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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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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十五、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公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责)对此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戴弘先生、王道阔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公告》。

  议案十六、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决策委员会)已审议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戴弘先生、王道阔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完成及2023年度预计公告》。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和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十八、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尽责尽职,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提议2023年度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九、关于续聘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尽责尽职,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提议2023年度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二十、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弘:1966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历任郑州铁路局副局长;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道阔:1975年7月出生,男,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现任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历任沈阳铁路局沈阳机务段财务室主任、财务科科长;沈阳铁路局财务处全面预算管理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兼局资金结算所主任、局税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收入部)主任兼资金结算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主任、税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韩洪臣:1965年4月出生,男,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历任北京铁路局太原铁路分局太原西站副站长、原平站站长、原平车务段副段长;太原铁路局运城车务段段长、原平车务段段长、太原站站长;太原铁路局客运处处长;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处长、客运部主任。

  张利荣:1972年11月出生,女,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历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部长、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朱士强:1975年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部长、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基础装备部部长。

  杨文胜:1969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历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副部长、秦仁海运公司总经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经理、生产业务部部长;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郝生跃:1967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95年6月至2016年7月,历任中国路桥集团海外部投标报价处副处长,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2016年7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许光建:1958年1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84年12月至2001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任教,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2001年6月至2019年4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教,先后担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2019年5月至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樊燕萍:1971年2月出生,女,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智能管理会计研究院学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会计学会资源与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太原市会计学会理事。

  朱玉杰: 1969年4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硕士、经济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4 年 8 月至今任教清华大学。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学术主任,教育部金融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不良资产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协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成长与经济安全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3-015】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是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组成部分,交易金额已纳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 本次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 续签该《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该关联交易事项切实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铁路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财务服务。

  财务公司隶属于国家铁路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双方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协议是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组成部分,交易金额已纳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已经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22-048】)。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戴弘先生、王道阔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余9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责)亦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作为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续签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续签该《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优化财务管理。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新军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亿元

  主要股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2、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家铁路集团控制。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公司为国家铁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财务实力强,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内容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票据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履行期三年,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终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应于根据本协议,各方章程,适用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取得各有权机关(包括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对本协议及其年度上限的批准后生效。

  2.服务价格

  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基准利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当时吸收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当时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

  3.交易限额

  双方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管理。

  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张杨,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杨女士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杨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璐,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曹璐女士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0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曹璐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旭初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旭初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46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尽责尽职,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经审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3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055,660.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73,9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000,000,000.00元,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9,2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1,980,8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906号”《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累计为人民币1,190,527,780.26元(其中: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共产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577,526,096.43元)。2022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7,022,245.55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474,305,534.7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9,474,305,534.7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大秦铁路制定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亲贤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及上述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所有银行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9,474,305,534.7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3,697,022,245.55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本次转让土地位于山西、河北两省,面积较大、数量较多,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用等的核算工作较为复杂。此外,转让涉及土地分证合证、规划调整等情况,相关工作流程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沟通协调过程较长,土地交割价款尚未最终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项目尚未完成交割手续。公司已指定专人持续、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完成。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秦铁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096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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