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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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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65                                            公司简称:ST景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全文。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82,513.16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458,753,377.00元;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9,438,329.94元,2022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9,040,240.93元。

  由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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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林业产业,其业务范围较广、产品种类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和林化产品加工,木材采运及林业等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的人造板业务属于“C-制造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人造板制造”行业;公司的林化业务和其他属于“C-制造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行业。

  (一)人造板制造行业

  1、行业发展概况

  人造板是以木材为原材料,经过一系列的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原材料,通过各种类别的胶粘剂或不添加胶粘剂合成或压制而成,主要品类有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和其他板材。人造板因其资源利用率高、原材料要求较低等特点广泛运用于建筑装饰、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人造板产品的最大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

  在生产能力方面,根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2》数据显示,过去10年我国人造板产量年均增速接近4.9%,2021年中国人造板生产能力在连续两年增长后,总体呈现回落,其中胶合板类产品总生产能力约为2.22亿立方米/年,同比降低13.3%,是人造板总生产能力降低的主要因素;纤维板类产品总生产能力约5355万立方米/年,同比增长3.5%;刨花板类产品总生产能力约3895万立方米/年,同比增长5.5%。2021年,我国人造板产量3.3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3%,连续四年增长,再创历史新高,刨花板类产品产量同比大幅增长32%,是推动我国人造板产量增长的主要因素。

  在消费市场方面,根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2》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人造板产品消费量约3.1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5%,连续3年增长,过去10年全国人造板消费量年均增速接近5.1%,消费量平均增速高于产量增速。刨花板类产品消费量连续3年增长是推动总消费量增长的主要因素。

  我国人造板产业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加速,行业集中度逐渐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人造板行业技术和装备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新技术新装备得到应用。未来,人造板生产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新装备持续涌现,连续压机数量和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人造板生产线大型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得到强化。人造板生产布局总体趋势保持稳定,行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我国加速建设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模式持续推进,人造板建材化利用进一步发展。创新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最重要驱动力,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集成创新、协同创新将成为创新重要模式。

  2、产业链分析

  人造板制造行业的上游为林木种植行业和化学胶合剂行业,下游行业为木制家具制造、建筑行业等,产业链图示如下:

  ■

  从上游来看,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木材价格上涨,将相应提高本行业的生产成本,而人造板行业集中度低,对下游客户的转移定价能力较弱,行业利润会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受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限制,我国森林砍伐控制严格,故对进口木材的依赖程度较高,国际政治环境的复杂化及国内外经济环境压力对本行业的原料供应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

  从下游来看,我国房地产行业受政策影响波动较大,木制家具和人造板的需求会同频共振,随着新房装修、旧房翻新、家具更替的存量市场稳步扩大,人造板市场需求将同步增长;近几年我国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快速增长,对于人造板的需求逐步提升,随着人造板行业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及消费升级对环保型产品需求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房地产市场疲软对人造板制造业的影响。整体来看,未来人造板行业发展稳定。

  (二)林产化学品制造业

  1、行业发展概况

  林产化学品制造业指将森林植物资源经过化学或生物技术加工,生产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所需要的产品。

  我国的林产化学品制造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较大,产品品类众多,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是全球林化产品的主要生产国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林产化学品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林产化工行业高度市场化,产业集中度日益提高。在初级产品方面,林产化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激烈,而在深加工领域,具备核心技术的大规模企业较少。行业整体向着高附加值、产品深加工的方向进行发展。

  ①松香市场概况

  松香是林化产品的主要品类,对松香进行深加工可得到涂料胶粘树脂、油墨树脂、食品级树脂、歧化松香、聚合松香、氢化松香等产品,可广泛运用于胶粘剂工业、橡胶工业、油漆涂料工业、医药工业及食品工业等领域。从生产区域看,根据上游松树资源的区域性特点,广西、云南、江西和福建为中心的松香产业集聚区域已经形成,是我国松香的主要产区地。随着我国松香产品下游行业稳定发展,预计未来我国松香产品市场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

  ②松节油市场概况

  松节油是松脂经初加工环节制取松香过程中产生的另一个产品,是我国重要的精细化工生产原料之一。根据制备方法的不同,松节油可划分为脂松节油、硫酸盐松节油、木松节油和干馏松节油,目前我国松节油的主要来源为脂松节油。松节油的主要成分为α-蒎烯和β-蒎烯,对其进行深加工后可得到松油醇、合成樟脑、冰片等化学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化用品、医药、油墨和香精工业生产中。我国松节油总体产量呈上涨趋势,因松脂资源的供应量变动存在一定波动性。

  2、产业链分析

  林产化学品制造业的上游为林木种植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主要有日化行业、医药行业、涂料油墨行业、化妆品行业等,产业链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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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游来看,我国拥有丰富的松树资源,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福建等地,其中广西的马尾松和云南的思茅松的松脂品质较好,是我国松脂的主要产出地。总体上,我国松树资源丰富,松脂供应稳定,松脂采购价格受市场供需影响,存在季节性波动。

  从下游来看,对松香和松节油进行深加工可得到油墨树脂、歧化松香和松冰片、合成樟脑等产品。其中松香加工成的油墨树脂、涂料胶粘树脂、食品级树脂可应用于油墨工业、橡胶工业及食品工业等领域,市场需求旺盛。松节油经深加工后得到的合成樟脑、冰片、松油醇等化学物质,广泛应用于香精、医药、塑料、日化行业中,且在医药、香精香料生产中可替代性小,需求刚性较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下游行业的日益增长,松香、松节油等林化产品制造业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和林化产品加工,木材采运及林业、农业技术研发等业务。具体业务构成:一是人造板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胶合板、细木工板、单板、贴面板等“航天牌”系列产品;二是林产化学品制造业务,主要为松香、松节油等初加工产品及歧化松香产品;三是营林造林业务,公司持续推进营林造林管护工作,推进林下经济种植和农业种植相关业务研究。

  (一)人造板制造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木、湿板、半成品板材、化学胶合剂和贴面纸等,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和采购流程,选择相应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为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降低采购成本与原料供应风险,公司每年会从价格涨幅、产品质量等维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取三到五家优质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合同。公司建立了完善供应链体系,包含询价、签订合同、采购、验收、入库等管理制度流程,以保障采购系统正常运行。

  2、生产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依据市场环境及订单数安排生产。公司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每月根据实际订单数量、原料供应情况调整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领取相应的原材料,进行旋切、分拣、晾晒、烘干、制胶、涂胶、拼装、热压、分级、锯边、压贴等多道不同的生产工序而制成不同种类、规格的林板产品。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依据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安排生产,产成品在经过严格品质检测后交付客户。

  3、销售模式

  公司属于人造板生产厂家,以批发销售为主,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经销模式为公司人造板产品的主要销售模式,指通过经销商进行产品代销,经销客户主要是一些建材批发零售企业或从事板材批发贸易的自然人,公司将板材销售给经销商后,再由经销商将货物分销给经营规模、需求用量较小且距离公司较远的终端用户。公司已与多家经销商签订了长期合同。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与需求方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按照合同的产品品类、价格、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将产成品直接供应给客户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主要是承接施工项目较大的建筑施工、装修企业或规模较大的木制品生产企业。

  4、经营方式

  在经营方式方面,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经营计划,自主采购、生产、销售。公司积极扩展销路,打开境外市场,开展单板出口业务,主要客户为知名板材制造企业大自然家居在柬埔寨下设的PROWOOD (CAMBODIA) FLOORING CO.,LTD、WOODIN WOOD (CAMBODIA) CO.,LTD,均为人造板生产企业。

  (二)林产化学品制造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林化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松脂,松脂主要依靠人工采集,公司松脂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公司直接向脂农收购松脂原料。松脂的供应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每年二、三季度松脂供应量相对较少,一、四季度为松脂的主要供应季节。为保证松脂原料供应量与供应价格的稳定性,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采购流程与制度,在采购、入库验收、仓储和出库环节均有相应的标准,从而保证公司的采购体系正常运行。

  2、生产模式

  公司林化产品的生产模式为委托加工生产。公司向兴发林化租赁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松香、松节油生产设备,并将自有松脂移交兴发林化进行生产加工,兴发林化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数量向公司交付生产后的林化产品,交付的林化产品经公司验收合格后入库,以备销售。公司与兴发林化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中严格规定了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品类、数量及质量等要求,保证了公司对生产环节的有效控制。公司委托加工的主要生产流程如下:确定生产数量→组织生产→产品检验→结算→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林化产品的销售以批发销售为主,客户集中度高。公司对林化产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来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直销客户主要是林化产业链下游的深加工生产型企业,而经销客户主要是从事林化产品批发分销的贸易商,目前主要通过与经销商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来进行产品销售,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了强化对销售渠道的控制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终端市场,积极开发新的终端客户,强化与松香、松节油深加工企业的合作关系,提高直销渠道的销售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持续加强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管控,适时调整采购、生产、销售策略,细化成本管理,加强监督考核,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19.6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28.2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净资产收益率-13.6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6,523.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318.87万元。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布局,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壮大综合实力,公司在报告期内启动了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为保障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顺利开展,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同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借款金额以公司实际提款金额为准),借款年利率为2.75%,借款期限为5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2022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崔会军、王兰存、石家庄高新区京保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保基金”)、河北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技改基金”)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51%的股权(其中崔会军、王兰存分别转让20.792%的股权,京保基金转让7.692%的股权,技改基金转让1.724%的股权)。本次交易经测算达到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和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2月28日,汇银木业取得了河北省保定市唐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汇银木业51%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成为汇银木业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日,公司共向汇银木业委派了3名董事(占据汇银木业董事会过半数席位)、1名监事、1名副总经理以及1名财务总监。

  汇银木业立足中高端纤维板、刨花板的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人造板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并成为索菲亚、皮阿诺等公司的供应商,在下游客户中积累了较好的市场口碑。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制造板块的产品将覆盖单板、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人造板的主要品种,公司的产品结构将更加丰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增强了公司综合实力。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3-02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3名,参加表决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82,513.16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458,753,377.00元;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9,438,329.94元,2022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9,040,240.93元。

  由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监事不享有津贴。

  2.报酬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相关内容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3-02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则要求,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3-02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起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景谷”,股票代码仍为“600265”,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1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六)规定:“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达到了《上市规则》第9.8.1条(六)规定的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二、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2年度,经中审众环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中审众环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于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达到了《上市规则》第9.8.1条(六)规定的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相关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起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景谷”,股票代码仍为“600265”,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65证券简称:ST景谷公告编号:2023-02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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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28层28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金领地大厦1304室,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汶静  王秀平

  联系电话:0871-63822528

  联系邮箱:jglymsc@163.com

  邮编:6500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3-02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则要求,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3-02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82,513.16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458,753,377.00元;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9,438,329.94元,2022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9,040,240.93元。

  由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内部董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给予独立董事按照9.6万元/年发放津贴。

  2、内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且不享有津贴。

  3、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并根据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做相应调整。

  基本工资、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其中2023年度董事薪酬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徐洪才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3-02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借款期限内免收借款利息。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顺利开展,公司拟向周大福投资就上述借款申请展期,经与周大福投资协商确定,展期期限为一年,展期借款利息为3.6%/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借款期限内免收借款利息,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拟对上述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向周大福投资申请展期。经与周大福投资协商确定,对前述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借款利息为3.6%/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协议文本及文件。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还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了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可以在此额度内分期申请提款,借款年利率为2.75%,借款期限为五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上述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及3.5亿元人民币借款共计借款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61.12%。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借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1、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

  2、展期利率:借款利率3.6%/年,日利率=年利率/365。借款到期时结清本息。

  3、展期期限: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公司可根据资金状况提前向周大福投资还款。公司在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周大福投资。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及与公司的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HJL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29层07-08室

  法定代表人:许琳

  注册资本:3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4日

  营业期限:2016年09月14日至2066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周大福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71,3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入的资金进行展期,是为了支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息为3.6%/年,无需抵押和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上述借款展期期限为一年,公司若未能妥善解决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公司可能会因此面临诉讼、被强制执行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3-02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红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红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红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李红红女士的离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李红红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时。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红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徐洪才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徐洪才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徐洪才先生简历

  徐洪才先生,1964年6月出生,汉族,1996年7月获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光大集团独立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电视台特约经济评论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兼职教授。出版《大抉择:开启新一轮改革开放》等10余部著作,主持《亚投行在国际融资体系中战略定位研究》等20余项课题。曾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教授,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副总裁,广发证券(上海)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官员,中国石化助理工程师。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3-02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2月3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公司对2021年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于2023年2月3日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证监会从监管角度,针对实务处理中存在的理解偏差或分歧事项给予指导性处理原则,属于证监会监管范围内的企业(上市公司、IPO 公司、证券公司、所发行的债券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等)必须遵照执行,其他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准则解释第15号》政策变更的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准则解释第16号》政策变更的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政策变更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本次拟进行追溯调整法处理,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比较期间报表,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如下:

  (1)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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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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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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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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