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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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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9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3月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已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孳息。“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的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实际投入金额”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实际收益”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累积收益,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028.7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含孳息)为46,375.57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7.55%;募集资金余额(含孳息)为8,727.53万元,未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未含孳息)46,375.57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初始净额37.55%,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5,028.7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说明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鉴于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行业近年来的发展不及预期,公司采用分期投入的方式建设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2022年,受高温、限电、间歇性停业等影响,施工进度有所放缓,截至2022年12月31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5,028.75万元,2022年投入5,028.75万元,基本完成一期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年设计生产能力15万立方米。2022年,公司完成了试生产工作准备,获得了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订单,具备了一定的量产能力。

  (2)干拌砂浆项目

  1)市场发展情况

  2019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开始统计砂浆生产情况,近两年重庆区域砂浆行业发展未达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

  2022年10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底,既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搅拌站按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完成升级改造;重点培育一批智能化生产企业,鼓励生产企业建设覆盖在线质量检测、绿色生产、运输配送的智能化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产能布局优化,实现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供需更加平衡、站点布局和产能利用率更趋合理,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布局实现全市全域覆盖。

  2023年2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要求。

  2)购买砂浆生产线情况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2022年,公司砂浆生产量为9.54万立方米。

  综上所述,鉴于重庆市砂浆市场发展情况不及预期,且近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对新建砂浆搅拌站管理要求严格,公司已通过上述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目前正处于市场拓展阶段,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干拌砂浆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使用,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3月。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1)市场地位变化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租赁公司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租赁车辆的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的成本;并且,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租赁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2)“双碳”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3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该碳排放标准对不同行业具有不同要求,同行业间不同公司的碳排放标准也不相同。目前,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尚在核定中。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租赁车辆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因此,为合理审慎使用募资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使用,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3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70,00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9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3月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2022年度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2年,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协定存款产品,无其他新增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2021年度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进展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表中的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认购金额”为2022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收益”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累积收益。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上表中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均已到期,本金及孳息均在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并按相关协议约定结转至协定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四方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上表中的累积投入金额包含孳息。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存放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自2016年12月确定了“房住不炒”的发展定位,2019年12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1年,多家房地产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形,部分房地产企业甚至出现了债务危机。

  2022年,商品混凝土行业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受限、资金紧张等不利因素影响,叠加重庆高温、限电、停工停产等因素导致户外施工时间大幅减少,使得该年度商品混凝土需求下滑明显,市场竞争加剧,价格持续走低,最终导致商品混凝土行业近年来处于下行阶段。

  1、干拌砂浆项目延期原因

  (1)市场发展情况

  2019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开始统计砂浆生产情况,近两年重庆区域砂浆行业发展未达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

  2022年10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底,既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搅拌站按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完成升级改造;重点培育一批智能化生产企业,鼓励生产企业建设覆盖在线质量检测、绿色生产、运输配送的智能化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产能布局优化,实现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供需更加平衡、站点布局和产能利用率更趋合理,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布局实现全市全域覆盖。

  2023年2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要求。

  (2)购买砂浆生产线情况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2022年,公司砂浆生产量为9.54万立方米。

  综上所述,鉴于重庆市砂浆市场发展情况不及预期,且近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对新建砂浆搅拌站管理要求严格,公司已通过上述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目前正处于市场拓展阶段,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干拌砂浆项目未投入,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原因

  (1)市场地位变化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租赁公司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租赁车辆的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的成本;并且,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租赁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2)“双碳”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3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该碳排放标准对不同行业具有不同要求,同行业间不同公司的碳排放标准也不相同。目前,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尚在核定中。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租赁车辆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资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未投入,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募投项目延期后的相关措施

  募投项目延期后,为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利用和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合理、审慎开展募集资金投入;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关于募集资金重大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具体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阶段,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有利于合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

  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董事、监事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到期,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因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津贴按照当年其具体任职时间发放。

  二、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税前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监事津贴。2023年,公司将更侧重年度业绩情况与薪酬水平的相关性,同时,结合公司相关制度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适时、适度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的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需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288.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并充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762.9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3.53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639.5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91.48万元。

  经测试,公司固定资产姜家矿山生产线计提减值274.69万元;全资子公司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无形资产采矿权计提减值2,552.06万元;公司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3,506.12万元;公司的房产计提减值900.2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288.5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保障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及上交所年报编制要求,并且对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按约定审计范围及要求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曹彬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公司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主要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3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将以2022年度审计收费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情况、所处行业情况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提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1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德志、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海明、财务总监龚倩莹、独立董事胡耘通。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将会进行临时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1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6241528

  联系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德志、张理兰、杨勇、谢涛、江洪波、李禄静、杨永红、杨翔、彭志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按照下列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3月18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于2023年3月18日15:30前的工作日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六、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联系电话:023-66241528

  3、电子信箱:security@cqsifang.com

  4、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四、 《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分配预案是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担保的签署情况根据未来具体需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部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二、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三、 《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十四、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现阶段发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在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十五、 《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均有重大利害关系,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十八、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2023年经营计划及资金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6.70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拟合作银行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链接贷、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类型,具体授信品种根据银行产品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审批融资具体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现金管理期限:自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授权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从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部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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