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9,283,63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0,7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70,872.64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金额为91,098,214.85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100,069,087.49元,占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9.07%。
2022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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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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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化、功能化的材料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塑料企业之一。公司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系列等多种产品平台,产品种类丰富、性能优异、质量稳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光伏、储能、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行业,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针对改性塑料技术形成了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开发出了多种行业先进的创新材料,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根据产品特性,公司的产品可以分为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特色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及设定安全库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执行采购。
每月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月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到货周期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同时确定其安全库存标准,并实时监控原材料的领用情况,及时调整后续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不同客户、不同牌号产品的要求,公司会采用不同的产品配方以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
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并评审通过后会将需求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生产规划部门根据系统中订单信息组织生产,生成排产计划,最终由各生产车间按照计划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即公司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货款,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下游客户对于产品性能要求不同,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1)行业的发展阶段
我国改性塑料的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家电、汽车、办公设备、电动工具等产业不断向我国转移,伴随“以塑代钢”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对改性塑料的需求不断增加,改性设备及技术不断成熟,相继涌现出我国第一代改性塑料企业。但因为国内改性塑料起步较晚,技术相对落后,国产改性塑料产品性能不能完全满足使用要求,许多中高端产品依赖进口,美国杜邦、德国巴斯夫等跨国公司占据我国改性塑料市场大量份额。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制造业发展迅速,其中汽车及家电产品快速普及,并且人们节能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促使汽车及家电产品向轻量化、轻薄化方向发展。由于塑料制品对金属等材料替代效应明显,国内改性塑料企业快速发展。一批国内改性塑料企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不断提升,部分企业在配方设计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一些改性塑料产品性能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逐步应用于高端领域。
(2)行业的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改性塑料行业有以下基本特点:
下游应用广泛:改性塑料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随着下游领域对材料的性能要求不断提高,改性塑料正逐步替代通用塑料与传统材料,成为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新材料之一。改性塑料的发展主要依托于下游产业的发展,现阶段改性塑料制品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精密仪器、家居建材、安防、航天航空、军工等领域,同时光伏、储能等绿色能源领域对于改性塑料制品的需求也逐渐提升。
市场需求大:据GRAND VIEW RESEARCH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改性塑料市场规模为634.5亿美元,预计从2022年到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CAGR)将增长7.4%,预计到2026年全球改性塑料行业市场需求量将达到13000万吨,改性塑料市场需求大。
高性能化: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增韧、增强、阻燃、合金化等方法加工改性。在性能上,相较通用塑料和普通工程塑料,改性塑料提升了强度、韧性,具有优异的物理与机械性能,同时也赋予了阻燃及其他新的功能化特性,进而可以满足实际不同的使用需求。
资金要求较高:改性塑料行业资金壁垒较高。一方面,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均主要为大规模集团企业,公司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也较高;此外,公司同样需要资金用于扩建产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以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影响力。多方面的资金需求,对新进入企业的资金实力将形成一定的挑战。
进口替代需求量增大:规模内资企业方面,我国产能超过十万吨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数量较少,与大型外资企业相比,内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技术、规模等方面。随着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加,且部分内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技术方面内资企业与大型外资企业的差距逐渐缩小。此外,内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在生产成本控制、客户需求响应、市场反应效率等方面相比外资企业天然具备优势,因而在国内也占据了重要的市场地位。部分企业以研究开发功能化、高性能化的产品为抓手,逐步替代进口需求。
主要技术门槛较高:改性塑料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而不同场景的应用往往对改性塑料材料的性能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改性塑料行业对于企业在配方、工艺方面的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企业必须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和质量标准,在配方设计、产品供给和下游工艺参数配置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稳脚跟并谋求发展。在改性塑料的配方设计中,树脂原料或改性助剂在品种或数量上的细微变化或可引起最终产品性能的巨大变动,能否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研发设计出适合的材料配方,是行业龙头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
除此之外,下游市场的更新迭代速度通常较快,对改性塑料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样提出了较高要求,企业需要持续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推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产品。对于改性塑料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除与企业的人才储备与研发投入相关之外,更需要企业在行业内的持续不断摸索与耕耘,积累足够的经验。因此,在短时间内,行业内的后来者难以与业内已形成技术优势及规模优势的企业相抗衡。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在改性塑料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参与起草了21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公司深耕改性塑料行业,已成为国内改性塑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行业地位体现如下:
(1)产品线齐全,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塑料企业之一,目前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光伏、储能、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下游领域。公司拥有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多种特色产品,产品种类丰富,有助于公司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保障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2)产品获得行业认可,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77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138项。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环境友好型生物基长碳链尼龙热塑性粉末涂料”荣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材料组国赛优秀奖,该材料解决了食品接触、优化树脂合成共聚单体比例和工艺流程等方面问题,改善了流平性和附着力等重大关键技术,打破了国外材料的垄断,为该领域材料实现国产替代提供可能;公司自主研发的低介电长玻纤增强聚丙烯天线罩材料LFPP-1436,荣获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荣誉;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准渐变离子增强次光源高透光、抗光腐蚀隐藏显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荣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受到行业充分认可,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3)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客户覆盖各领域头部
公司深耕改性塑料领域,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丰富的产品结构、稳定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客户涵盖了下游各领域的头部企业:
家电领域:客户包括美的、TCL、海信、海尔、创维、奥克斯、飞利浦、惠而浦、松下、冠捷、BOE、惠科、博西华、长虹、LG、康冠及万和等国内外知名家电企业。
汽车领域:公司燃油汽车客户覆盖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广汽本田、广汽丰田、长城等知名汽车企业;此外,公司与比亚迪、蔚来、小鹏、理想、威马、赛力斯、哪吒、零跑、广汽埃安、吉利极氪、东风岚图等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达成深度合作,并与国际头部新能源车企建立了合作关系。
光伏领域:公司已与晶澳、泽润等客户开展合作,产品实现批量供货。
储能领域:公司材料在动力电池、逆变器、连接器等产品上与国轩高科、多氟多、欣旺达、中航光电等客户达成合作,并实现量产。
电子电气领域:公司与富士康、春风动力、三花等客户建立了良好客户关系。
通讯领域:公司的产品已通过华为、中兴、京信、通宇、爱立信、通威、飞荣达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测试或认证,并已实现不同规模的供货。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的新材料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的要求。2022年,国家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五部门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涉及新材料行业政策,要求实施关键基础材料提升行动和前沿材料前瞻布局行动,完善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此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明确提出“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力争2025年的自给率提升到85%。”新材料行业政策为前沿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规划与广阔市场前景,为新材料行业所处企业提供了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随着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3D打印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兴起,市场对材料性能要求不断提升,持续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力度增加。目前我国的高端改性材料对外依存度仍然比较高,高端改性材料国产化势在必行,进口替代、技术迭代成为未来中国改性材料市场的两大战略主线。
除此之外,在我国,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成为“十四五”期间产业政策的主线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迎合这一主线,改性材料行业也将朝着绿色方向发展,材料的回收再生符合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的要求,不论是从绿色循环经济出发,还是政策法规要求,可循环再生的PCR再生材料在未来市场有望得到大力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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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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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931.11万元,同比增长5.68%。公司积极把握宏观市场结构性调整机遇,在汽车及其他细分领域市场的销售均实现稳步增长,其中在汽车领域实现收入154,038.95万元,同比增长45.23%,包含新能源汽车领域收入47,768.32万元;在家电领域实现销售收入256,901.35万元,业务销售稳定;细分市场领域实现销售收入82,441.52万元,同比增长23.7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通股份”)为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7,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圆融”)及其子公司、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会通”)、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会通”)、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会通”)、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特材”)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98,666.05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为广东圆融、重庆会通、安庆会通、上海会通和会通特材等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7,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子公司于会通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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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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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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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
(五)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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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且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且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所作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2,9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28.40%及102.58%。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666.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15.31%及55.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监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2022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公司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120号)。
监事会认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起到了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的内容。”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条件,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生效日期
公司代码:688219 公司简称:会通股份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下转B2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