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595 公司简称:上海电影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4,795,713.92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26,545.59元。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未来重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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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具体属于其中的影视行业。
2022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电影创作生产、发行营销、影院放映等各个环节造成较大压力。压力之下,电影业的市场流动性收紧、行业发展的信心受到较大影响。中国内地生产各类影片485部,其中故事片380部。在不断有影片撤档、换档情况下,电影总票房300.67亿元(包含二级市场票房),约合43.6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二。其中,国产电影票房为255.11亿元,票房过亿元的影片34部。全年城市院线观影人次为7.12亿,新增影院数805家,新增银幕4695块。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电影行业努力推出主旋律作品,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展示中国力量、传递中国价值。同时积极化解行业低谷带来的影响,努力稳市场、稳企业,推动电影产业走出困境。
2022年,电影行业继续落实《“十四五”中国电影发展规划》,组织规划重点影片的选题创作,并配置优质资源,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佳作,在主题表达、类型叙事、市场号召力、观众满意度等方面都依然保持较高水平。
2022年国内电影市场票房排名前十的影片中,国产影片有8部。其中排名第一的《长津湖之水门桥》,票房收获40.67亿元。春节档上映的影片《长津湖之水门桥》延续了前作的超高热度,以激烈的战争场面和保家卫国的无畏精神打动观众。该片上映首日票房达6.41亿元,居影史开画第二,不到五天票房便突破20亿元,其速度超过《长津湖》和《你好,李焕英》,最终斩获了40.67亿元的国内票房,位居年度第一,中国影史票房榜第八位。改编自真实撤侨事件的影片《万里归途》,一路领跑国庆档,最终以15.93亿元的票房位列年度第五。同样以抗美援朝为背景的《狙击手》也取得了不错的口碑和票房。根据中国电影观众满意度调查显示,《长津湖之水门桥》观众满意度为88.9分,居2022年第一位,《万里归途》满意度为86.2分,位居第二。由此可见,有着强大精神内核和优质创作水准的重点影片,依旧能够得到观众的认可,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数据来源:国家电影局、电影专资办、拓普数据库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具体包括电影发行和版权销售、院线经营、影院投资、开发和经营、广告营销、技术服务等。公司形成了“专业化发行公司+综合型院线+高端影院经营”的完整电影发行放映产业链,具体涵盖如下业务:
(一)院线经营业务
院线经营系电影发行及影院放映之间的桥梁,主要负责对以资产联结或者供片联结方式加入院线的影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供片。此外,院线公司也会对院线内的加盟影院提供硬件设施及软件服务的支持,提升影院经营水平。
(二)影院经营业务
影院经营业务主要为电影观众提供影片放映服务,同时还从事影院+活动、卖品、衍生品销售等增值服务、以及映前广告、场地广告等影院广告经营业务。此外,公司还提供专业化的影院设计咨询、建设及经营管理服务。
(三)电影发行业务
电影发行业务主要包括影片的营销推广策略制定、实施及与院线洽谈排片方案等工作。专业化电影发行公司从制作公司手中取得电影发行权,然后与院线公司合作,在合作院线的影院放映电影。发行业务还包括版权经营、代理授权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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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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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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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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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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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34.53万元,同比下降49.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79.57万元,同比下降1,630.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90.75万元,同比下降1,418.70%;每股净利润为-0.75元,同比下降1,600.00%;截至2022年末,公司合并总资产为290,596.32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6.03%;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157,459.49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8.4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5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知于4月15日发出,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与书面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儿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4,795,713.92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26,545.5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未来重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的综合考量,有助于公司稳定运营及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交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1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6.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9.1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董事王健儿、王隽、吴嘉麟、戴运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9.2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董事王健儿、王隽、吴嘉麟、戴运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9.3 房屋租赁
关联董事王健儿、王隽、吴嘉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亦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交的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限额事项系根据业务经营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亦就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与《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授权董事会另行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1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独立董事就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影”)股票于2023年4月24日、4月25日、4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书面询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4月24日、4月25日、4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波动的重大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4月24日、4月25日、4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截至2023年4月26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行业静态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静态市盈率为781.78,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正式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本交易日,相关披露事项正常推进,尚需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交易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6] 133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通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2,76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377,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7,387,8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11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04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623,489.5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1,621,580.01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5,790,845.93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6,876,841.0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12,643,061.03 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0.00 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2,643,061.0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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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9月1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下转B3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