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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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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41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45,425,8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电子加速器研发与制造

  电子加速器领域,公司2022年在电子加速器市场,销售数量与销售收入再创新高。其中,在消毒灭菌市场,DZ设备销售额同比增加近1倍,创历史新高;海外加速器销售额同比增加2.3倍;国内除传统应用场景之外,在轮胎预硫化新应用场景也实现销售突破,X射线业务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零的突破;电子加速器关键零部件销售额也同比增长近1倍。公司旗下子公司中广核达胜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践行A+战略的重要平台,其研制的工业电子加速器,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国内行业领先地位。2022年,中广核达胜荣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不仅是国际辐照联合会(IIA)的唯一中国理事单位,也是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技术(电子束技术环境应用)研发中心、国家2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电子加速器环保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电子加速器制造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广核集团电子加速器技术及应用研发中心、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L7851)、苏州市核技术环保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主编的T/CIRA 34-2022《辐照电线电缆束下传输装置》,参编的T/CIRA 29-2022《冷链食品表面的新型冠状病毒辐照灭活剂量要求》,共2项全国首创团体标准,经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批准发布。中广核达胜现已成为掌握行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专注于细分市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是国内工业电子加速器研发制造的领军企业。

  电子束处理特种废物

  电子束处理特种废物领域,公司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响应国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召,积极拓展政府项目、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多个科研项目。公司旗下子公司达胜科技是一家拥有环保及市政设计乙级资质、环保承包贰级资质、机电及市政承包三级资质、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总承包甲级资质、环保运营二级资质,是集环境工程和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总承包、投资运营和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公司,是公司打造电子束处理特种废物业务的重要平台。2022年11月30日,达胜科技承建的位于四川绵阳的我国首个电子束全量化处理垃圾渗滤液示范项目达成工艺流程全线贯通,标志着中国电子束辐照处理废水技术水平走在世界前列。2022年达胜科技新签8项合同,其中3项来自化工废水行业,3项来自生活污水处理行业,2项来自垃圾渗滤液行业。

  辐照加工

  2022年,公司现有辐照加工业务,在运电子束辐照加工能力位居国内领先水平;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辐照交联改性业务加工能力和盈利处于国内领先,辐照消毒灭菌业务国内名列前茅;公司具有辐照站点建设运营,辐照材料改性和辐照消毒灭菌服务的完整业务模式。公司2022年重点围绕辐照业务全国网络化布局方案,稳步推进新项目施工建设,同步完成2个新辐照应用项目的投资决策及多个新项目的立项审批,为公司突破地域,向华北及西南地区推进辐照业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新材料

  新材料领域,目前公司生产的线缆料,稳居行业前列,其中光通信材料居国内龙头地位,汽车密封条、建筑用防水卷材、航天航空用大飞机料等材料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工业电器、LED照明行业影响力国内领先、辐照交联尼龙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公司下属子公司高新核材,携手上海交通大学开发出完全国产化的航空航天线缆用辐照交联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XETFE)电缆料,替代进口产品同时实现海外出口,提高我国高端材料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自给率;并在生物可降解材料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拉挤板材业务完成厂房建设及部分客户产品验证,灯带料、新能源汽车线料、拖链料等新产品取得实质性进展。下属子公司俊尔公司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获评温州国家自创区创新型领军(瞪羚)企业、温州市领军型工业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入榜2022温州综合百强及制造业50强企业;国家级智能制造项目全面上线,入选2021年核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十大优秀案例;未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体结构顺利封顶;其主营产品在电表行业、电动工具行业、汽车行业均实现出色的市场成绩;并持续推进与重要客户在光伏背板材料、5G+智能行业材料、耐辐照医用PP材料的市场合作。公司还拥有完整的光伏线产品认证资质和业内先进的光伏线生产线,研发的铝合金光伏线产品已获得市场认可。

  医疗健康

  医疗健康领域,公司初步形成以“医疗装备+医用同位素”为核心的整体解决方案。医疗装备方面已实现3台质子设备销售,国内2021到2022年签约的质子项目总共4个,占比75%。其中2022年中标成都医投华西国际肿瘤治疗中心(质子重离子)项目;同时,与医科达中国开展战略合作,推动放射治疗精准化、标准化。医用同位素方面,公司与九院二所等4家单位签署代销协议,为市场推广奠定良好基础。作为医疗健康产业的新进者,公司已全面启动质子肿瘤设备自主化、国产化工作;锗镓发生器制备出靶件样品并开展分离柱吸附试验,助力建设“健康中国”。

  其它主要业务情况

  远洋运输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新控股负责公司远洋运输业务,主要经营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船舶投资、船舶租赁、船舶管理等业务。大新控股在船舶运营管理方面专业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比较强。享受注册地新加坡航运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国际航运市场开局良好,下半年受经济运行因素变化带来的货运量减少、有效运力增长、大宗商品量价齐跌等诸多因素影响,航运市场行情下跌,全年呈现先扬后抑走势。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从年初2,285点波动式上涨到5月23日3,369点的年度最高点后,12月末回落至1,515点。

  2022年大新控股抓住市场机遇出售6艘船舶,尽管全年合同额、营业额因出售船舶等原因低于上年同期,但利润总额超过上年同期,创造了可观的经营业绩。

  2023年公司将把握航运市场行情,科学研判,采取挂钩指数、长期与中短期固定租金相结合的方式,尽量提高租金收入。拓展并优化客户结构,加强船舶安全运营管理,提高船舶运营率。持续关注全球二手船舶市场行情,择机处置部分船舶资产,力争获得较好收益。

  远洋渔业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远洋渔业负责公司远洋渔业业务,拥有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质,是中国较早走出国门到海外发展远洋渔业企业。

  2022年客观原因的持续导致公司鱼货仓储费用等居高不下,因俄乌战争等因素导致船油价格大幅上涨,对业务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公司通过强化船队科学合理调度,加强捕捞作业管理,把控销售节奏,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鱿鱼钓船的生产装备水平,提高作业效率和产能。同时,继续加强各船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合理、科学调度作业船舶,不断提升鱼品产量产值。同时,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有效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保持经济效益增长。

  进出口贸易业务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贸易环境,公司积极防范经营风险,稳慎开拓业务品类,在保持平行进口车进口代理业务稳定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公司的创利能力。

  2023年公司将继续强化风险管控,保障业务稳定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注:为了更清晰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突出主责主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在第四季度将全年汽车进口贸易业务收入按净额法调整,本调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所持30%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谷科技”)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广核久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所持21%贝谷科技股权、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安市云科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49%贝谷科技股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取得贝谷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中广核久源(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自重组报告书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均已过有效期,公司正在开展新一期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具体细节进行沟通协商,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3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12号)核准,公司(原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86,421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0.46元,共募集人民币2,799,999,963.66元,扣除承销费用40,500,000.00元,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364,290.60元(律师费、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755,135,673.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210号)。

  根据《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项目支出18,576.68万元(含结项补流),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323.5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4,000.00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2,242.9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7,435.06万元(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34,4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自前次董事会审批日(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累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11.67亿元(滚动购买,任一时点产品余额不超过3.44亿元,购买产品类型均满足审批要求),累计获得到账投资收益0.07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存量余额2.87亿元,明细如下:

  ■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13日,2022年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产业园10万吨新材料新建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议案》,调整后本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估算为36,944.36万元(减少198.2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317.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627.08万元。本项目建设期约为15个月,预计2024年3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产品)为37,435.06万元。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逐步投入的,因此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本项目仍会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28,9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28,9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产品余额不超过28,900万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定期披露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不得质押,且募集资金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中广核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中广核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39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形成投资者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发展目标、新老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2、公司未来三年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给予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实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量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或现金与股票分红相结合的方式。

  (五)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2、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分红方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由董事会审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公司的年度报告和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开披露。

  (六)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

  (七)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36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广核技”,含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金融服务、采购销售、接受与提供劳务、租赁等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胡冬明、盛国福、陈新国、文志涛、吴明日、阎志刚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预计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300,000万元,预计存款利率范围为0.25%-0.90%;预计贷款额度为340,000万元,预计贷款利率范围为3%-3.5%;预计授信额度为100,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3,692.09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产品6,551.11万元,销售产品、商品16,171.90万元,提供劳务3,552.21万元,接受劳务6,522.90万元,提供及接受租赁、物业费等893.97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总体情况

  1、2023年度金融服务业务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2、2023年度除金融服务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2022年度与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存款业务

  ■

  贷款业务

  ■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

  2、2022年度除金融服务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是指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

  公司出租办公场所给中广核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新增接受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的船舶委托管理费668万元、向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向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接受其租赁及接受其物业服务已作为新增关联交易经过公司总经理审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因此,2022年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未超出审批权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长利

  注册资本:1,487,337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3楼

  经营范围:从事以核电和其他清洁能源为主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开展核电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开展以核电为主的工程承包与咨询服务,核电站在役、退役服务;开展核技术应用、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开展天然铀资源的勘查、境外天然铀资源的开发及相关贸易与服务。开展核废料处置及乏燃料中间贮存、运输、处理等业务。从事与核电开发相关的国内外投融资业务,从事清洁能源产业配套服务及现代综合服务业。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2022年度):总资产91,265,773.22万元,净资产28,976,498.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529,612.30万元,净利润2,081,466.59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冬明

  注册资本:186,89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13层12A01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仪器仪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2022年度):总资产1,380,329.14万元,净资产706,059.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65,621.18万元,净利润30,992.22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不是失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志武

  注册资本:64,000万美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1)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2)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①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③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④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5)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2022年度):总资产4,446,540.48万元,净资产843,388.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0,771.38万元,净利润154,124.82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不是失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义

  注册资本:40,262万元人民币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外劳务合作,海员外派业务,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肥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2022年度):总资产410,038.71万元,净资产14,981.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0,497.44万元,净利润-25,023.77万元(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主体,本次主要为公司接受其提供的劳务,历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风险低。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参照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参照不高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购销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而预计发生的,与上述关联方开展公平、互惠的合作,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非排他性,并且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下转B5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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