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公司22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2022年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款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计提上述专项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针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本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本次季度报告发布前,本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合肥保隆增资用于“年产2680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年新增150万只智能电控减振器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月至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94,184,914.60元(为母公司报表数据),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18,491.46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69,707,456.16元,并减去公司已实施的2021年分配红利人民币41,561,181.60元后,公司目前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912,697.70元。

  基于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8,841,7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4,740,929.48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2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 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999,98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779,507.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220,480.30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2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有效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5月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3.8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年产2680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计划投入金额72,058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从64,800万元减少至29,547.41万元,项目的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年新增150万只智能电控减振器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18,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原年产2680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18,000万元。

  3、收购龙感科技55.74%股权项目,投资金额为17,252.5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原年产2680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17,252.5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大信专审字[2023]第1-01908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审核意见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意见结论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Baolong Holdings Europe Kft.、香港威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Valor Europe GmbH、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巴斯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文襄汽车传感器有限公司、上海卡适堡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隆霍富(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保隆沙士基达(安徽)液压成型有限公司、PEXAutomotive systems Kft.、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91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中被担保方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Baolong Holdings Europe Kft.、香港威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Valor Europe GmbH、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巴斯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文襄汽车传感器有限公司、上海卡适堡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为满足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隆科技”)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板块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提高经营和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2023年度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

  1、在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2、若年度内新增并表子公司,对其担保额度在上述总额度中调剂,不再另外履行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担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融资、履约等。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张祖秋具体负责审批,并授权财务总监文剑峰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各自实际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及平衡融资成本、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使用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7710719XW

  注册资本:人民币301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00号1幢2楼

  经营范围:销售:汽配,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建材,工艺品(除金银);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仓储(除食品、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Baolong Holdings Europe Kft.

  注册证编号:13-09-196274

  税号:26496177-2-13

  法定代表人:文剑峰、李立强

  注册资本:5万美元

  注册办事处地址:2030 Erd, Turul tit 1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香港威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证编号:1264998

  税号:39679678-000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注册办事处地址:12/F, HENLEY BUILDING 5 QUEEN'S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Valor Europe GmbH

  注册证编号:B18707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石华

  注册资本:2.5万欧元

  注册办事处地址:Hombergstr. 33, 45549 Sprockhoevel, Germany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五)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3147285Q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汪超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路9628号4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六)上海龙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90C3Y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20年9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汽车科技、机电科技、人工智能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七)安徽巴斯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8MWT523F

  注册资本:柒佰伍拾捌万圆整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胜全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钓鱼台路1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电机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网络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八)上海文襄汽车传感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91581448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7月3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00号5幢2楼

  经营范围:各类汽车传感器、汽车传感器芯片、工业传感器、仪表(除计量器具)的生产、销售;自动化生产线及其设备研发、设计、组装与销售,传感器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九)上海卡适堡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0900708022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00号1幢3楼

  经营范围:汽车工程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配件、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仓储服务(除食品、危险品),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7849317931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零捌拾万圆整

  成立时间:2006年3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陈旭琳

  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钓鱼台路15号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轮胎气门嘴、平衡块、车轮配件、消音器排放系统等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和辅助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小型气压泵等汽车配件及汽车配件相关的电子元件、不锈钢制管、轿车副车架及仪表盘支架、空气弹簧、管材成型加工设备及配件,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一)安徽隆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2WKAKDXE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王贤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路与钓鱼台路交叉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FQKM5X

  注册资本:陆亿圆整

  成立时间:2018年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1588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咨询;汽车配件、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三)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2N70LP8Q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圆整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于晨

  注册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开发区南山园区千秋路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电产品、电子元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橡胶及金属类汽车气门嘴、金属平衡块、橡胶类空气弹簧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的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和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四)保隆霍富(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J37FN5Q

  注册资本:欧元3300万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5幢1楼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配件及部件,汽车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配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从事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五)保隆沙士基达(安徽)液压成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U26W41H

  注册资本:680万欧元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洪泉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1588号3幢

  经营范围:液压成型的汽车车身、底盘和结构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售后服务;汽车配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和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六)PEX Automotive systems Kft.

  注册证编号:13-09-159704

  成立日期:12 October 2012

  法定代表人:Tycho Raab

  注册资本:1.1万欧元

  注册办事处地址:2030 Erd,Turulutca 1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七)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974416T

  注册资本:20775.59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组装与销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审批,并授权财务总监文剑峰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根据公司2022年度报告财务审计结果,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296,356.47万元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2022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19,096.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7.7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19,096.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7.72%,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 2023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新增融资总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确定的内容执行,授权公司总经理张祖秋具体负责审批,并授权财务总监文剑峰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文件。

  该议案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峰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出版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德展健康2020年度审计报告;彩虹股份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隆科技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国长城2022年度审计报告。在豪尔赛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佳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保隆科技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证券业务审计项目质量复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021年12月,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许峰执行上市公司德展健康2018年、2019年、2020年年报审计等项目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三年,许峰未受到过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含税,包含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2023年度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预计与2022年度不会产生重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和诚信的要求。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已事先与独立董事沟通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经审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期间,尽忠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同意公司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165万元人民币及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数量为128.655万份,行权期为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175,100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91.34%。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为208,923,908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说明

  鉴于前述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将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日常正常经营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巴斯巴于2022年4月纳入合并范围,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列为关联方。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杨晓鸿

  2)注册资本:3,489.5832万元

  3)企业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胜路168号5幢、6幢

  4)经营范围:汽车微电机、汽车科技、计算机科技、自动化集成控制系统、专用检测装备及试验装置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 微电机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 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5)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张祖秋先生在该关联方企业担任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7)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领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安冰翀

  2)注册资本:856.8587万元人民币

  3)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7幢303-1室

  4)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电子科技、机电科技、通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硬件、仪器仪表的销售,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5)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会秘书尹术飞先生在该关联方企业担任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7)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橡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鲁耀杰

  2)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78号苏高新软件园10号楼1楼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5)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持有该关联方40%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7)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苏州优达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吕英超

  2)注册资本:1388.0412万元人民币

  3)企业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杨路南侧、龙桥路西侧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持有该关联方16.67%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7)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安徽保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吕英超

  2)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1588号保隆园区4幢302室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5)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间接持有该关联方54.48%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7)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各自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销量的提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对公司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进行公允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19,576.32元和资产减值损失33,829,058.55元。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应收坏账准备金额为1,861,254.22元,影响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为1,861,254.22元。

  (二)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计提及核销情况

  本期计提其他应收坏账准备金额为-341,677.90元,影响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为-341,677.90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829,058.55元。其中,原材料计提9,350,758.04元,在产品计提2,694,661.55元,库存商品计提21,781,712.46元,发出商品计提1,926.50元。影响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33,829,058.55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5,348,634.87元,减少公司 2022年度利润总额 35,348,634.87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款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计提上述专项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将对因租赁交易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保隆”)

  ●增资金额: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保隆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本次增资款全部计入合肥保隆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合肥保隆的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7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999,98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779,507.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220,480.30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2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截至目前,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总计为2,125.00万元。

  三、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80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年新增150万只智能电控减振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保隆”),项目投资合计为90,05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47,547.41万元。考虑到项目进展进程,公司拟先以募集资金10,000万元对合肥保隆增资。本次增资款全部计入合肥保隆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合肥保隆的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7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保隆获得上述增资后,将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80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 、“年新增150万只智能电控减振器项目”,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1588号

  法人代表:张祖秋

  注册资本:陆亿圆整

  成立时间:2018年01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FQKM5X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咨询;汽车配件、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保隆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4,163.57万元,净资产为42,780.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0,382.51万元,净利润为-7,960.00万元。

  截至2023年03月31日,合肥保隆的总资产为126,087.52万元,净资产为43,747.01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13,721.38万元,净利润为721.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合肥保隆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合肥保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合肥保隆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增资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方式,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基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合肥保隆增资用于“年产2680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 、“年新增150万只智能电控减振器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13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8、11、12、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周五)9:0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携带相关证件和会议文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会议不发放任何礼品和有价证券。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联系电话:021-31273333

  传真:021-31190319

  电子邮箱:sbac@baolong.biz

  邮政编码: 201619

  联系人:张红梅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拟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5:00-16:30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说明会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祖秋先生、财务总监文剑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尹术飞先生、独立董事刘启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红梅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5:00-16:30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联系电话:021-31273333

  传真:021-31190319

  电子邮箱:sbac@baolong.biz

  联系人:张红梅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