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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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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48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1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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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业务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6 前沿新材料”之“3.6.4纳米材料制造”。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MLCC等电子元器件,纵观过去MLCC等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最核心驱动因素在于终端市场的产品迭代和需求升级。从21世纪初家电市场到PC电脑的蓬勃发展,从手机进入智能机时代到如今汽车电子市场迅速发展,每一轮产品升级都带动了MLCC等电子元器件需求的不断扩大,并使得其向高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从终端市场来看,MLCC行业的发展主要受智能化消费电子产品的普及与更新、新能源汽车和无人驾驶技术等带来的汽车电子化水平的提高、5G通信的推广和工业自动化不断深入等终端需求驱动。目前,消费电子产品在MLCC的下游应用领域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汽车的新能源化趋势将大大促进小型、大容量、低电感的车规MLCC产品的需求增长,新能源汽车的大力发展已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纳米级、亚微米级镍粉和亚微米级、微米级铜粉、银粉、合金粉。公司产品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中镍粉、铜粉主要应用于MLCC的生产,并广泛应用到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以及工业自动化、航空航天等其他工业领域当中。报告期内,公司MlCC用镍粉、铜粉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378.02万元,占 2022年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4.19%。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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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波动影响,手机、穿戴式设备、计算机、家电市场需求均有所下滑,面向消费电子市场的MLCC需求有所下降,导致MLCC生产厂家对原材料金属粉体的需求量减少,与此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生产成本上涨较多。受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业绩同比有所下滑,2022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46,554,001.3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02%,实现净利润153,481,152.3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4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平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14:30分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报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51.13%。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53,481,152.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789,589.81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778,958.9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0,762,681.47元,扣除公司本年度派发2021年度现金分红52,320,000.00元后,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453,312.30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48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1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聚秀,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年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峰,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6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发展经验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策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限、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分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二、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此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5376                     公司简称:博迁新材

  (下转B1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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