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60 公司简称:渤海汽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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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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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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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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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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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公司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实际为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期限一年(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以上贷款已全部逾期,根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签订的代偿协议,公司已累计代偿本息 108,402,689.88元,公司在完成代偿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截至报告报出日,该案件处于强制执行中。
2.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博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小贷”)向山东恒达精密模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达精密”)提供贷款7,000万元,因本息未获清偿,博海小贷于2014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对该笔借款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原则全额计提并核销。截至目前,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完成对恒达精密保证人吴萍个人房产的拍卖,公司于2021年9月收到拍卖款共计4,572,726.71元;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恒达精密保证人刘清山的房产(流拍)抵偿对博海小贷的部分贷款1,434,720.00元,该房产已于2021 年10月20日过户登记至博海小贷名下,2022年8月29日该房产完成销售,销售价格1,300,000元。截止目前该案处于强制执行中。博海小贷已清算注销,公司及其他股东正在办理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变更手续。
3.2018年至2019年期间,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启程”)将生产过程产生的铝灰铝渣销售给邹平海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海鑫铝业”)进行处置。而邹平海鑫铝业法定代表人叶二双(已死亡)伙同郦春希、郦庆飞私自开设铝渣加工提炼厂,将从泰安启程等企业收购的铝灰铝渣进行提炼加工,并将提炼形成的铝渣铝灰委托给明知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吴万滨、金城龙进行处理,而吴万滨、金城龙又将上述铝渣铝灰委托给明知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超进行处理,程超安排相关人员将上述铝渣铝灰倾倒在安阳县内造成环境污染。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对郦春希、郦庆飞、吴万滨、金城龙、程超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等罪行提起刑事诉讼,并于2021年6月对包含泰安启程在内的向邹平海鑫铝业等销售铝渣铝灰的7家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泰安启程支付应急处理费、生态环境修复费等费用约305万元,法院经审理后,于2021年10月26日做出裁定,驳回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服,已提起上诉,2022年7月11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4.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博海小贷向法院起诉王勇等被告,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截至目前,该等案件均已判决,博海小贷均已获得胜诉,该等案件处于强制执行中。博海小贷已清算注销,经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相关案件执行申请人已变更为公司及原渤海小贷其他股东,后续由公司代表继续推进强制执行。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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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长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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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长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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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长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莉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