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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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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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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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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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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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3年3月10日,公司收到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确认分红的通知》,其参股的房产项目公司作出股东会分红决议,将其未分配利润按股权比例进行分红,此次利润分配抵消相应应收债权,不再现金分红。根据该股东会决议,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投资比例应得分红款4,500万元人民币。由此,公司根据权益法预计应确认对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收益2,880万元,预计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2,448万元(未经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8,960.00万元收购宁波金广泰合伙企业、郑运东、刘宁凯和闫增强合计持有的山西东睦公司22.4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97.40%股权,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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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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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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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