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32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注: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31,294,999.69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4,119,241.37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1、本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增加;

  2、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供应链业务预付货款增加;

  3、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供应链业务期货保证金增加;

  4、本报告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存货增加;

  5、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结构性存款余额增加;

  6、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汽车经销展厅工程增加;

  7、本报告期末商誉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收购保利汽车有限公司55%股权所致;

  8、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根据本期业务开展需要增加银行借款;

  9、本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负债较年初减少,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增加;

  10、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应付账款到期结算;

  11、本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供应链业务预收货款增加;

  12、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主要是本期发放上年末工资绩效;

  13、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主要是本期缴纳上年末应缴税费;

  14、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待转销项税额增加;

  15、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增加长期借款融资;

  16、本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封装业务研发支出减少;

  17、本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8、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衍生品合约处置投资收益减少;

  19、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20、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21、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

  22、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事项经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3年1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申请获得通过。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

  2、关于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说明

  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该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共向25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98万股,授予价格为3.24元/股。

  2023年,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共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万股,授予价格为3.24元/股。

  3、关于西安迈科相关重大仲裁事项说明

  2022年,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西安迈科和深圳迈科经营状况不佳,与公司间的部分业务未能如期履约。公司已停止与前述主体间的业务往来,并通过现场催收、协商谈判、追加增信措施等方式推进解决业务回款问题。此后西安迈科和深圳迈科仍未能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或交付货物。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诉讼策略、成本等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提起仲裁申请。同时,公司持续与相关主体进行沟通,共同商讨整体债务解决方案,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详见公司2023-7号公告及定期报告)。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仲裁对公司的后续影响还将视诉讼的举证和进展情况确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植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伟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灿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植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伟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灿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3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3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1,906.7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库存商品、产成品等存货市场价格下跌,根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06.7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42.56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2,700.63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1,564.14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63.52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