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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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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玉立大道55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8.00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登记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玉立大道555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69-83330508

  2.传真:0769-83937323

  3.邮箱:ir@yingtong-wire.com

  4.联系人:罗炯波、吴湘

  (六)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1”,投票简称为“瀛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附件3: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钪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罗炯波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6、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要,并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授权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和津贴的方案如下: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55,538,283元变更为155,550,665元,公司总股本由155,538,283股变更为155,550,665股。另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3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77.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9,52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7909576110303的人民币账户内。减除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6,688,679.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贰亿玖仟叁佰叁拾壹万壹仟叁佰贰拾圆柒角五分(¥293,311,320.75)。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若各单项数据与合计数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分别与子公司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1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瀛通转债”自2021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目前,《公司章程》及在工商管理部门所登记注册资本为截至2022年1月4日之情况,即注册资本155,538,283元,总股本155,538,283股。截至目前,可转债新增转股12,382股,使得总股本增加12,382股,注册资本增加12,382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55,538,283元变更为155,550,665元,公司总股本由155,538,283股变更为155,550,665股。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以及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鉴于可转债仍处于转股期内,具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转股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该解释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

  3、对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

  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的反映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的减值准备。现将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7,121.0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得出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2.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本年对信用减值准备共计提573.39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88.1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85.29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预付账款的价值,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在对预付账款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

  根据测试结果,2022年度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10.6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2年度由于市场需求、价格变化,公司对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52.18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及子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经过确认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测试结果,202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1.42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资产组或者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完成对惠州联韵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联韵”)100%股权的收购,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商誉金额7,202.84万元。报告期内主要因全球宏观经济压力增加,产业链下游消费电子等行业需求持续疲软,下游客户采取谨慎的采购策略,部分客户需求放缓及调整产品策略,导致惠州联韵的业绩下滑。

  公司聘请了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产生的商誉期末是否减值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惠州联韵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1,803.37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520.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045.05万元。根据孰高原则,确定惠州联韵含商誉资产组资产可收回金额为6,520.00万元,低于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5,283.37万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5,283.37万元。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八、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121.03万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573.39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6,547.64万元,因此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7,121.0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付款时间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而定,公司募集资金将产生短期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1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减除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6,688,679.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3,311,320.7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9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415.8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付款时间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而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所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品种,但仍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理财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均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所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品种,但仍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参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对有关人员的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授权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下同),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90.1万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就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资质,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过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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