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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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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3年7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717.12万元。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截至2023年4月14日,该项目已基本投资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4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账户号15514339830091)余额为834.16万元,使用该账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000.00万元,共计1,834.16万元(其中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64.18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拟投资金额为7,926.20万元,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表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考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公司拟将该项目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约1,010.8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在兼顾项目配置的先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基础上,经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1,010.84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计划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2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0、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 5月 16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3 年5 月16日 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证券与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3年 5 月16日 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邮编:230094

  电话:0551-66185117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2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张军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军先生所负责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已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张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张军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童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张皓旻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张皓旻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童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张皓旻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7日

  

  附件一

  童璐女士简历

  童璐女士,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合肥市高层次人才。曾任证券时报公司新闻中心记者、主任记者,2019年进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品牌总监、投资者关系总监,2021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董事长助理及战略企划部主任。

  童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张皓旻女士简历

  张皓旻女士,女,1989年9月出生,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1-2015年任职于美的集团洗衣机事业部,历任成本资产类会计、预算会计及产品线财务经理。2015年7月-2017年12月任公司成本内控会计,2018年1月-2020年4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5月-2022年6月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2022年6月-2023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证券与投资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

  张皓旻女士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2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至5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uodun@quantum-inf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彭承志先生

  总经理:应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童璐女士

  财务总监:张皓旻女士

  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至5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uodun@quantum-inf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天宇

  电话:0551-66185117

  邮箱:guodun@quantum-inf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1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公司对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状况,公司拟不分红,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3)。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9、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11、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2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皓旻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皓旻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张皓旻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张皓旻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皓旻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7日

  证券代码:688027证券简称:国盾量子公告编号:2023—01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也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203.1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4,770.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3,782.3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4,605.79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5,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账尚未转入的利息收入余额为0.2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605.5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净额)如下:

  一、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770.54万元,其中2021年度投入人民币7,567.41万元,2022年度投入人民币7,203.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 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根据2022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怀宁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

  ■

  (三)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分别实施“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前者投资金额预计为7,926.20万元,后者投资金额预计为4,049.06万元,两者合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975.26万元。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徽商银行账户号521107247771000002)剩余募集资金约2,672.22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转至超募资金专户存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3年7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717.12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盾量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26日,国元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国盾量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后,完成“具有多种编码功能的量子密钥分发光芯片及系统”(专利号:202122438144.3)、“一种光路对称的片上编码器”(专利号202123416043.2)、“具有通用机箱的发送方小型化量子密钥生成终端”(专利号:202220242908.3)、“具有通用机箱的接收方小型化量子密钥生成终端”(专利号:202220242900.7)、“一种用于量子密钥分发的时间相位编码芯片”(专利号:202221588911.7)等国产化专利的研发。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7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3号)的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涉及“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原因

  公司为了控制项目投入成本,减少部分项目投入。由于项目购置的房产延期至2022年9月交付,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计划延后,从而项目完成时间相应延长。

  (二)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为:

  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本项目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本项目拟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300.00万元,主要包括:

  公司为控制投入成本,本着谨慎的原则,减少部分生产研发设备购置(相应能力需求通过外协方式获得),故相应预算调减1,300万元。项目调减资金仍作为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待项目结项后统一安排。

  同时,由于建设场地延迟交付,项目实施建设也将同步延后,本项目结项日期延至2024年3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和政策环境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会按照新的投资方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1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务类合同,向其提供合同金额预计为93.29万元的租赁服务。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07.19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16.3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务类合同,向其提供合同金额预计为93.29万元的租赁服务。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07.19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16.3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加上此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电信量子发生的交易、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类的交易(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6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A3-812

  经营范围: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量子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应用基础软件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租赁及销售;网络设备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36%,公司董事长彭承志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及总经理,公司总裁应勇先生担任中电信量子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盾量子与中电信量子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签订一份提供服务类合同,向其提供合同金额预计为93.29万元的租赁服务。包含此次交易,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提供服务类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07.19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同时,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电信量子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16.3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 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电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乙方向甲方租赁办公场地

  (3)支付方式:乙方每3个月作为1个周期向甲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事项,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是中国电信集团的控制子公司,致力于推进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中电信量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3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7证券简称:国盾量子公告编号:2023-01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向19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A股)股票2.86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授予价格为59.88元/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23]第A2002号《验资报告》,2023年1月6日,公司实际收到1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为1,712,568.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为28,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为1,683,968.00元。2023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登记28,600股于2023年2月15日上市流通。此次股权激励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0,192,320元变更为80,220,92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0,192,320股变更为80,220,92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2022年度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拟将公司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此外,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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