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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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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62981.966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棉及化纤制品、服装、服饰、家用纺织制成品、非织造布、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染料和印染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棉花收购、销售;新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机电设备、煤渣、煤灰的销售;仓储;进出口业务;混凝土砌块及粉煤灰砖的生产与销售。

  2021年资产总额385,231.96万元,负债总额249,513.91万元,净资产135,193.54万元,营业收入362,126.99万元,净利润-5,727.4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张忠正、于江在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滨州滨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任元滨担任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董事;董事苏德民担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于江、刘洪安担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交易事项。定价政策: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或其下属单位签署了相关协议,对于尚未签署的协议或2023年度内即将到期的协议,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进行签署或续签。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或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及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发售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将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人员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拟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在审议批准的期限及额度内具体决定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等情况进行披露。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主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为25亿元,为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理财期限较短,且资金滚动使用,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经济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该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26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涉及人员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学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8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208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在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影响其执业的诚信记录,其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较好的诚信记录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公司此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较好的诚信记录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确保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公司环氧丙烷、烧碱等部分产品存在内部自用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公司环氧丙烷、烧碱等部分产品存在内部自用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152,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358.81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融资需求,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列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52,6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

  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岩山,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5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资产总额306,834.42万元,负债总额74,707.13万元,流动负债52,148.94万元,资产净额232,127.29万元,营业收入317,370.31万元,净利润48,666.29万元。

  2、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岩山,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路358号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号,经营范围: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注册资本38,5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资产总额294,384.66万元,负债总额245,689.25万元,流动负债245,689.25万元,资产净额48,695.41万元,营业收入69,869.34万元,净利润15,324.21万元。

  3、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伍,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临港产业园大义路与海天大道交叉口,经营范围:工业盐、溴素生产销售;养殖。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74.05%股权。2022年资产总额46,533.65万元,负债总额6,818.93万元,流动负债6,553.67万元,资产净额39,714.71万元,营业收入22,123.15万元,净利润9,151.25万元。

  4、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红波,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临港产业园大义路与海天大道交叉口,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海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许可项目:水产养殖。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2年资产总额15,917.93万元,负债总额6,691.95万元,流动负债6,691.95万元,资产净额9,225.97万元,营业收入2,217.54万元,净利润1,225.97万元。

  5、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刚,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十七路7号。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等。注册资本8,000万元。2022年资产总额26,005.94万元,负债总额21,005.94万元,流动负债21,005.94万元,资产净额5,000.0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公司董事刘洪安任该公司董事,本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股权结构: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将承担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的接卸工作,与其存在较强的业务协同。后者按照股权比例为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双方业务的正常开展,风险可控,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事项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上述公司在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6,358.8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6,358.81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5%和11.15%。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02、6.01、6.02、6.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02,关联股东刘洪安回避表决;议案6.01,关联股东于江、刘洪安、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6.02,关联股东张忠正、于江、任元滨、李民堂、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6.03,关联股东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   14:00-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一、 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登辉            联系电话:0543-2118009

  传真:0543-2118888        邮政编码:256600

  电子邮箱:board@befar.com

  注意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总股本为2,058,036,2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7,47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673,225.88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29%。2022年度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99,997,073.36元,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49%。故2022年度合计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列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52,6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

  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1、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为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刘洪安任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江、刘洪安担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联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滨州滨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于江在关联方控股股东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任元滨任关联方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苏德民任关联方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与山东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惠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新酬执行公司目前的副总裁薪酬标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四、六、七、八、十一项议案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简历:

  孙惠庆,男,出生于1970年,籍贯山东蓬莱,本科学历,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1995.9—2007.12 历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车间工人、副主任工程师、副主任、主任;

  2008.1—2020.8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2019.3—2020.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0.9—2021.12 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21.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

  2023.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锋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担保事项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列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52,6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

  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联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滨州滨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李民堂在关联方控股股东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2、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韩晓在关联方担任董事,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3、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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