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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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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的引入将成为行业增长的新引擎

  伴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浪潮,当前全球制造业正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转变,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5G及机器人等诸多新技术的引入融合已深刻改变自动化行业及其服务的企业,成为增长新引擎。未来,新技术和自动化控制的融合发展将使得工厂的生产力水平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新技术应用的根基是制造业的数字化,高度数字化、网络化和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制造业企业将改变资源分配、生产加工、物料处理及人力管理等方面的业务逻辑,未来高度自动化的端到端一体化生产,将为企业带来更大回报;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起则将实现制造业的深度智能化,未来的工厂将利用人工智能支持自动化流程和机械,通过智能决策应对不熟悉或者预期之外的情况;数字孪生技术为工厂物理实体创建一个全面的数字化“克隆体”,未来数字孪生技术依托精准、形象、安全的仿真分析推动实体工厂全流程高效优化运行。机器视觉识别技术通过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可以更加精准地把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同时结合机器人应用技术,实现24小时不间断工作,还有望在各种恶劣生产环境下替代人类工作。

  (2)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制造的融合发展将孕育出更多的新产业

  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数字化转型正处在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我国“双碳”宏伟目标的提出更加坚定了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制造业企业既要加快实施数字化转型,也要满足绿色制造标准,两者多维度的深度融合发展需求将孕育出更多的新产业。

  工业数字化转型将是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既有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商先试先行,引领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有望脱颖而出;受益于平台化运行、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等新型企业也有望规模化发展。同时,更多应用领先的企业借助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的扶持政策,与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更密切的合作关系,乃至构建双赢、多赢合作体,共同推广自身先进的行业方案和服务。

  当前,流程型生产企业多属于碳排放重点监管对象,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点之一。未来,数字化将融合绿色制造技术,实现工艺及设备的智能感知和控制系统、过程多目标优化、运营管理优化等,实现生产过程物料、能源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再结合设备电气化改造、清洁能源利用、CCUS技术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能效利用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3)整体解决方案将逐渐取代单一产品的供销体系

  数字化变革及新技术的复杂性促使制造业企业越来越趋向选择有整体自动化、信息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目前,高质量、贴近用户的个性化整体解决方案正在逐渐代替原有单一的自动化设备供销体系,形成一个围绕智能制造的新产业形态。

  智能制造是一项整体性较强且长期持续进行的工程,随着自身认识、积累的增加,用户对智能制造需求将会更加明确,对智能制造方案设计、实施的参与过程会逐渐加深,同时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业企业,在向智能制造的转型升级过程中,对于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及解决方案的需求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客观上要求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具有良好的灵活性和弹性。行业头部企业不仅应具有谱系完整的自动化、信息化产品,而且应具备工程实施、方案优化、整体咨询等服务能力,能够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驱动的自动化为主线,实现装备生产智能化,推动全流程精准建模和分析,打造贯穿全流程生产、全供应链运营、全生命周期管控的一体化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4)平台化运营体系和服务模式日渐成形

  服务市场将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领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新模式应运而生,也将成为行业新的标杆。流程工业自动化行业面对的市场是典型的项目型市场,经历行业多年的快速发展,新建项目数量逐渐减少,质量需求则日渐升级,用户对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多元化产品解决方案、管家式服务的需求快速增加,对服务响应时效、长周期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新的平台化运营体系和服务模式依托行业头部企业运营,形成规范、迅速、有效的网络化、平台化服务体系,将为园区用户提供专业化、高水平、一站式的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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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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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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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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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2,385.65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46.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92.92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37.1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CUI SHAN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裁CUI SHAN先生带领公司管理层,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推进公司变革、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市场开拓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ESG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促进了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2022年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全面、客观考核和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公司管理绩效和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公司制定《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董事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按照《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领取薪酬。

  关联董事CUI SHAN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每10股转增4.5股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关联董事CUI SHAN、金建祥、张克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符合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立GDR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立GDR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以及公司GDR发行结果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4,148.2万元,股份总数变更为54,148.2万股。同时,董事会同意根据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变更情况以及公司GDR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证券简称:中控技术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53.581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8.9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9,408.40万股的0.61%。

  (3)授予价格(调整后):39.14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9.1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1,002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于当批次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6年5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注:上述净利润为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归母公司净利润。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战略目标达成率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战略目标达成率分为100%及以上和100%以下两种情况,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A-、B、C、D五个档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战略目标达成率为100%及以上且绩效考核等级为A、A-或B的前提下才可归属,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说明:如个人无战略目标则不受战略目标达成率100%约束,仅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归属。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7)。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6)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每股39.50元调整为每股39.1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4日向激励对象授予298.95万股限制性股票。

  ■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2日。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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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3.581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审核了各项归属条件,并审核了拟归属股份的全体激励对象,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1月14日

  (二)归属数量:53.5818万股

  (三)归属人数:946人

  (四)授予价格:39.14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94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4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53.581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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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翘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ESG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ESG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全面、客观考核和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公司管理绩效和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公司制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监事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按照《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审核了各项归属条件,并审核了拟归属股份的全体激励对象,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有实际控制权,对其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控技术”)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7,929,183.5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44,595,802.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41,48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6,111,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90%。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41,48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243,666,9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85,148,9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21万。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经营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8,800.00万元,关联董事CUI SHAN、金建祥、张克华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表格内数据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注2:上海华谊信息系公司持股6.89%的参股子公司,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剔除公司与上海华谊信息发生的交易后,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未超过审批额度。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国自机器人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国自机器人是副董事长金建祥担任董事的企业。

  2. 中控睿芯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睿芯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3. 国利网安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国利网安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 蓝卓数字科技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蓝卓数字科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5. 全世科技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全世科技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6. 中控信息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公司监事程昱昊先生过去12个月内担任中控信息监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中控信息为公司关联公司。

  7. 可胜技术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浙江可胜是公司副董事长金建祥先生控制的企业。

  8. 浙江高晟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浙江高晟是副董事长金建祥担任董事的企业。

  9. 中控教仪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教仪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0. 源创智控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源创智控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1. 安徽华谊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安徽华谊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2. 绍兴工业互联网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绍兴工业互联网是实际控制人曾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13. 石化盈科信息

  (1)基本情况

  ■

  (3)关联关系:石化盈科信息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4. 众一伍德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众一伍德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5. 嘉兴市工业互联网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嘉兴工业互联网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6. 浙江中聚

  (1)基本情况

  ■

  (4)关联关系:浙江中聚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7. 北京达美盛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北京达美盛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8. 中控产业园区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产业园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9. 倍杰特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克华在倍杰特担任独立董事。

  20. 中控研究院

  (1)基本情况

  ■

  (3)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金建祥在中控研究院担任董事。

  21. 临海产业大脑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临海产业大脑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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