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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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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中信国安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亿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国安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由于流动性紧张,中信国安存在未按期偿付债务的情况,部分债务涉及司法诉讼。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信国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4、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公司结合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积极调整业务结构,推进战略转型,整合优势资源,对原有业务进行整合重组,逐步退出非主营业务和亏损业务,主要围绕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开展各项经营工作。

  (1)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

  公司所属鸿联九五深耕企业综合信息服务行业多年,是一家以创新智能科技,助力企业构建智慧服务体系的企业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公司依托于串联客户全周期的服务流程、自主研发的业务平台、人工智能技术支撑,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众多企业客户提供客户联络中心、企信通、云通信等全业务流程解决方案,在相关行业具备成熟的资源、渠道、技术及客户积累,并在金融垂直领域深耕多年,对金融企业客户的需求、业务逻辑、客户服务痛点有着深刻的理解,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尤其是在银行、证券、保险行业拥有良好的形象与口碑,同时还积极拓展权益服务平台业务、数据审核标注业务等新领域,积累了一定规模的互联网头部公司、人工智能数据服务商客户。

  ①客户联络中心业务

  鸿联九五开展数智化服务产业,将传统呼叫中心优化扩充后提升为集数据分析、营销、客户服务于一体的客户联络中心,为客户提供从呼入客服、呼出营销、催收催缴、审核审查、调研回访、数据增值、引流获客等多样化服务模式,通过全业务运营流程外包、顾问咨询、智能空间定制、离岸外包等多元化服务内容,结合企业特性,满足多样化、专业化、定制化的市场需求,以创新重塑客户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客户服务价值,赋能企业数字经济增长。

  ②企信通业务

  企信通是企业快速触达终端用户的即时通信服务平台,构建“消息即服务”全新短信交互体验,实现企业通信消息富媒体化、轻量化,满足客户在信息验证、用户通知、会员提醒、营销推广等全方位需求。鸿联九五注重信息安全、优化客户体验,通过严密的程序审核移动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安全有效送达。在保障信息高效传输和内容安全的基础上,为各类企业客户提供移动业务场景构建、产品运营支撑、消费者关系运营等企业信息服务,构建全新5G消息通信系统,助力行业客户和用户建立便捷、紧密的沟通渠道。

  ③云通信业务

  云通信平台是鸿联九五自主研发的智能与场景化融合通信平台,以一体化客户联络战略为支点,依托“产品力+服务力”双驱动,聚焦企业与用户的连接交互,满足企业和用户之间多样化的沟通和服务需求,将行业领先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融入企业营销获客、客户管理、客户服务及企业内部流程优化等全链路环节,为企业提供全能力融合通信平台、智能应用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赋能企业数智化升级,帮助企业降本、增收、提效,共享数字经济发展。云呼叫中心打通全渠道接入,并通过智能辅助坐席、全量实时质检、服务运营管控,实现智能云客服整体解决方案。

  ④权益服务平台业务

  权益服务平台业务形成了以虚拟权益产品为核心,以异业联合营销、H5营销活动定制、品牌合作为抓手的全维度整合营销服务体系,通过一站式运营服务及标准化快速部署,利用大数据智能分析,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数字商品供应,提升用户忠诚度和体验感,满足企业软营销需求。鸿联九五数字虚拟权益平台通过金融权益兑换、积分运营、商城对接、营销服务的商业模式,连接起数千个数字商品品牌方及消费场景,帮助上下游合作伙伴搭建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桥梁,通过不断开拓全新的营销方案、业务模式和产品组合,为客户持续提升商业价值。

  ⑤数据审核标注业务

  数据审核标注产业有助于支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的发展,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鸿联九五抓住行业发展趋势,拓宽数字内容业务,着手布局数据采集标注领域,可提供完整的语音、图像、NLP的全领域数据处理能力,为智能驾驶、智慧城市、智能家居、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能安防、新零售等各领域的算法模型交付高质量的AI数据。

  (2)有线电视网络业务

  公司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覆盖湖北、湖南、江苏、安徽、山东、河北、河南7省13个地市,各有线电视项目均是以参股形式与当地广电方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对所投资有线电视项目进行运营管理,为所在区域用户提供电视节目基本服务、视频点播、高清影视、有线宽带等增值服务,依托有线电视网络与政府及企业客户合作,开展配套建设、传输、广告、智慧广电等多种业务。结合业务发展,公司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积极探索5G与传统广电业务、相关政企类和集客类行业应用业务的融合发展,2022年已全面启动了广电5G建设,大力发展广电5G用户。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所属国安房地产公司当前重点工作为“国安海岸”项目的建设和销售。“国安海岸”项目地处海南澄迈盈滨半岛4A级旅游度假区,项目占地面积25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别墅304套,公寓1,366套。

  (4)股权投资业务

  公司通过所属西藏国安睿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沐云信息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了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信息技术高科技企业,寻求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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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299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中所涉及的基本情况和公司采取措施的进展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中信国安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74亿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国安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由于流动性紧张,中信国安存在未按期偿付债务的情况,部分债务涉及司法诉讼。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信国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董事会为消除上述事项及影响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进展。

  经营方面,公司进一步聚焦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大力拓展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深度贯彻实施控本降费增效,全面提高经营质量,相关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对所投资的广电项目加强管理,提升资产价值和经营能力;同时,公司积极寻求能够发挥上市公司专业领域优势的合作项目,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塑与发展。

  化解流动性风险方面,公司一方面与各方积极协商解决资产受限问题,继续通过资产变现等方式回收资金;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有关资金需求的计划工作,经过与银行及各金融机构沟通协商,将一部分到期债务进行了展期、分期还款或债务替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还款压力;另外,公司还积极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功能,力争通过多种方式开拓新的融资渠道,缓解流动性压力。

  解决债务诉讼方面,公司积极与有关各债权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通过多种方式筹措偿债资金,承担子公司担保责任,开展偿付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最大限度化解诉讼风险。

  资产优化方面,公司对所属各项资产进行了详细梳理,制订并推行优化计划,对低效资产、非核心资产进行处置,努力夯实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而达到减少亏损源,提升资产质量的效果。

  综上所述,公司将继续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投资活动现金流和筹资活动现金流,争取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321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1、审计报告涉及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立信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中信国安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亿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国安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由于流动性紧张,中信国安存在未按期偿付债务的情况,部分债务涉及司法诉讼。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信国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审计意见。

  (2)针对上述导致立信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消除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1)强化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经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重点从拓展客户数量、扩展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加强内部协同、提供多维化服务、控本降费增效等维度全面提高经营质量,改善公司盈利情况和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广电5G建设和商用的进展情况,加强对有线电视项目的管理,积极配合当地有线项目整合工作,进一步挖掘所投资区域广电用户资源,探索新的业务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资产价值和经营能力,保障公司投资权益。同时,对已投资项目情况进行梳理,制订并推进优化调整方案,努力实现资产的最优配置,降低公司运营压力与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水平。

  房地产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推进“国安海岸”项目建设力度及销售工作,争取尽早实现项目全部交付与资金回笼。

  (2)探索增量业务,创新商业模式

  在增量业务拓展方面,公司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入学习国家政策,深刻把握行业发展动向,密切关注数字经济新趋势,抓住国内经济和资本市场机遇,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构建公司新发展格局。

  (3)存量资产变现,优化资产结构

  积极协商解决资产受限问题,继续通过出售非核心资产回收资金,偿付相关债务,减轻负债压力。

  (4)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日常运营

  做好资金筹划工作,与各债权方积极沟通协商,通过债务展期、分期还款、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妥善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积极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功能,拓展融资渠道,缓解流动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经营质量,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

  4、监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针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事项制定了改进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改进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我们将高度关注并督促公司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无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2年1月,公司处置了国安科技股权,国安科技报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22年11月,国安广视破产清算被管理人接管,国安广视报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共支付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85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欣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7,694,919.47元,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84,226,380.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1,800,319,928.01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4,546,308.92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4、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1至4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7、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彭宁先生、孟庆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经对监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监事会认为:提名人提供的监事候选人工作履历表完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由李苗苗女士担任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宁女士,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世纪企业集团会计主管、邮电国际旅游集团财务主管、中信国安总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部党支部书记、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未持有公司股票。

  孟庆文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威海市财政局科员、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加入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任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生态事业部及下属公司财务总监、审计监察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未持有公司股票。

  监事会对彭宁女士、孟庆文先生的工作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彭宁先生、孟庆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如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苗苗女士,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汇龙森国际企业孵化(北京)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助理、北京高银投资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本公司法律部副主任科员、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风险合规部联席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

  监事会对李苗苗女士的工作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李苗苗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如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2022年末合并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88,979.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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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本次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88,979.62万元,将全部计入2022年度损益,将减少2022年度净利润88,979.62万元,减少2022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88,979.62万元。

  三、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政策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账期内且不超过6个月的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财政与优质国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施工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3、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

  2022年期初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余额为15,338.61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628.29万元,本期核销903.34万元,因合并范围减少转出12,089.39万元,对原控股子公司国安广视增加减值准备222.47万元期末余额为4,196.64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2022年期初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余额为8,325.32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50.09万元,本期核销33.60万元,因合并范围减少转出3,852.04万元,对原控股子公司国安广视增加减值准备137,029.45万元,期末余额为141,619.22万元。

  (三)应收股利

  2022年期初应收股利减值准备余额为416.66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应收股利减值准备1,889.25万元,期末余额为2,305.91万元。

  (四)存货

  2022年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0,484.04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876.59万元,本期核销0万元,转出119.82万元,期末余额为130,240.81万元。

  受海南地产政策及施工进展等因素影响,国安海岸房地产项目进展低于预期,项目总体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在2022年末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海南房地产项目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

  (五)长期股权投资

  202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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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固定资产

  202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97.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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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无形资产

  2022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756.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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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7,694,919.47 元,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84,226,380.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00,319,928.01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4,546,308.92元。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政策如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当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比例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

  1、因战争、各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非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事项;

  2、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事项的会计期间;

  3、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的判断标准为:公司单项或连续十二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三、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亏损,且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未来用途

  2022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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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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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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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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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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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飞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4.2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前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3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鑫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鑫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鑫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鑫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前,刘鑫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控股股东已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欣女士、监事李晓山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雷雪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欣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刘欣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晓山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李晓山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雷雪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雷雪嶺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03年4月26日,经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由李苗苗女士担任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雷雪嶺先生的辞职报告于本日生效。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前,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控股股东已提名新的监事候选人,公司将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刘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7,780股,雷雪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30股。刘欣女士、雷雪嶺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

  刘鑫先生、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雷雪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对刘鑫先生、刘欣女士、李晓山先生、雷雪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4名。戴淑芬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王旭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刘灯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3-26)。

  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7,694,919.47 元,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84,226,380.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00,319,928.01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4,546,308.92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27)。

  5、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2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至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在以往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6、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2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至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事前对5、6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1至6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321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中信国安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亿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国安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由于流动性紧张,中信国安存在未按期偿付债务的情况,部分债务涉及司法诉讼。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信国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审计意见。

  针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针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事项制定了改进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改进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高度关注并督促公司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9、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0、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29)。

  12、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名,推荐许齐先生、张科先生、吕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齐先生,1981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科员、经理助理、副经理、战略发展部副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科先生,1981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中信深圳集团计划部副主管、主管,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运营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中信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管理部经理、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级)兼北京中信新城逸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派驻昆明中信嘉丽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贷管理部副总经理级,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金融咨询一部副总经理、金融与管理咨询部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吕鹏先生,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许齐先生、张科先生、吕鹏先生的工作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许齐先生、张科先生、吕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如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3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五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在审议第8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议案4、6、7、8、9、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议案9董事选举、议案10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6日(9:3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潇臣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guoan@citicguoaninfo.com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有效期自授权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2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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