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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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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2022 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28.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通用电梯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周勤

  (2)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06,097.70万元,净资产为39,902.80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为88,945.40万元,净利润为2,928.6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孙国林

  (2)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华天路1658号

  (4)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生产、改造、安装、维修、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总资产9,841.82万元,净资产为2,062.72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为13,334.34万元,净利润为762.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津先生系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国林先生之女婿,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 月26 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四、其他事项

  ■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  月26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贯彻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监督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288,081.39元,主要系受到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控影响,关联方原预计的项目开发计划延后所致。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认为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利芳                周喻               赵芳

  2023年 4月26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我们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陈利芳                周喻                赵芳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23年4月26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3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2年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1-12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营销维保网络升级用于提升公司研发和营销能力,均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电梯智能制造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暂时无法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23年4月26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勤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06,097.70万元,净资产为39,902.80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为88,945.40万元,净利润为2,928.60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国林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华天路1658号

  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生产、改造、安装、维修、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总资产9,841.82万元,净资产为2,062.72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为13,334.34万元,净利润为762.20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津先生系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国林先生之女婿,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1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根据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5.71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1、2023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28 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志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建林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彪先生,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卢文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1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新海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栾永亮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1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5月18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3年 5月17日(星期三)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邮编:215200;

  传真号码:0512-63812188。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list.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彪;

  电话:0512-63816851

  传真:0512-63812188;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邮编:2152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17日16: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31;投票简称:通用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提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list.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list.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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