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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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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871,9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保险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上凭许可证经营),自身结售汇业务和中船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2,291.76亿元,负债总额2,102.01亿元,所有者权益189.75亿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4.77亿元,净利润9.23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2022年,财务公司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就公司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度)》,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乙方。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贷款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优先办理。

  4.授信服务

  授信是指乙方在综合评价甲方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的基础上,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核定的统一授信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5.外汇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各类外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买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相关的辅助服务。

  6.乙方可提供的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与本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一致。

  (三)服务价格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各项结算服务免收手续费。

  3.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限额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五)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在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全面金融服务支持,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有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3-0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5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传利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84,975,733.3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4,975,733.38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所有者权益7,780,170,058.24元,未分配利润4,004,732,846.6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2.47元(含税),总计需支付现金为175,525,458.34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1%。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王松岩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2年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239,882.87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发生32,901.93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198,048.83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服务2,089.95万元,接受关联人服务962.07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或租赁房产、设备5,880.09万元。上述发生额未超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传利、周利生、马晓民、张仁茹、田路、王松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拟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7,920万元的信用支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 28,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9,120万元。有效期限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上述信用支持的具体方式按担保人及各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等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出具贸易保函、提供承兑担保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继续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传利、周利生、马晓民、张仁茹、田路、王松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结算、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传利、周利生、马晓民、张仁茹、田路、王松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赵登平、吴群、李平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2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公司安排,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在通知中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3-01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5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万旭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84,975,733.3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4,975,733.38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所有者权益7,780,170,058.24元,未分配利润4,004,732,846.6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2.47元(含税),总计需支付现金为175,525,458.34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1%。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本决议作出之日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2年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239,882.87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发生32,901.93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198,048.83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服务2,089.95万元,接受关联人服务962.07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或租赁房产、设备5,880.09万元。上述发生额未超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拟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7,920万元的信用支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 28,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9,120万元。有效期限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上述信用支持的具体方式按担保人及各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等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出具贸易保函、提供承兑担保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继续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结算、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3-01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810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84,975,733.3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4,975,733.38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所有者权益7,780,170,058.24元,未分配利润4,004,732,846.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2.4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10,629,3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5,525,458.34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1%。

  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3-01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集团”),包含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船重工”)及其下属单位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2年,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49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发生15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330,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服务6,500万元,接受关联人服务4,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或租赁房产、设备8,5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中国海防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22-012)。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2022年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239,882.88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发生32,901.93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198,048.84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服务2,089.95万元,接受关联人服务962.07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或租赁房产、设备5,880.09万元。上述发生额未超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

  ■

  注:2022年公司受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部分产品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95%,实际执行的关联方采购、销售、服务金额,较原计划下降较大。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临2023-01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二级、三级子公司),其中部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公司2023年度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上限拟定为人民币37,92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防”或“公司”)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增长,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拟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7,920万元的信用支持,其中直接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28,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9,120万元,其中包括:公司直接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9,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120万元。上述担保有效期限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上述信用支持的具体方式按担保人及各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等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出具贸易保函、提供承兑担保等。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担保预计具体情况

  (一)2022年度担保执行情况

  ■

  (二)2023年度担保预计具体情况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不存在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情形。

  三、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1.单位名称: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211777558X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2,542.56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成立日期:1986年05月29日

  营业期限:自1986年05月29日至2036年05月28日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2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船舶制造,船舶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持股情况:公司对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总资产为101,694.36万元,负债总额为71,912.02万元,资产负债率70.71%。其中,长期借款为1,800.00万元,流动负债为61,082.02万元,净资产29,782.3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31.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7.73万元。

  2.单位名称:中船重工(沈阳)辽海输油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273464410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180.30万元

  法定代表人:詹浩

  成立日期:2002年1月15日

  营业期限:自2002年1月15日至2052年1月14日

  注册地:沈阳市和平区浑河民族经济技术开发区族旺路18号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制造、加工;压力管道元件(异型连接组合)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石油管道输油设备设计;石油管道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清洗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管道封堵技术咨询服务;管道安装;清洗服务;管道设备检测;机械设备租赁;能源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持股情况: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对中船重工(沈阳)辽海输油设备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对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总资产为12,924.95万元,负债总额为9,305.64万元,资产负债率72%。其中,流动负债为9,224.64万元,净资产3,619.3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66.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05万元。

  3.单位名称: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163586114Y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91.96万元

  法定代表人:赖贻翔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自1991年12月22日至长期

  注册地: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1号

  经营范围:卫星定位与导航设备、电力设备、石油电子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船舶电子设备、通信设备、海洋工程装备、训练器材装备、智能化训练系统、软件工程、工控机设备及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及运营服务,计算机及配套产品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持股情况:公司对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2.48%。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总资产为46,290.17万元,负债总额为24,064.64万元,资产负债率51.99%。其中,长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为23,764.64万元,净资产22,225.5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457.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1.63万元。

  4.单位名称:青岛杰瑞工控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67175660X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奎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0日

  营业期限:自2008年1月30日至长期

  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7号东栋101室

  经营范围:智慧港口系统装备、海洋及能源系统装备、石油钻采系统装备、轨道交通系统装备、工厂智能化系统装备的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总装调试及服务(生产限分支机构);工业自动化工程承包、研发、设计、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软件工程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工控机及配件、计算机与电脑配件销售及维修。

  担保人持股情况:公司对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2.48%,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对青岛杰瑞工控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总资产为29,214.33万元,负债总额为19,682.36万元,资产负债率67.37%。其中,长短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为18,615.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531.9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48.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6.93万元。

  5.单位名称:中船重工双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08729387X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中平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3日

  营业期限:2013年12月23日至2033年12月22日

  注册地:河北省涿州市范阳东路3号开发区管委会5楼520室

  经营范围:压力清洗机、超声波清洗机、机械产品装配线及节能、智能、成套设备,工业过滤系统(工业冷却油过滤系统、废屑处理系统以及废水处理系统)、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及系统集成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持股情况:公司对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对中船重工双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总资产为33,847.05万元,负债总额为23,844.34万元,资产负债率70.45%。其中,长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为23,144.34万元,净资产10,002.7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26.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6万元。

  6.单位名称:宜昌英汉超声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2833520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艳秋

  成立日期:2001年7月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珠海路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清洗设备、智能生产线(装备)、检测设备及设施、表面处理设备、农副食品专用加工设备、环保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立体库、机械结构件、电气控制系统、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持股情况:公司对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对宜昌英汉超声电气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总资产为2308.14万元,负债总额为1653.48万元,资产负债率71.64%。其中,长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为1575.48万元,净资产654.6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19.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7万元。

  7.单位名称:沈阳海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117746826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詹浩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02日

  营业期限:自1992年11月02日至2042年11月01日

  注册地: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23号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光机电、电声类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及工程承包;新技术引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等

  担保人持股情况:公司对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对沈阳海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总资产为2,715.29万元,负债总额为1,711.74万元,资产负债率63.04%。其中,长期借款为500万元,流动负债为1,195.74万元,净资产1003.5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16.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5万元。

  8.单位名称:北京北方喜利得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04674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61.82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康

  成立日期:1984年09月01日

  营业期限:自2010年02月04日至2060年02月03日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4号2号楼一层

  经营范围:维修、销售喜利得公司生产的打钉机、钻孔机、安卡、化学锚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软件、仪器仪表、防火封堵材料;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担保人持股情况:公司对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北方喜利得产品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总资产为1242.42万元,负债总额为611.95万元,资产负债率49.25%。其中,长期借款为0万元,流动负债为518.13万元,净资产630.4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2.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3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7,920万元的额度信用支持。有效期限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该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万元,综上,公司为下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620万元,占2022年度中国海防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88%,逾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3-01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致同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黎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1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其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审计认真、负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2年的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将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1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编号:临2023-01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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