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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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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月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月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宪法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人,代表的股份为108,327,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7,868,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59,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459,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59,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9、股权登记日

  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28%。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28%。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28%。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28%。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28%。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28%。

  9、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28%。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28%。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15,7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95%;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发表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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