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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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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该议案经过董事会审议,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预计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为依据,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交易规则。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37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3年4月25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91万份。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经确定,根据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4月25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91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于公司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65】人,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核心研发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激励对象将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参考首批授予的标准确定,不包括首批已获授激励对象。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784】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94,543】万股的【2.94%】。其中,首批授予不超过【2,689】万份,占本方案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96.59%】,约占本方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84%】;预留【95】万份,占本方案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3.41%】,约占本方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10%】,用于优秀人才的吸引与激励,主要为新增的核心骨干等,该部分预留期权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由董事会审议明确授予对象。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5、行权价格:以公司股票为标的授予的股票期权,以下列价格的较高者作为首批股票期权授予行权价: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7.27】元/股;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7.33】元/股。

  预留部分行权价格为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上述定价基准日为审议预留期权授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6、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预留部分等待期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一致。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文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批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自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为标的股票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方案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批授予期权的行权安排一致。

  7、禁售期规定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方案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的股票期权,应保留不低于授予总量的20%至任期考核合格后行权。若本方案本期有效期结束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满,则参照计划本期有效期结束年度对应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行权条件,在有效期内行权完毕。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本方案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考核条件

  2021年度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2.5%】,且不得低于2021年对标企业归母净资产收益率的50分位值水平;

  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不得低于【16,000】万元,且不得低于2021年对标企业归母净利润的50分位值水平。

  9、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业绩考核条件

  1)首批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目标与上述首批授予部分的考核目标一致。

  备注:1、上表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2、上述“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计算依据。

  (4)对标企业

  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中的上市公司作为筛选对象,选择与公司业务、规模、发展阶段相似的23家企业,同时增加中国同辐作为医疗业务发展方向的对标企业,中金辐照作为辐照业务的对标企业,共计25家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

  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上述对标企业主营业务出现重大变化导致不再具备可比性,则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样本进行剔除或更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因素,对本方案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但相应调整需报国资委备案。在本方案有效期内,若上述对标企业存在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则应剔除该收购行为对对标企业营收规模产生的影响。

  (5)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为实现子公司对上市公司业绩承接,实现股权激励的牵引作用,在中广核技层面考核条件达成的前提下,各子公司员工行权份额与考核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具体如下:

  1)子公司净利润指标实际完成值≥PBA考核值,按100%份额行权,PBA考核值由公司按照整体经营目标分解确定。

  2)PBA考核值>子公司净利润指标实际完成值≥PBA考核值×90%,按90%份额行权。

  3)子公司净利润指标实际完成值<PBA考核值×90%,按80%份额行权。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胜任C、不胜任D四个档次,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与行权标准系数对应如下:

  ■

  ■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订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1月2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对首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访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实名反映对激励对象的不同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4、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已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公司在次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2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1名激励对象授予2,64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33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2月22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为2,596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57人。

  8、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4月25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91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考核条件

  2021年度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2.5%】,且不得低于2021年对标企业归母净资产收益率的50分位值水平;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不得低于【16,000】万元,且不得低于2021年对标企业归母净利润的50分位值水平。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条件1、2所述的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股票期权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2021年度公司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为2.93%,对标企业归母净资产收益率的50分位值为1.57%,2021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7,672万元,对标企业归母净利润的50分位值为2,374.82万元,符合条件3所述股票期权授予业绩考核条件。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中预留股票期权合计为95万份,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91万份,剩余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授予的内容与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情况

  1、授予日:2023年4月25日

  2、行权价格:8.11元/份

  预留部分行权价格为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上述定价基准日为审议预留期权授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3、授予数量:91万份

  4、授予人数:4人

  5、股票来源: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7、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

  五、预计预留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每份股票期权公允价值为2.12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总价值为192.92万元。相关估值输入和结果如下表所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2023年4月25日作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年至2027年预留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模拟估算如下:

  ■

  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的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25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生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中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的业绩考核条件已经达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25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91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预留股票期权合计为95万份,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91万份,剩余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预留股票期权合计为95万份,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91万份,剩余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中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的业绩考核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此外,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25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九、律师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中广核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预留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47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中拟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4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访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实名反映对激励对象的不同意见。

  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等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文件资料,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依据和范围。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外部董事、公司监事及其他依法不能参与股权激励的人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38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关联方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3年,财务公司将继续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问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金融服务。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冬明、盛国福、陈新国、文志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本次协议的签署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罗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7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726X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普通类资格,仅限于从事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五种产品的代客交易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股权结构: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66%,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4%。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7]244号文批准,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4月26日更名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核投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澳核电公司”)、广东核电服务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服集团”)、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电实业公司”)、广东核电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电物业公司”)、中广核大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置业公司”)及中广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1997年7月1日正式成立,财务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计人民币300,000,000.00元,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广核投公司、岭澳核电公司、核电服务公司、核电实业公司、核电物业公司、大唐置业公司、进出口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1%、10%、6%、5%、5%、5%、5%和3%。

  经多次股权变更及注册资本增加,截至目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计人民币3,000,000,000.00元,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核服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66.66%、30%、3.34%。

  (三)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24.01亿元,其中:存放同业款项77.17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03亿元;负债总额376.10亿元,其中:吸收存款372.05亿元;所有者权益47.9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61亿元。(已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款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财务公司将继续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存款及利息收入每日最高余额,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19日的上限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32】亿元、人民币【32】亿元。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每日最高余额,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19日的上限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4】亿元、人民币【34】亿元、人民币【35】亿元、人民币【35】亿元。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根据本协议支付财务公司提供的与结算、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19日的上限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20】万元、人民币【220】万元、人民币【240】万元、人民币【240】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服务范围: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当地法律规定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问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金融服务。

  (二)定价政策:

  (a)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i)财务公司向中国广核集团其他下属公司(不包括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及(ii)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b)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将按照以下条件确定:正常商业条款,不高于公司在中国其他商业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

  (c)结算、委托贷款及其它金融服务的服务费用将不高于(i)独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取的费用;(ii)财务公司向中国广核集团其他下属公司(不包括公司)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年度交易上限

  见上文。

  (四)协议有效期

  在协议双方已取得与本协议及其项下之交易的一切必须的同意和批准,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前提下,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原协议到期日起为期三年。

  (五)风险防控

  财务公司确保服务提供方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如依据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服务提供方有义务遵守有关风险监测指标要求,则财务公司保证严格按照金融监管机构颁布的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承诺,将会提供充分的资料予公司及其审计师,以确保公司得以根据中国适用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其他规定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符合相关的申报及披露规定。财务公司保证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及时告知公司,配合公司积极处置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有权调回所存款项。如果出现存于财务公司的存款无法取回的违约情况,公司有权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抵消该部分无法取回的存款。

  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有利于公司在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国广核集团强大的股东背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综合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升融资效率,加速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双方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无实质差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由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故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到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业务的余额0万元;公司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64,231.69万元;公司收取或支付与结算、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为0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如下:本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财务公司的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可行,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34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广核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1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杨军以视频出席会议,其它监事现场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新春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此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拥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各项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要求,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修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按照国家会计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修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预算与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项目利润承诺现金补偿履约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为依据,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交易规则。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预留股票期权合计为95万份,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91万份,剩余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中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的业绩考核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此外,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25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40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范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范了“关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并要求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44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5日,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2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测试,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4,497.45万元,其中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558.14万元,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939.32万元。

  单位:元

  ■

  注:正数表示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以上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无法联系对方、对方破产清算、债务人死亡的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确定组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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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核技术应用板块包括加速器及辐照加工服务、新材料;其他业务板块包括远洋运输、房地产、工程承包、进出口贸易及其他业务。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主要情况说明:

  1、本年计提通榆新域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783万元。该减值事项对应为涉及公司法人为郭明,货物价值约为8,045.25万元的诈骗案。前期公安机关已立案并移交检察院处理,公司也已通过聘请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法律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进行损失估计,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451.27万元。目前案件处于再次发回重审阶段。2022年12月末公司对涉案已查封的土地等不动产作了重新评估,预计可回收净额约为3,811万元,预计损失为4,234.27万元,占款项原值的52.63%。截止2021年末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为3,451.27万元,本年拟计提783万元。

  2、本年计提大连瑞宝源牧业有限公司1,476.87万元,该公司自2016年开始与公司大连国际事业部开展水产品代理业务合作,该公司因冷链业被限制,进出口业务萎缩等因素影响下财务情况恶化,应收款项回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坏账风险,出于谨慎性原则在2021年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168.98万元。2022年生产加工能力一直未恢复,其经营情况一直未能好转。其冷库存放的水产品已超过两年,价值出现大幅下降,剩余应收款项回收具有不确定性,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645.85万元,前期已累计计提了2,168.98万元,本年拟计提1,476.87万元。

  3、本年计提大连伯瑞斯水产有限公司646.68万元,该公司与大连瑞宝源牧业有限公司情况一致,截止2021年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10.98万元。2022年同样存在生产加工能力未能恢复,经营情况未如期好转,冷库存放的水产品已超过两年价值出现大幅下降款项等问题,剩余应收款项回收具有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357.66万元,前期累计计提了710.98万元,本年拟计提646.68万元。

  (三)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2022年初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6,549.65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932.78万元,占账面原值的44.78% ;本年坏账准备减少562.59万元;2022年末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4,638.28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370.18万元,占账面原值的51.1%。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是加速器业务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及子公司大新控股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其中加速器板块业务产生分期收款主要是为开拓市场一般与客户签订较期限长的合同,产生应收款回款期相应延长导致,部分款项未来一年内到期,该部分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四)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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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合同资产主要是应收客户尚未到期质保金。

  单位:元

  ■

  (六)固定资产

  公司2022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39,275.9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101,939.45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余额的18.9%,本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9,982.56万元,2022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455,955.85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71,956.89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余额的15.78%。

  本年转回的固定资产坏账准备中,机器设备资产减值准备增加324.56万元,为子公司山东海维破产清算处置拟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本年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船舶资产减值变动减少的30,307.12万元,为子公司大新控股船舶资产处置转出的坏账准备,计入处置损益。

  (七)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本公司商誉主要源于2015-2018年间对外并购形成,收购后以上公司均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运行,现金流相对独立。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公司的经营主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模式以及资产的持续使用方式等均未发生明显变化,本年减值测试与收购日形成商誉时的资产组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基本保持了一致。

  本公司将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与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预测数据以近几年历史实际经营成果结合后期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2023年-2027年预测增长率主要集中在5.14%-19.84%之间、永续期增长率主要为0%;现金流折现所采用的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主要为10.87%-13.93%。

  减值测试工作由本公司聘请的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协助进行,相关成果报告号为:世联资产评报字GZ0YXSY[2023]0090QTG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XJSY[2023]0093QTS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2YXSY[2023]0033QTS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YXSY[2023]0091QTG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YXSY[2023]0089QTG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ZC0GQJJ[2023]0100GYG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YXSY[2023]0044QTG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XJSY[2023]0095QTG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DXSY[2023]0097QTG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DXSY[2023]0099QTG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YXSY[2023]0094QTSC号、世联资产评报字GZ0DXSY[2023]0098GYGC号、苏华评报字[2023]第060号。

  2、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1)江苏中广核金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7,486.07万元,比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8,028.67万元低542.60万元,按相关份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25.56万元。

  (2)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 89,314.84万元,比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92,645.80万元低3,330.96万元,按相关份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98.79万元。

  (3)中广核瑞胜发(厦门)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8,792.00万元,比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8,878.79万元低86.79万元,按相关份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4.26万元。

  (4)中广核博繁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5,473.25万元,比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5,770.76万元低297.51万元,按相关份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1.73万元。

  (5)除此之外,其他资产组本期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2022年度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4,497.45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0.35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490.35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4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或“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称“重组报告书”)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报告书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所持30%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谷科技”)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广核久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所持21%贝谷科技股权、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安市云科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49%贝谷科技股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取得贝谷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中广核久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中广核技,证券代码:000881)自2022年6月2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8日、7月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2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2022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及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88)。

  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重组报告书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均已过有效期,公司正在开展新一期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具体细节进行沟通协商,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就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46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因与《中国证券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已到期,即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中国证券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33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广核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09: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陈新国董事、黄晓延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冬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盛国福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3年度的工作目标及计划。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批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国企改办发【2020】2号)和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经理层成员工作开展情况,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进行了考核。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联董事盛国福、吴明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在《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提出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指引,结合公司ESG体系构建及实践的真实情况,公司在过往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首份ESG报告——《2022年度ESG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ESG报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国资厅发监督【2021】37号)有关要求,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工作质量、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按照经董事会审批的《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完成了各项专项审计工作,对发现的审计问题进行了汇总和分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规范要求,公司开展了本部及各级次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加强了内控管理。

  2023年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将坚决贯彻落实国资监管有关要求,对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围绕公司“精益化”年展开审计监督,重点揭示经营风险,查找管理缺陷,促进完善内控体系。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重要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有关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因素分析及应对措施等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8,9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冬明、盛国福、陈新国、文志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冬明、盛国福、陈新国、文志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冬明、盛国福、陈新国、文志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修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修订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并修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亿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9.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26亿元。

  立信会计事务所受托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立信会计事务所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预算与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3年,是公司“精益化年”,公司围绕精益化管理要求,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编制了公司2023年预算与投资计划,主要内容如下:(1)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0.98亿元,增幅15.81%;(2)2023年公司投资计划预算总额为12.88亿元,其中股权投资金额5.03亿元,固定资产(含无形资产)投资金额7.85亿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预算与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751,228.01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2,583,706.19元,年内对股东分配33,116,383.16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354,178.2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235,417.83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586,083.49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和资金情况,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45,425,8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817,032.60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银行授信和融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的时间范围内,在不超过222.47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申请的银行授信主要用于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保函、信用证等各类授信业务。

  以中广核技名义申请授信人民币94.5亿元:

  (1)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2)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21亿元;

  (3)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11.1亿元;

  (4)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5)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

  (6)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

  (8)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

  (9)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3亿元;

  (10)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

  (11)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12)向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10亿元;

  (13)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14)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

  (15)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3亿元。

  以中广核技下属公司名义申请授信人民币127.97亿元:

  (1)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5.4亿元;

  (2)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25.9亿元;

  (3)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14.1亿元;

  (4)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10.7亿元;

  (5)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16.18亿元;

  (6)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8.2亿元;

  (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7.6亿元;

  (8)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

  (9)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10)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

  (11)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12)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6.5亿元;

  (13)向东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0.6亿元;

  (14)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2.43亿元;

  (15)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

  (16)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5.68亿元;

  (17)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

  (18)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19)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5.3亿元;

  (20)向除上述金融机构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88亿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项目利润承诺补偿履约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收购项目利润承诺补偿履约情况的议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冬明、盛国福、陈新国、文志涛、吴明日、阎志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91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预留股票期权合计为95万份,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91万份,剩余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律师、财务顾问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7、审议通过《关于新加坡华凤船务有限公司处置决策的议案》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拟注销华凤船务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新加坡华凤船务有限公司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3196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得出以下评估结论:华凤船务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2,142.58万元,评估价值为12,304.97万元,增值额为162.39万元,增值率为1.34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334.62万元,评估价值为2,334.62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807.96万元,评估价值为9,970.35万元,增值额为162.39万元,增值率为1.66 %。

  经审议,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由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以公开挂牌转让或境外非进场交易的方式处置“华凤轮”,交易价款、保证金可采用场外结算方式;若以非进场交易的方式处置,交易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备案价格;若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船舶,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备案价格,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以不低于评估价值90%的挂牌价格再次挂牌披露。同时同意授权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办理船舶交易具体事项,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新加坡华凤船务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8、审议通过《关于新加坡华连船务有限公司处置决策的议案》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拟注销华连船务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新加坡华连船务有限公司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3197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得出以下评估结论:华连船务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1,153.50万元,评估价值为11,149.71万元,减值额为3.79万元,减值率为0.03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399.97万元,评估价值为2,399.97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753.53万元,评估价值为8,749.74万元,减值额为3.79万元,减值率为0.04 %。

  经审议,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由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以公开挂牌转让或境外非进场交易的方式处置“华连轮”,交易价款、保证金可采用场外结算方式;若以非进场交易的方式处置,交易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备案价格;若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船舶,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备案价格,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以不低于评估价值90%的挂牌价格再次挂牌披露。同时同意授权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办理船舶交易具体事项,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新加坡华连船务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9、审议通过《关于新加坡华鹰船务有限公司处置决策的议案》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拟注销华鹰船务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华鹰船务有限公司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3198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得出以下评估结论:华鹰船务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258.93万元,评估价值为10,296.26万元,增值额为37.33万元,增值率为0.3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860.62万元,评估价值为1,860.62万元,增减值无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398.31万元,评估价值为8,435.64万元,增值额为37.33万元,增值率为0.44%。

  经审议,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由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以公开挂牌转让或境外非进场交易的方式处置“华鹰轮”,交易价款、保证金可采用场外结算方式;若以非进场交易的方式处置,交易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备案价格;若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船舶,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备案价格,如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以不低于评估价值90%的挂牌价格再次挂牌披露。同时同意授权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办理船舶交易具体事项,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新加坡华鹰船务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3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43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本次股东大会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5、上述议案7、9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议案7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议案9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5: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619337

  传真:0755-82781956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张雪

  邮箱:zhangxue2019@cgnpc.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

  出席会议者的住宿、交通费自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1”,投票简称为“广核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授权被委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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