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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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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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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补助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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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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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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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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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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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资产处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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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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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补助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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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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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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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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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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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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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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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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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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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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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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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境外经营实体

  本公司无境外经营实体情况。

  合并范围的变化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集团2022年度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集团2022年度无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三)反向收购

  本集团2022年度无通过反向收购取得的子公司。

  (四)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2022年度无处置子公司。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2022年9月,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资本”),创通资本注册资本8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缴纳出资200万元。创通资本自2022年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注销或其他方式减少子公司

  2022年度无注销或其他方式减少子公司。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1)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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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结构化主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本集团将管理人为本集团或者本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且本集团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新修订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合并信托计划的净资产规模为22,778,315.05元,同时,本集团在合并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中所持有权益的账面价值为22,778,315.05元,该权益在财务报告中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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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情况

  无

  (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集团不存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四)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五)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不存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或欧元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有关,由于美元或欧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或欧元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于本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较小,此外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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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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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4、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电梯、电梯配件及提供维保服务,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二)信用风险

  于2022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主要为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本附注五、4.应收账款和7.其他应收款。

  (三)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于2022年12月31日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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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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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第一层级与第二层级之间的转换以及其他层级向第三层级的转入或转出的情况。本集团的政策为于报告期末识别各层级之间实际出现的层级转换。

  (1)第一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其在活跃市场的报价进行确定。活跃市场报价是指容易获取的、及时的交易所、券商、经纪人、行业协会、定价机构及监管机构等的报价,并且此类报价能够代表实际发生的公平市场交易的价格。

  (2)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未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使用价值评估方法进行确定。此类价值评估方法采用可行且不依赖实体特定估计的数据,在最大程度上使用可观测市场数据。如果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需所有重要参数均可观测,则该金融工具包含在第二层级范围内。如果一个或多个重要参数未基于可观测市场数据,则该金融工具应包含在第三层级范围内。

  (3)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第三层次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现金流折现模型及其他类似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是否分类为第三层次评估方法一般基于非可观测市场数据对整个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性。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本集团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及徐津四位股东,牟玉芳为徐志明配偶;徐斌为徐志明与牟玉芳之长子;徐津为徐志明与牟玉芳之次子。上述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47.10%。

  2、子公司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一)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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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关联交易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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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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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成员,监事和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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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有事项

  1、重要的未决诉讼

  (1)2022年11月,本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祥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供货保证金20,000,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本公司基于相关事实情况和谨慎性原则,在2022年财务报表中就该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00,000.00元。

  (2)2022年11月,本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重庆金科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担保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供货保证金50,000,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2022年12月,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苏 0509 诉前调 15818 号],公司与重庆金科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59,340,000.00 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公司基于相关事实情况和谨慎性原则,在2022年财务报表中就该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6,250,000.00元。

  (3)2022年11月,本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担保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供货保证金50,000,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2022年12月,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苏 0509 诉前调 15816号],公司与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59,340,000.00 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公司基于相关事实情况和谨慎性原则,在2022年财务报表中就该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6,250,000.00元。

  (4)2022年11月,本公司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为:要求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福州羿恒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供货保证金50,000,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并承担全部仲裁及保全费用。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22 年 11 月2日获杭州仲裁委员会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本公司基于相关事实情况和谨慎性原则,在2022年财务报表中就该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4,000,000.00元。

  除上文所述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涉及预期会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重大法律、仲裁或行政诉讼事件。

  2、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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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报告出具日,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1. 与持股比例5%以下股东的交易及往来余额

  2017年3月公司完成2017年第一次定向增发,客户四川通用电梯有限公司、曲靖市智能电梯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股东,2017年9月公司完成2017年第二次定向增发,客户通用电梯(湖南)有限公司、湖北自由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股东,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4位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均小于5%。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与该4个股东的交易及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往来余额如下:

  (1) 交易情况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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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集团与上述公司的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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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集团与上述公司的交易价格参照公司电梯销售定价原则确定。

  (2) 往来余额

  1) 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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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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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股东股票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冻结的情况。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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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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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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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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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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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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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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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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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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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阶段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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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阶段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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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阶段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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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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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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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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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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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子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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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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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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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营业务-按地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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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营业务-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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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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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告批准

  本财务报告于2023年4月26日由本集团董事会批准报出。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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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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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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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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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8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业务布局情况选择合适地点搭建网点分布及数量而变更实施地点。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地点。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69,326.5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39,096.74元,共计10,808,423.2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6)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0,808,423.28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关注的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关注的风险。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人员。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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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  月26 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和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电梯生产经营、配件及维保业务,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与内部环境有关的控制等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管理、釆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存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规、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相关规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评价人员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及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经批准后实施。评价工作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涵盖了上述2022年1-12月梳理的所有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制度,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根据上述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成立了对应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内控评价工作小组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4、评价工作组做出评价结论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汇总评价结果,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根据缺陷的综合影响出具自我评价结论。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就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已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或以其他形式加以合理利用。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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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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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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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

  三、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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