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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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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与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所经营和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车流量逐月恢复性增长,路费收入同口径增长约22.65%,但由于武黄高速于去年12月经营到期,使得报告期路费收入同比减少约1亿元;集团所投资的广深高速及广珠西线高速、清连高速、外环高速分别自2022年7月1日、2022年10月1日、2023年1月1日起采用调整后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车流量摊销额进行核算,报告期合计同比减少净利润约0.3亿元;此外,集团报告期委托管理业务工程量同比减少使得收入和利润有所下降、外币债务因市场加息使得财务费用有所增加等。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的股东总数18,545户,其中A股股东18,298户,H股股东247户。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

  ■

  注:⑴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信息

  1、收费公路项目主要营运数据

  ■

  附注:

  ⑴ 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中不包括节假日免费通行的车流量。

  ⑵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本公司和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2、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主要营运数据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已进入商业运营的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共计14个,包括蓝德环保下辖的13个已进入商业运营项目及利赛环保,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

  附注:

  ⑴ 上表所载部分项目的运营收入包括垃圾发电收入及油脂销售收入,该等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3、风力发电项目主要营运数据

  ■

  附注:

  ⑴ 上网电量为按电网结算周期核算的数据,风力发电业务收入含按上网电量预估的电价补贴收入,该等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1月批准本公司开展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于2020年进一步批准公司开展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先行段施工及高压电力线改迁等工作。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已于2020年底获得广东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经董事会批准,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与深圳交通局签订了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PPP合同”),并与拟引入的合作投资人深圳市特区建发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深特交投”)就项目合作签订了两份投资合作共建协议。依据PPP合同约定,PPP合同经双方于2022年9月30日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若本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完成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审批程序(本公司怠于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形除外),PPP合同终止。因后续深圳市有意对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投融资方案,截至2023年3月31日,有关调整方案尚未确定,受此影响,本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召开,上述PPP合同已于2023年3月31日终止,本公司与深特交投签订的合作协议亦暂时无法履行。PPP合同终止后,本公司作为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项目单位,将继续协助开展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投融资方案及相关协议的调整工作,本公司将待相关投融资方案明确后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4日、12月2日以及2023年3月31日的公告。

  2、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中市协注[2023]SCP12号)《接受注册通知书》,自该《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本公司可发行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1日和2023年3月13日完成了2023年度第一期及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均为10亿元,期限均为180天,票面利率分别为2.16%和2.20%,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2月22日及3月14日的公告。

  3、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在保证安全和兼顾流动性的前提下,可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理财。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发生3笔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交易,委托理财金额为8.7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8.7亿元,均为银行发行,本报告期委托理财预期收益为6,132.19千元(含税),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廖湘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范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该规定,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3年4月17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日期:2023年4月20日。

  (三) 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继童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逐项审议关于审查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审查通过关于变更外环项目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环项目一期和二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会计估计变更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最佳估计,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发现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2、审查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未发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23年3月的路费收入(未经审计)如下:

  ■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收费公路”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补充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3年4月14日及2023年4月19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3年4月19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0人,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10人,其中董事廖湘文、王增金、文亮、戴敬明、吕大伟和独立董事白华、李飞龙、缪军及徐华翔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李晓艳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独立董事白华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全体监事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外环项目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外环项目一期及二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人民币7.02元和人民币1.36元分别调整为人民币3.95元和人民币1.11元,该项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所采用的车流量预测数据符合外环项目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最佳估计,会计估计的变更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变更外环一期及二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所投资建设的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外环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外环项目一期(“外环一期”)及外环项目二期(“外环二期”)已分别于2020年12月29日及2022年1月1日建成通车,剩余路段约16.8公里(外环三期)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根据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外环项目车流量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按照重新预测的未来经营期预测总体标准车流量对外环一期及二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审查通过了《关于变更外环项目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议案》。董事会批准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变更外环一期及二期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外环一期和二期现实际车流量高出预测车流量的幅度较大,预计该差异将持续存在。按照集团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集团近期委聘了独立交通流量机构对外环项目预计剩余经营期的车流量重新预测,并按照重新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外环一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7.02元调整为3.95元,将外环二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1.36元调整为1.11元。

  2、会计估计变更对集团的财务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环一期及二期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以前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外环一期和二期剩余经营期间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总额没有影响,对各年度间的摊销额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各年度间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其中预计对经营期前期的利润产生一定正面影响,但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以2023年一季度外环一期和二期的实际车流量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计减少集团2023年一季度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额约2,887万元,增加2023年一季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65万元。

  3、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集团近三年的影响

  经测算,假设本集团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采用本流量预测并变更单位摊销额,则对近三年的利润总额和净资产影响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环一期及二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调整符合该等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和最佳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环一期及二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调整符合该等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和最佳估计,会计估计的变更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环一期和二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会计估计变更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最佳估计,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发现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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