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将全部钢铁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业资产进行置换。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意向协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政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延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政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延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4月27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表决情况
(1)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
表决结果:通过
(2)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
表决结果:通过
(3)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表决结果:通过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表决结果:通过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表决结果:通过
(6)2023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殷淑霞、宋佳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张肃珣、袁知柱、钟田丽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李岩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王世友先生辞职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王世友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黄作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黄作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暂时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工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作为,男,出生于1970年,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总经理;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斌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白宇飞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该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卢学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学柱,男,出生于1980年,大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营管理审计总监。曾任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营管理审计处副处长、副总监(主持工作)。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B股股东应在2023年5月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3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和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本钢能管中心16楼)
联 系 人:陈立文、沈杰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