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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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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批准《关于青山基地高端取向硅钢绿色制造结构优化工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加速实施公司取向硅钢产品新一轮产能规划,把握取向硅钢产品市场,批准青山基地实施高端取向硅钢绿色制造结构优化工程。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二)批准《2022年度组织机构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遵循2023年度工作方案原则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理层组织实施。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三)批准《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及2023年风险管理推进计划》

  公司总结了2022年度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重点风险管控等情况,确定了2023年度公司重点风险课题,同时结合公司风险管控要求修订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四)批准《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制定《合规管理制度》。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五)批准《宝钢股份2022年法治央企与合规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公司总结了2022年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制定了2023年合规管理工作计划。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六)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宝钢股份《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根据捐赠权限调整拟对《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作相应修订。详情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批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召开。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3年4月26日在湛江召开。

  (四)监事出席会议的人数情况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2名)。朱永红监事和汪震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秦长灯监事代为表决。

  (五)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秦长灯监事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四)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五)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调整新产品研发试制费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六)关于审议董事会“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七)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八)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九)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二)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一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三)关于审议董事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四)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五)关于审议董事会“宝钢股份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其中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此项议案。

  2.此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措施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关联董事高祥明、姚林龙、罗建川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决定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

  单位:百万元

  ■

  注:按关联方细分的交易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详见附件2。

  (2)金融服务

  单位:百万元

  ■

  (3)委托管理资产

  宝钢股份委托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包括购买基金及信托等理财产品。2022年度交易发生额预计250亿元,年度内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投资收益预计为2.5亿元,收益率预计在1.5%-6.0%之间。

  2022年度交易发生额12.3亿元,年度内任意时点最高余额17.9亿元,投资收益为0.2亿元,收益率根据协议约定执行,在2.1%-5.8%之间。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宝钢股份2023年达到审议标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和与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

  1.交易额预计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

  此类交易的关联方是宝武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1,284.85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

  ■

  注:1)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为2023年度预计总额,在各类交易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类交易内部关联方额度可调剂使用。

  2)按关联方细分的交易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详见附件1。

  (2)金融服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吸并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监管审批程序,预计于2023年4月底完成。吸并完成后,宝武财务公司将成为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不再控股宝武财务公司,宝武财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宝武财务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宝武财务公司与宝武集团其他控股子公司的交易将不再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会新增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关联交易。宝武财务公司预计4月30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23年宝武财务公司与宝武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有:宝武财务公司向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宝武财务公司向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贴现;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发生的同业业务;提供结算、承兑等金融服务。2023年1-4月预计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

  (3)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

  2023年5-12月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存贷款、结售汇等关联交易额预计如下:

  单位:百万元

  ■

  注:根据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250亿元,每日使用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原则上不高于250亿元。

  (4)委托管理资产

  宝钢股份委托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包括购买基金及信托等理财产品。2023年度交易发生额预计250亿元,年度内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投资收益预计为2.5亿元,收益率预计在1.5%-6.0%之间。

  2.交易目的

  (1)宝钢股份与关联方的商品购销

  宝钢股份拥有稳定和经济的全球原燃料供应保障和物流支持,以及涵盖全国和海外的营销加工配送网络。部分从事钢铁制造、贸易的关联方利用宝钢股份的购销网络采购原燃料、销售钢铁产品。

  宝钢股份的部分关联方长期从事备件、设备、冶金材料的制造、销售以及原燃料的开采供应、贸易,已形成了明显的专业技术优势,是宝钢股份供应链的一部分,向宝钢股份供应生产、建设所需的备件、材料、设备、原燃料。

  (2)宝钢股份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随着宝武集团内部各类子公司的组建与壮大,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快速提升,同其他社会协作单位相比,这些子公司在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在充分发挥集团相关子公司专业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宝钢股份核心业务的竞争力。

  (3)宝钢股份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宝钢股份下属从事信息技术、运输业务的专业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向宝武集团下属其他公司提供服务。

  (4)宝武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充分利用宝武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5)宝钢股份接受宝武财务公司金融服务

  宝武财务公司作为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较好地满足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

  (6)委托管理资产

  为有效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7)受托管理资产

  为发挥宝钢股份的资源优势和体系能力,实现更丰富的产品结构和制造能力,与公司现有产品和产线形成互补,受托管理宝武集团旗下钢铁产业相关子公司,包括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等。

  3.交易对宝钢股份的影响

  宝钢股份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宝钢股份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宝钢股份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

  宝钢股份的关联方是宝武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中,宝武集团是宝钢股份的母公司,是宝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为宝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宝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视为同一关联人。其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3条第(一)、(二)项和6.3.15规定的情形。

  2.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4月24日)

  (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7.91亿元;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法定代表人:陈德荣。

  (2)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亿元;经营范围:采矿选矿,工程设计,运输,咨询,资源综合利用等;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安远路505号;法定代表人:施兵。

  (3)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冶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专项审批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弄1号5层A501-A507室;法定代表人:赵昌旭。

  (4)上海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9亿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工业炉窑修造,水陆货物装卸、仓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铁冶炼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库)经营;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宝地吴淞行政办公室楼;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5)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33亿元;经营范围:冶金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及管理、工程总承包、环境评价、工程结算审价、工程、投资技术服务及咨询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10号;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6)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55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制造、销售、钢制品加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汽车贸易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法定代表人:王强民。

  (7)宝武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10亿元;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实业投资,煤炭批发,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限合同收购),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F3208室;法定代表人:施兵。

  (8)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股本:6.37亿港元;经营范围:一般贸易,投资和物流;住所:中国香港湾仔区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2901室;董事长:施兵。

  (9)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7.24亿元;经营范围: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开采、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等;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吴彬。

  (10)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3.17亿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炉料、建筑材料、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汽车大修、总成大修;化工产品(危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缩、液化气体供应;钢铁产品质检、大砝码计量检定;普通货运;饮食等;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302室;法定代表人:李世平。

  (11)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2.06亿元;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水陆货物装卸仓储、与钢铁冶炼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12)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88亿元;经营范围:不锈钢卷板管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自有房屋出租、蒸汽供应等;住所: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徐书峰。

  (13)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53亿元;经营范围:冶炼、热轧、固溶、冷轧、机械加工,销售金属镍、镍合金、各类合金,热(冷)轧不锈钢卷板、镍合金卷板、碳素高合金卷板、煤炭焦化;对外贸易;住所: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清洁。

  (14)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69亿元;经营范围: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产权经纪;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西区;法定代表人:胡爱民。

  (15)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4亿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法定代表人:李琦强。

  (16)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3961亿元;经营范围:厂区、园区、城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商业配套及产业园租赁业务;园区产业服务;公寓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经营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住所: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法定代表人:周忠明。

  (17)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5亿元;经营范围:环境保护、治理评价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生态修复(除专项)、土壤改良、河道整治、污染场地整治、土壤修复;节能、环保设备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租赁与销售;环保产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与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综合利用与产品研发、销售;危险废弃物经营(涉及许可的按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住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2816号一幢一层A006室;法定代表人:陈在根。

  (18)上海宝钢心越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人才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法律咨询;旅游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向各类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住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818室;法人代表:陈明。

  (19)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66亿元;经营范围:资本经营;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住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法定代表人:丁毅。

  (20)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8亿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不动产投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投资管理;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层;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21)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高性能高合金化铝板带箔产品和其它铝及铝合金深加工产品,从事货物(设备、原材料、产成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住所:三门峡工业园禹王路;法定代表人:吴健鹏。

  (22)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1亿元;经营范围:从事水处理设备和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水务软件系统开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处理、环境工程和给排水的规划、设计和咨询;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环境保护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和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处理及环境工程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水质污染物检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限分支机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08号1幢;法定代表人:严华。

  (23)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4.48亿元;经营范围:从事清洁能源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供电服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19号35幢666室;法定代表人:钱峰。

  (24)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99亿元;经营范围:钢铁行业设备技术服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20号;法定代表人:朱湘凯。

  (25)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从事以大宗原燃料为主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国际贸易、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等;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1108室;法定代表人:施兵。

  (26)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亿元;经营范围:从事以工业品及各类设备为主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216幢1150室;法定代表人:王静。

  (2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75亿元;经营范围:冶炼、加工、制造、销售钢材、钢坯、钢锭、生铁、轧辊、铁合金、焦化产品、耐火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钢铁生产所需原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冶金机电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宾馆等服务业;住所:太原市尖草坪2号;法定代表人:盛更红。

  (28)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90.53万元;经营范围:招标、工程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维修;住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668号1105室;法定代表人:谢安宁。

  (29)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2亿元;经营范围:从事钢铁、冶金矿产、煤炭、化工、电力、运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钢铁原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自有房产和设备的租赁;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1-1室;法定代表人:李世平。

  (30)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05亿元;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液化气体、压缩气体、易燃液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和车辆)、安装和维修;进出口贸易;房屋建筑、安装、维修;仓储租赁业;互联网服务;农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法定代表人:刘建荣。

  (31)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亿元;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承包冶金行业的国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投标工程;从事对外贸易咨询;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办冶金行业进出口商品的仓储;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燃料、黑色金属、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交通运输设备、小轿车、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工模卡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的销售;设备租赁、包装、服务;物业管理;对本系统所属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房屋管理与租赁;承办冶金行业产品展览、咨询服务;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法定代表人:刘安栋。

  (32)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23亿元;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金属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东路750号;法定代表人:陈昭启。

  (3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33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法定代表人:曹清。

  (34)宝武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60号7幢5楼502室;法定代表人:陆怡梅。

  (35)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中国宝武大厦1号楼8楼;法定代表人:张晓东。

  (36)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4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9楼;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37)宝武物流资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弄A座5层;法定代表人:张维。

  (38)上海化工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33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1800号210室;法定代表人:汪征宇。

  (39)南京宝钢轧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生产、销售;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住所:南京市长虹路132号;法定代表人:刘青。

  3.履约能力:宝钢股份的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风险可控。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包括政府定价、市场价、协议价等。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首先依据政府定价,在没有政府定价时,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政府定价和市场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宝钢股份所有日常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合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在签订合同时,价格严格按附表所列示的定价原则制定。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对宝钢股份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2023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

  附件2:2022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为主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委托理财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50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的收益、备付期间融资到期兑付,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及华宝信托、华宝投资等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除华宝信托、华宝投资外,本公司与其他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华宝信托、华宝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下属的金融类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在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定期披露。

  (五)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将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六)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业务操作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选择交易对手资信等级高、投资范围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已到期的委托理财投资均正常兑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50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选择交易对手资信等级高、投资范围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不排除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合理提高公司存量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以上数据统计不含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2:公司滚动开展短期委托理财业务,上表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单日峰值对应各类型理财产品的本金。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预计可供分配利润38,097,992,286.03元。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3日派发2022年上半年现金股利0.18元/股(含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派发2022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10元/股(含税)。本次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2年下半年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2,156,355,749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11,834,235股)为基准,预计分红总额2,215,635,574.90(含税),占合并报表2022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40%。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3日派发2022年上半年现金分红总额3,988,183,916.70元,占合并报表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19%。

  综上,公司2022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6,203,819,491.60元(含税),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1,834,23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的提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2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分别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23年5月15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99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六、 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2月30日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下称15号解释)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资产。15号解释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的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追溯调整同期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有关规定。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产品研发试制费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可比期间2021年营业成本和研发费用,其中合并营业成本增加人民币84.28亿元,研发费用减少人民币84.28亿元;母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人民币31.41亿元,研发费用减少31.41亿元。经评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利润表科目间的重分类,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规定,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共涉及修订《公司章程》正文内容20条,《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3条,《董事会议事规则》1条,新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并将其作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附件纳入《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股东大会职权新增“员工持股计划”审议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行为新增“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股东大会职权事项增加“对外捐赠”事项,明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对外捐赠权限;明确公司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领薪的内容;增加上市公司高管应当忠实履职的规定;增加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的主体;公司因属于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故明确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新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新增监事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规定;为与《章程指引》保持一致,其他条款部分文字描述作相应修改。

  ■

  因本次修订新增第146条,故《公司章程》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公司已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盛更红等27名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89,750股注销事宜,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本等条款内容。

  ■

  《公司章程》除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七号——钢铁”要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经营亮点

  一季度,公司持续以对标找差为抓手,聚焦效率和效益双提升,深挖经营改善潜力,进一步发挥多基地协同优势,扎实推进各项变革工作落地。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铁产量1,187.1万吨,钢产量1,282.8万吨,商品坯材销量1,211.3万吨,实现合并利润总额28.1亿元。

  ●经营业绩保持国内行业第一。一季度公司克服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及钢材市场需求偏弱等不利影响,加强购销协同,动态优化购销策略,深入推进产销研实体化变革,持续激发组织及员工活力。一季度实现利润总额28.1亿元,经营业绩保持国内行业第一。

  ●内外销联动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抓住出口机遇,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一季度公司实现出口接单量153万吨,超目标进度,为公司产销平衡及盈利能力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深挖成本削减潜力。巩固成本削减成果,坚持全面对标找差,一季度聚焦“协同降本”、“物流降本”、“效率提升”等方向,持续挖掘成本改善潜力点。一季度实现成本削减14.8亿元,超进度完成目标,有效支撑公司经营业绩。

  ●积极践行差异化精品战略。结合市场变化,动态优化资源流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一季度“1+1+N”产品销量627.4万吨,同比增加10.6万吨。满足用户低碳需求,践行低碳发展,宝钢低碳钢(BeyondECO?-30%)量产供货第一卷下线。

  ●保持核心技术行业引领。一季度,公司实现1500MPa DP钢、光伏支架用耐候拉杆用钢等4项产品全球首发;聚焦“高强度、高耐蚀、高效能”产品,在光伏支架、高楼大跨、风电、储能、桥梁、海工及船舶等行业形成解决方案20项。

  ●重点工程项目按节点有序推进。公司无取向硅钢产品结构优化项目全线投产,为目前全球唯一完全面向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等级无取向硅钢专业生产线。东山基地国内首座百万吨级氢基竖炉炉壳吊装全部完成,工程建设进入炉顶结构安装高峰期。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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