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号《验资报告》。
2、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19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89,91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1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8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13,704.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86,277.7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392,978,072.57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8,227,421.47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其他手续费人民币26,262.36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收入共计81,838,274.1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20,248,362.22元。:
1、首次发行
■
2、定向增发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南翔支行(以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5月20日会同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25日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8日会同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在内蒙古优刻得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在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84,603,671.87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4,788,686.83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9,814,985.04元。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69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4,603,671.87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本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2,674,919.60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31,712,655.45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962,264.15元。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4,662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6月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2,674,919.60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7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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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多媒体云平台项目” 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7.84%、“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通平台项目” 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2.07%、“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 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3.71%。
注5:本表的实际效益包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对应的收入、成本及相关费用,累计实现效益是募投项目从2019年3月至2022年12月的利润总额,序号1-3募投项目第一年开始部署服务器即产生收入,预计至第五年全部服务器部署完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序号1-3募投项目陆续投入中。
注6:“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建设期为4年,数据中心投产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4.4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10.10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乌兰察布项目一期数据机房楼及一栋综合办公楼全部投入运营。自建110KV变电站完成工程建设及外市电线路建设,预计2023年2季度通电;二期规划建设的C机房楼、G仓储楼基本完成土建工程、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B机房楼基本完成主体结构施工。
注7:“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建设期为3年,数据中心投产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2.79% ,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8.13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浦一期项目,土建部分:1#、2#、3#、4#各个建筑单体施工全部完成,园区室外市政、绿化等工程全部完成。机电部分:1B#楼一期机电设备全部安装完成,正式电送电完成,正在开始第三方测试验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公告编号:2023-01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020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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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1号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i)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 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 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iv)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v)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上述第(ii)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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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君联博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6、10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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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电话:021-55509888-8188
电子信箱:ir@ucloud.cn
联系人:吴昕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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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013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31.41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369.19万元,2022年度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为了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 01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74亿元人民币,其中收入项为2.22亿元,支出项为3.52亿元。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2年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36,127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小于8万元的交易包括东方微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鑫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按实际业务发生,未进行单独列示。(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马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方微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鑫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5.74亿元人民币,其中收入项为2.22亿元,支出项为3.52亿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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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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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海马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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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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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方微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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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福建鑫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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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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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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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采购
IDC及CDN业务等。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五)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三、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01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或“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的适用对象
公司第二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原则
1、薪酬标准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按月发放。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其他董事、监事,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津贴。
4、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税前)。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待遇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待遇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薪酬方案的制定是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过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01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独立董事林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4)。
4、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5、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现阶段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市场格局都与本激励计划制定时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经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4.55亿元、29.01亿元、19.72亿元,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鉴于当前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公司自身战略与公司2021年初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个归属期与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均在第一个归属期的基础上,设定了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预计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认为,若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确保激励对象更专注地投身于生产经营的具体工作、努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与上述计划配套实施的文件将一并终止实施,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前述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等一系列路径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由公司财务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鉴于前述激励计划已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承诺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终止上述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终止的原因合理,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就本次激励计划终止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02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季昕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要素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平及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待遇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监高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监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当前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公司自身战略与公司 2021 年初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不及预期,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且第二个归属期与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均在第一个归属期的基础上,设定了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预计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认为,若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确保激励对象更专注地投身于生产经营的具体工作、努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与上述计划配套实施的文件将一并终止实施,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桂水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增量业绩奖励计划〉的议案》
同意本奖励计划,在2023年度,在达到提取增量业绩奖励的条件下,提取一定金额的增量业绩奖励激励对象。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为公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UMC)成员中对经营结果作为第一负责人的高管。具体岗位为:首席执行官(CEO)、首席技术官(CTO)、首席运营官(COO)、首席财务官(CFO)、分管研发或业务的副总裁。
二、约束条件
(一)门槛条件
公司当年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损失、重大风险等情况、个人年度考核合格(70分)及以上时,业绩激励可以实施。
(二)提取条件
当年度董事长代表经营班子向董事会承诺的净利润目标完成后,在完成该目标情况下,超出目标的净利润的可以提取超额利润奖励,未达到提取条件的不得实施超额利润奖励。
三、增量业绩奖励的计算
实施当年度增量业绩奖励提取额≤(当年度未扣除増量利润奖励的归母净利润-扣除归母净利润目标值)×5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四、增量业绩奖励的分配与支付
公司年报披露后,若公司达到提取增量业绩奖励的约束条件,则于年报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取增量业绩奖励,根据激励对象的年度收入总水平和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增量业绩奖励,在后一年内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季昕华、莫显峰、桂水发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02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秉持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王翔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待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