研发、临床研究、注册申报、生产、商业化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领导或参与了国内外多个创新药的研发、上市及产业化。公司凝聚了国际前沿技术和全球视野的优势,挖掘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在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重点布局,自主搭建了靶向蛋白降解(PROTAC)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转化医学技术平台。公司自主创新能力覆盖了全部创新药开发及产业化的技术环节,形成了从早期药物研发到后期商业化领先的研发优势和雄厚的技术及人才储备。

  2、 主要产品

  公司依托于上述核心技术平台,以自主创新为主,并通过自主研发与合作引进进一步丰富公司管线,公司产品管线全球竞争力逐步提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癌症和代谢疾病领域构建了有13项在研产品的产品管线,核心产品治疗前列腺癌症的HC-1119提交了新药上市申请,有3项产品提交了新药临床申报(包括1项美国FDA), 有4项产品进入临床试验的不同研究阶段。

  公司在研主要产品所处关键研发阶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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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HC-1119 中国NDA已获NMPA受理,审评进行中。

  2、HP501与XO抑制剂联用IND后可直接进入临床II期研究,因此相应研发阶段标识为非实心箭头。

  3、HP558 已在欧洲完成I期试验,相应的研发阶段标识为非实心箭头。

  核心在研产品主要情况

  (1)HC-1119(通用名:氘恩扎鲁胺)

  HC-1119是基于公司核心氘代研发药物平台自主开发的雄激素受体(AR)抑制剂,用于治疗转移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前列腺癌是常见的泌尿系统恶性肿瘤,位居全球男性癌症发病率的第二位和癌症死亡率的第五位,2020年全球前列腺癌新发病例数达到141万。近年来,中国前列腺癌的发病率呈现上升趋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到2024年,中国前列腺癌新发病例数将达14.4万人,到2030年中国前列腺癌新发病例数达到19.9万人。预计到2024年中国新增前列腺癌mCRPC病例数将达到16.0万人,并于2030年达到17.6万人,其中2019年到2024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9.5%。对于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仍是推荐的首选治疗方式。

  HC-1119已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研究表明较市场上恩扎卢胺相比HC-1119具有以下优势: ①有效性好;②安全性好;③病人依从性更好;④专利有效期更长等优势,有成为Best-in-class(同类最佳)品种的潜力。在中国开展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的末线治疗(阿比特龙/化疗后的mCRPC)已完成临床III期数据分析,并于2022年6月经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评估达到主要研究终点,临床III期数据入选2023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ASCO);HC-1119上市申请于2023年3月获NMPA受理,目前审评正在进行中。HC-1119用于转移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的一线治疗III期临床试验正在全球多个中心推进中。公司正积极开展商业化团队建设、积极筹备药品市场准入,争取新药上市批准后尽快实现上市销售。如果HC-1119获得批准,将是首款获批上市治疗阿比特龙/化疗后的mCRPC的国产创新药物,有望填补这个治疗领域的空缺市场,解决患者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同时,HC-1119具有治疗早期阶段的前列腺癌(如转移的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非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nmCRPC等)的潜力。

  (2)HP518

  HP518是公司基于PROTAC核心技术平台,自主研发的针对新型内分泌治疗(NHA)失败的晚期前列腺癌的AR PROTAC分子。HP518作用机制是通过PROTAC分子的靶点识别部分和E3连接酶识别部分分别同时识别和连接靶点AR和E3连接酶,通过拉近靶点AR和E3连接酶,促使泛素蛋白转移至靶点蛋白,从而对靶点蛋白进行泛素化标记,促使靶点蛋白通过蛋白酶体途径降解。基于PROTAC技术自身特性,HP518将有望解决前列腺癌耐药性这一长期困扰前列腺癌治疗的难点,成为新一代前列腺癌治疗药物。

  目前,NHA仍然是晚期前列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但在治疗过程中,AR易产生包括点突变及剪切突变在内的多种突变,从而导致患者耐药。有研究报道通过液态活检循环肿瘤细胞和ctDNA检测发现,大约有5%-30%左右的CRPC患者存在AR突变(Romanel A, et al.,Plasma AR and Abiraterone-Resistant Prostate Cancer.Sci Transl Med.2015 Nov 4;7(312):312re10.

  )(Azad AA, et al.,Androgen Receptor Gene Aberrations in Circulating Cell-Free DNA: Biomarkers of Therapeutic Resistance in Castration-Resistant Prostate Cancer.Clin Cancer Res.2015 May 15;21(10):2315-24.

  ),而其中与临床治疗有效性相关的点突变主要集中在配体结合区(ligand-binding domain, LBD)的8号外显子区域,主要包括了L702H、 W742L/C、T878X、H875Y、F877L、T878A/S等。8号外显子的突变可能会改变现有AR拮抗剂药物与AR的结合,从而导致耐药,这是巨大的未满足的医疗需求。

  HP518能同时降解野生型AR和点突变型AR,目前研究数据表明其具有以下优势:①稳定性好;②具有良好的口服生物利用度;③降解AR活性高,DC50达到pmol级;④肿瘤组织暴露量高,成药性强;具有解决晚期前列腺癌症患者因AR突变导致耐药性的潜力;同时由于PROTAC的药物作用机制为通过AR降解完全消除AR功能,对AR的抑制作用更强,因而HP518在抗雄治疗方面预期较NHA具有更好的疗效,具有用于治疗早期阶段前列腺癌(mHSPC,nmCRPC,mCRPC等)的潜力。HP518于2022年1月实现首例患者入组,目前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爬坡Ia期临床研究,正在按计划顺利推进中。HP518在美国递交的剂量扩展Ib研究申请于2023年1月获得批准,目前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准备工作。HP518在中国的临床试验递交申请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HP518是国内首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口服AR PROTAC在研药物。

  (3)HP501

  HP501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尿酸盐转运体(URAT1)抑制剂,通过抑制URAT1的活性,减少尿酸盐的重吸收,从而促进尿酸排泄,降低血尿酸水平,拟用于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我国的流行病学调研数据为滕卫平教授的研究团队通过汇总44项研究数据,涉及中国大陆16个省,超过15万人群,提出中国大陆地区高尿酸血症的总体患病率为13.3%,与全球发病率2.6%-36%相当(弗若斯特沙利文《代谢疾病创新药物市场研究》)。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7.39亿人增长到2020年的9.28亿人,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8%。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持续增加,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在2025年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将达到11.79亿人,2020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9%,预计2030年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将达到14.19亿人。痛风为全球常见疾病,据流行病学统计,全球痛风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1.7亿人增至2020年的2.1亿人,复合年增长率为5.8%。预计到2025年全球痛风人数将达到2.7亿人,并于2030年达到3.3亿人,期间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5.0%和3.7%( Liu R, et al., Prevalence of Hyperuricemia and Gout in Mainland China from 2000 to 2014: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Biomed Res Int. 2015;2015:762820.)。目前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的药物主要有三类:①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包括别嘌呤醇和非布司他;②尿酸氧化酶类,包括长效尿酸氧化酶的普瑞凯希和基因重组尿酸氧化酶的拉布立酶;③URAT1抑制剂,如苯溴马隆和雷西纳德。用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治疗高尿酸血症大约有40%-60%的患者血清尿酸浓度不能控制到理想水平(小于360 mg/dl);尿酸氧化酶属于重组蛋白分子,用药后有产生抗体的风险,导致疗效降低;URAT1抑制剂苯溴马隆有较严重的肝脏毒性作用,用药后存在产生爆发性肝炎的风险,有研究(van der Klauw MM, et al., Hepatic Injury Caused by Benzbromarone. J Hepatol.1994; 20: 376-379.)报告了1例中国患者服用苯溴马隆导致肝损的病例,同时对文献进行了检索共有9例苯溴马隆肝毒性的报告病例有3例死亡,3例采用的肝移植治疗。9例患者中1例来自荷兰,1例来自土耳其,3例来自中国,4例来自日本。此外,定期安全更新报告列出了11例患者的苯溴马隆相关肝毒性,其中9人死亡;然而,这些未公布数据的细节无法获得;临床试验中,有部分患者服用雷西纳德后出现高肌酐血症,雷西纳德存在肾脏毒性风险。因此开发疗效好、安全性高的治疗高尿酸血症/痛风的药物将创造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HP501是全新分子结构,URAT1抑制活性高,安全性良好。①在前期药物筛选阶段,对HP501进行了肝细胞毒性和线粒体功能测试,数据显示HP501对肝细胞没有毒性、不抑制线粒体功能和BSEP转运体;②在临床前毒理研究中,选择类人的灵长类(食蟹猴)动物为毒理评价的大动物,HP501每天给药一次、重复给药39周GLP毒性试验结果显示,HP501未观察到损害作用的剂量(NOAEL)为150 mg/kg;③在食蟹猴中建立了肾功能安全性评价模型,HP501 150 mg/kg每天给药一次、重复给药39周GLP毒性试验结果显示,在血生化、尿液检查、肾脏脏器重量及系数、肾脏大体解剖观察等方面未发现有明显异常,肾脏组织病理学未发现与HP501有关的明显改变;④HP501为缓释制剂,在体内可以持续释放,以避免药物峰浓度(Cmax)过高可能导致肾损害等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⑤HP501不经尿液排出,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⑥HP501在临床试验中尚未发现肝肾毒副作用,未发现与药物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良好。

  公司已经开展并完成了HP501多项Ⅰ期和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HP501具有良好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目前正在开展Ⅲ期临床试验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公司也提交了HP501中国联合用药(联合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的IND申请,已获NMPA受理。

  (4)HP558

  食管癌是消化系统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中国食管癌的病理类型以鳞癌为主。2019年,食管鳞癌在中国的新发病例数为25.2万,预计到2024年和2030年将增加到29.4万和34.6万,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3.1%和2.7%。2035年,食管鳞癌的新发病例数将增长至38.5万人,2030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2%,食管癌药物市场仍具有广阔的空间。

  HP558为公司海外引进品种,是First-in-class的生长因子共受体CD44v6抑制剂。研究表明,CD44v6在具有转移能力的癌细胞中高表达,能改变细胞之间、细胞与基质之间的粘连,增加细胞与透明质酸的亲和力,因而增强肿瘤细胞的迁移能力。已有研究报道CD44v6在食管癌、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和胃癌等组织中高表达,与肿瘤的发生、发展及转移密切相关,因此该产品具有应用于多种实体瘤治疗的潜力。目前,公司正在开展中国临床试验的转化医学研究。HP558具有以下优势:①可同时抑制肿瘤生长及转移;②与化疗药物联用表现出了良好的协同作用;③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及耐受性;④具有与多种治疗联合用药的潜能。该项目在欧洲已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并已获准在中国境内开展首个针对晚期食管癌适应症的Ⅱ期临床试验。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CMC的技术工艺转移及在中国的临床产品生产。

  (5)HP530S

  粘附斑激酶(Focal Adhesion Kinase,FAK)是一类胞质非受体蛋白酪氨酸激酶。FAK在细胞信号转导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细胞内非受体酪氨酸激酶,是整合素介导的信号通路里的关键调节因子。FAK的过表达在多种肿瘤类型中均有报导,包括卵巢癌、乳腺癌、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前列腺癌和头颈癌,且与较差的临床预后相关。相反,FAK的抑制或降解已被证实可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迁移和侵袭。有相当多的临床前肿瘤模型实验表明FAK抑制剂和化疗、放疗、免疫疗法联用能显著提高疗效。

  HP530S是海创药业运用氘代技术开发的氘代药品,目前,该产品的中国专利已获得授权,全球专利正在申请中。HP530S是一个高活性的FAK抑制剂,临床前毒理学数据显示其安全性可控,药效学结果显示,单药对肿瘤细胞增殖及迁移具有抑制作用,且其联合治疗表现出强效的抗肿瘤作用。HP530S临床前数据证明可抑制肿瘤转移,有望提高局部免疫功能,从而增效靶向药物、化疗药物以及免疫治疗的药效。HP530S具有和多种药物联合治疗实体瘤的潜力。HP530S片拟用于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于2023年2月获得NMPA受理。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新药研发过程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新药申报等阶段,新药研发周期长、技术壁垒高、风险高,公司通过专业、国际化的研发思路,搭建了PROTAC、氘代药物研发等技术平台,自主研发多个创新药。通过立项管理、新药发现项目管理、开发项目管理、上市后研究准备等多个环节,拉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针对疾病细分领域,聚焦于癌症、代谢性疾病等领域,对特定靶点开发具有潜在临床价值,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药。与此同时,公司加强国际化能力建设,快速建立并推进商务团队,积极寻找商务发展机会。

  公司核心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获得,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会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的部分非核心工作外包于第三方服务公司,包括药物发现阶段的部分化合物合成工作、临床前的药理及毒理试验、临床试验的CRO及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等。

  2、采购模式

  公司属于创新驱动型企业,目前产品均处于在研状态,其采购内容主要为研发所用物料及CRO及CMO/CDMO公司提供的临床前试验、临床试验、委托生产等专业服务,提供专业服务的CRO公司由公司在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中择优遴选。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确保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采购计划按“年度预算、季度规划”的原则组织实施。根据审定的采购预算、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投资计划等安排采购事项,确保采购需求及执行合理,并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

  3、生产模式

  公司尚不具备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设施和生产能力。对于公司用于临床试验的药品,委托有资质的CRO企业、药物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公司预期在产品上市前期采用CMO委托加工的模式进行商业化产品的生产,目前正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筹建满足国际标准的GMP生产厂房、配置先进软硬件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基地。公司遵循上市许可人制度原则(MAH),已初步建立符合MAH要求的QA部门和保障药品上市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质量体系,确保未来商业化产品符合GMP的要求。

  4、销售模式

  作为一家创新药企业,公司在产品开发的全过程中,会及时评估各个产品管线的潜在商业机会,分析市场竞争环境,制定最佳的商业化方案,在产品上市前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截至本报告期末,主要产品均处于在研状态,尚未上市销售。

  公司将根据新药研发进展及上市审评进度,采取合理的价格策略,制订相应的营销计划和销售策略,持续完善销售渠道的建设和销售团队的组建,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产品市场竞争力并不断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对于中国市场,在癌症治疗领域,肿瘤患者大部分集中在一线、二线城市的三甲医院,公司将自建销售团队进行销售;在高尿酸血症/痛风等代谢性疾病领域,因为患者多、分布广,公司将主要采取寻求合作伙伴方式进行销售;对于海外市场,公司将积极寻求与国际知名药企合作、开发境外市场,扩大公司业务及产品全球市场覆盖范围,为全球更多的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创新药物。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202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为12,988亿美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预计到2024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6,395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0,785亿美元,2024年至2030年全球医疗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4.0%。从专利药及仿制药拆分来看,2019年,专利药占了总体药物市场的67.1%,且未来增长速度高于仿制药,2019年至2024年的复合增长率4.8%。

  全球医药市场规模,2015-203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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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速度较高、诊疗意识增强、人均医疗支出的增长,2020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达到约人民币14480亿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到2024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2,288亿元,预计到2030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31,945亿元,2024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6.2%。从专利药及仿制药拆分来看,随着国家战略政策扶持和市场对专利药的需求逐步增加,在中国医药市场中,专利药的占比迅速增长,由2015年的7,082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9,094亿元,预计2024年中国专利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3,782亿元,2019年至2024年中国专利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8.7%。

  中国医药市场规模,2015-203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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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癌症是目前人类面临的最大的医疗卫生问题之一,也是最恶性的人类疾病。癌症拥有死亡率高、预后差、治疗费用昂贵的特点,癌症患者通常需要承受巨大的生理痛苦,是目前最急需解决的人类医疗卫生问题之一。癌症的治疗方法主要分为五大类:手术、放射治疗、化疗、靶向治疗以及免疫疗法。手术适用于存在于身体局部位置的恶性实体瘤,无法应用于白血病或已经扩散的癌症。随后,放射治疗以及化疗带来癌症疗法的第一次变革,两种方法可以单独使用或者联合使用,然而放射治疗和化疗还会影响癌细胞附近的正常细胞,往往伴随着不可避免的副作用。随着疾病基础研究的不断深入和精准医学的不断发展,癌症发展的基因和通路不断被揭示,不同分子分型及基因突变的深入研究,推动药物研发从针对病变器官的治疗向针对疾病的分子亚型及靶向突变基因的个性化治疗转变,促进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的发展。同时,联合用药已经成为药物研发和临床应用的趋势,包括化疗与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联用,以提高治疗效果、降低肿瘤的耐药性,肿瘤发展历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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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文献研究,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目前,全球抗肿瘤药物以靶向药物为主导,占整体市场的60%以上,免疫治疗药物占比超过化疗药物,市场占比达23.4%。预计到2030年,免疫治疗的份额将接近44.0%,而靶向药物的份额将达到49.5%。中国的抗肿瘤药物市场以化疗药物为主导,占整体市场的70%以上,其他靶向药物包括小分子靶向药物,生物药等占23.4%,其余4.0%为免疫治疗药物。随着相关有利政策推动,新药上市及患者负担能力的提高,到2030年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将分别占据市场的54.0%和35.7%。

  代谢类疾病有多种类型,其中常见的代谢类疾病包括:①高尿酸血症/痛风、②慢性肾脏疾病(CKD)、③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全球代谢类药物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882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1,063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8%,并且预计到2024年,其市场规模将达到1,37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3%。至2030年,全球代谢药物市场将进一步增长到2,121亿美元,2024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5%。2021年,中国代谢类药物市场规模达到人民币约967亿元。药物研发的进展使得中国代谢药物市场未来几年也处于上升态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到2024年,其市场规模将达到1,49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3%。至2030年,中国代谢药物市场将进一步增长到2,829亿元,2024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1.2%。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海创药业是一家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创新驱动型医药企业。 公司拥有一支凝聚技术和全球视野优势的核心管理及研发团队,在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重点布局,以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可负担的药物为重点,致力于研发与生产满足重大临床需求、具有全球权益的创新药物。公司自主研发能力覆盖了从早期发现到后期研发的全部创新药开发技术环节,形成了领先的研发优势和丰富的技术储备。公司自主搭建的PROTAC靶向蛋白降解技术平台、氘代药物研发平台、靶向药物发现与验证平台、转化医学技术平台确保了可持续的创新能力,以及完整的创新药研发能力。公司现有13项在研产品,其中4项产品(HC-1119、HP518、HP501、HP558)进入临床试验的不同阶段,核心产品即将商业化。其中,HC-1119和HP518可用于前列腺癌的靶向治疗,HP501主要用于高尿酸血症/痛风的治疗,所处细分市场为癌症靶向创新药物市场和代谢疾病创新药物市场。具体产品情况及对应市场分析参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2、主要产品” 。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重点布局2个领域:癌症和代谢性疾病领域。

  中国抗肿瘤药物驱动力及发展趋势:①庞大且不断扩大的患者群体;近年来,中国癌症新发病例数呈稳定增长趋势,由2017年的417.2万人增长至2021年的468.8万人。受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吸烟、运动缺乏、高热量饮食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影响,预期中国癌症新发病例数将保持增长,到2030年将达到581.2万人。中国庞大且不断扩大的癌症患者群体预示着抗肿瘤药物的需求不断增长。②医疗支出及负担能力提高;随着中国居民收入增加、国家城市化程度提高及国家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预计中国的整体医疗支出将会持续增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扩展有望使肿瘤治疗的可及性提升,进一步提升肿瘤药物的市场规模。③药品审批流程的有利政策;于2017年10月9日,国务院厅发布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医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改革中国药物市场的监管制度。意见旨在加快药物在中国的开发及审评过程,并鼓励通过以下途径加大药物及医疗器械的创新力度:1)改革临床试验管理;2)加快上市审评审批;3)提高中国在全球临床试验的参与度及对国外临床数据的接纳度;4)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药品审批流程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出,促进了抗肿瘤药物市场的蓬勃发展。④创新疗法的渗透率提升;目前,中国的抗肿瘤药物市场以化疗药物为主,占整体市场的70%以上。随着相关有利政策的推动,新药上市及患者负担能力的提高,到2030年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将分别占据市场的54.0%和35.7%。⑤肿瘤早期筛查比例不断提高;随着雇主对员工健康状况的日益关注、癌症早筛技术的发展以及公众对癌症早筛意识的不断提高,癌症早筛行业有望快速发展。随着前列腺癌PSA筛查项目的逐渐普及,国内临床上早期前列腺癌患者的比例也在升高。前列腺癌患者的生存期、手术预后得到较大改善。

  中国代谢类药物驱动力及发展趋势:①代谢性疾病患病率的提升;中国代谢性疾病的患病人数呈稳定增长趋势,高尿酸血症的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1.37亿人增长到2020年的1.67亿人,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1%。预期未来中国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会持续增加,在2025年将达到

  2.05亿人,2020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预计2030年中国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将达到2.39亿人3。人口老龄化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催生了不断扩大的代谢疾病患者群体,而早诊早筛的推进也将提高轻症或者早期患者的治疗率,改善预后,进一步促进代谢性疾病药物市场。②有利政策驱动;代谢疾病的疾病负担较重,已成为制约国民健康预期寿命的重要因素,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同时,由于收入增加、城市化持续推进及政府大力支持,预计中国的整体医疗支出将会持续增加。国家医保目录的扩展有望使代谢性疾病的治疗可及性提升,惠及更多患者。③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代谢性疾病的治疗手段有限,目前存在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例如现有的痛风治疗药物存在较多的毒副作用和长期用药的安全性风险,患者急需疗效佳、毒性低、可以长期使用的药物。代谢性疾病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鼓励着医药企业的创新药研发,推动更加安全有效的创新疗法获批,进一步推动了代谢疾病治疗药物市场的发展。④生活水平提高,饮食结构失衡;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摄入高糖、高脂肪食物以及高嘌呤食物明显增加,近年来我国代谢性疾病发病率均呈上升趋势。痛风是一种代谢性疾病,该病发病的重要危险因素有肥胖、饮酒、高血压、高血脂症、进食高嘌呤食物等,而高尿酸血症是痛风的重要生化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151.48万元,亏损同比减少1.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052.19万元,亏损同比减少1.55%。报告期末总资产173,507.44万元,同比增加 76.6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58,539.19万元,同比增加101%,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7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3 亿元,扣减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5 亿元增加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产品尚处于临床阶段,尚未取得注册批件亦未实现商业化生产,未产生药品销售收入;公司研发的多个创新药物项目稳步推进,研发团队建设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持续稳定;公司2022年未实现盈利。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8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建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均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主体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5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海蛟先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海蛟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杨海蛟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审计报告、本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审计报告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陆京泽先生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陆京泽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陆京泽先生自2020年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首次发行上市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左秀平女士自201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左秀平女士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与本公司IPO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含内控审计费用),定价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要求。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完整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5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有效期及前述资金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和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计划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现金管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其投资收益不排除会受到利率、政策等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分次向与公司有长期合作意向的优质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审议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授信事项。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2023年的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0,151.48万元。

  因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主体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YUANWEI CHEN(陈元伟)、XINGHAI LI(李兴海)及陈元伦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YUANWEI CHEN (陈元伟)、XINGHAI LI(李兴海),及YUANWEI CHEN (陈元伟)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陈元伦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0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YUANWEI CHEN(陈元伟)已回避表决。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YUANWEI CHEN(陈元伟)和XINGHAI LI(李兴海)及陈元伦已回避表决,不涉及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为关联方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本公司代高管人员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本公司为关联方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本公司代XINGHAI LI(李兴海)、WU DU(杜武)、IVAN CHEUNGLAM KING(敬祥林)、YUANWEI CHEN(陈元伟)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成都高新人才发展促进会成立于2016年08月,注册资本为3.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樊磊,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1栋,经营范围为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整合孵化资源、提供专业服务、聚集高端人才、服务高新发展。业务主管部门:成都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其2021年经审计总资产为185,550.24元,净资产为131,005.48元。

  (二)关联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注:IVAN CHEUNGLAM KING(敬祥林)于2021年3月退休,现担任公司顾问;目前已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自然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按业务开展情况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代收政府补助系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公司代YUANWEI CHEN(陈元伟)、XINGHAI LI(李兴海)、陈元伦、代丽、WU DU(杜武)、樊磊、匡通滔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分析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主体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主体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上述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公告编号:2023-009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或“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2,699,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585,884.32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5,113,315.6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7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17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4,823,122.8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474,823,122.88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30,732,859.48元(包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0,442,666.68元),除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5,664,258.67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子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环球中心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2,796,973.00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64,926,210.92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E00269 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人民币272,796,973.00元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15,068,600.81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经鉴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海创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海创药业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査,保荐人认为:海创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本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有效期及前述资金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和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269.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58.5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511.33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7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17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策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额度有效期及前述资金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和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其投资收益不排除会受到利率、政策等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有效期及前述资金额度内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和其他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人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4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8万元(税前)/年,按月平均发放;

  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4、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监事薪酬

  1、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了行业薪酬水平,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6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发行前的利润滚存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行为的雇员;

  责任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以后年度公司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回避,未进行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8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30-15:00)

  (二)登记方式:

  1.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ir@hinovapharm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海创药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非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058465-8012

  电子邮箱:ir@hinovapharma.com

  邮编:61004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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