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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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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聚焦工业污水处理、优质供水和综合智慧能源领域,整合智能装备、新材料、水处理药剂等产业链业务,搭建智慧水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集“研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深水海纳始终践行“守护绿水青山,共创美好未来”的企业使命,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己任,立足深圳,服务全国,致力于成为中国生态环境智慧治理领导者。

  公司致力于打造水务环保、综合智慧能源一体化服务的业务生态:

  ■

  1、工业污水处理

  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方面,公司为客户提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采用以智慧化总程平衡为主要技术手段的全新TEPS污染治理理念和水污染治理模式,将设计和运营紧密结合,将污水处理和企业生产紧密衔接,利用最优技术方案,提高污水处理的效果和运营效果,降低运营成本,并使园区整体治理效果更佳。

  在工业企业水系统处理方面,公司为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农药、医药、印染、毛纺、电力、钢铁、造纸、电子、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客户提供生产供水、脱盐水、循环冷却水、生产废水处理及回用、浓盐水零排放,全流程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2、优质供水

  优质供水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饮用水和管道直饮水的给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环节中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优质饮用水

  公司立足居民饮用水安全,运用先进的深度处理工艺技术,使运营的水厂出水水质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客户提供优质饮用水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

  (2)管道直饮水

  公司率先在国内提出“管道直饮水”概念,采用超滤、纳滤或反渗透等膜处理工艺,将自来水深度净化处理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满足人们对高品质饮水的需求。深水海纳打造了国家建设部“管道直饮水唯一试点示范工程”——深圳梅林一村管道直饮水工程等精品项目,为客户提供管道直饮水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

  3、污泥处理处置

  公司拥有先进的污泥处理技术,为客户提供多种污泥处理处置系统解决方案。通过不同的工艺组合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再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智慧水务

  公司借助在水务行业多年的工艺积累和运营经验,响应国家数字化转型号召,基于大数据挖掘应用、边缘计算、人工智能核心算法、数字孪生、国密信息安全传输等创新技术,积极投入Hy-SMART智慧水务系统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实现污水处理厂、优质供水厂、二次供水、管网、水环境治理等环节的安全化、精细化、系统化、智慧化管理。公司可提供智慧污水厂综合解决方案、供水厂网一体智慧化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水环境监测及应用智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等服务,打造集“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为一体的监测、治理、运维智慧平台。

  5、绿色、零碳综合智慧园区

  公司充分发挥集团资源优势,整合公司优质供水、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测、分布式光伏、储能、余热回收等环境保护和综合智慧能源全产业链资源,在园区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中融入碳中和理念,能够精准化核算规划碳中和目标设定和实践路径,打造零碳操作系统,以数字化手段整合节能、减排、固碳、碳汇等碳中和措施,以智慧化管理实现园区内水资源循环利用、达标排放效率提升、能源绿色化转型、园区运营成本管控等需求,从而为客户打造“绿色、零碳综合智慧园区”。

  6、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

  (1)污水、供水等业务开展情况

  在委托运营维护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以属地开发为依托,续签了北京密云·古北水镇(司马台长城)国际旅游度假区给水厂项目、克山县产业园区供水项目等委托运营合同,较好地完成了委托运营维护工作。公司积极扩大供水服务范围,江苏深水和泗阳分公司承接了多项城市二次供水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业务。

  募投项目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于2022年6月竣工进入运营期,更好的满足了泗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山东省曹县青堌集管网项目、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煤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也于2022年内完工投入运营,供水能力及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加强,水务业务产能实现扩充并得到较好释放。

  报告期内,已落地的东港市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河北雄安--故城产业生态城项目等项目在报告期内持续加紧建设。

  随着在建项目陆续完工投入运营以及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的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将保持增长态势。公司在手订单和业务拓展方面也同时在稳步推进,公司在广东、四川、浙江、江苏、山东、山西、安徽、福建、河北、黑龙江等区域持续跟进重点项目,逐步形成以涉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城市群和中原经济区等区域为重心,形成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立足于东北地区项目集群的客户服务基础,两项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水务工程EPC项目稳步推进建设中,玛氏巧克力工厂污水处理站改善升级项目、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等项目为EPC业务打开新局面。

  (2)综合智慧能源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聚焦业务的部署工作,设立子公司中碳海纳(深圳)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与多家国、央企达成战略合作,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将在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城市供排水、综合智慧新能源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发挥公司技术和服务优势共同为碳中和目标助力。公司已着手在江苏泗阳水厂、山东曹县水厂、山西长治水厂、山东巨野水厂等水厂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用于供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的生产用电,每年将节约用电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除公司水厂之外也在积极拓展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河北省辛集市小辛庄乡集中供热项目于2022年9月顺利进入试运营阶段,辛集供热项目的成功转入商业运行并预收费用的模式,为公司供水及污水处理运营之外开辟了全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综合能源业务板块打开了良好的开端。

  同时,在综合智慧能源领域公司致力于推动绿色零碳循环发展体系建设,积极围绕绿色零碳循环发展的方向,在污水处理工艺和运营环节的节能降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等多方面积极创新研发和市场布局,努力实践环保和节能降碳的协同创新打造“绿色、零碳综合智慧能源园区”,为工业园区提供综合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当前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将依托于集团二十多积累的市场经验与客户基础,加强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积极开展低碳节能综合服务,积极拓展综合智慧新能源板块更多业务机会。

  (二)经营模式

  1、运营模式

  公司项目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投资运营模式、委托运营模式、工程建设模式,以及上述模式的组合,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运营模式

  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作为运营主体,与客户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及投资合作协议等,采用BOT、ROT、TOOT和BOOT等一种或多种组合的业务模式向客户提供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等服务。

  (2)委托运营模式(OM模式)

  委托运营服务是指客户将已有的环保水务设施委托给公司进行运营和维护,公司通过向客户或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收回运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的一种服务模式。

  (3)工程建设模式

  工程建设模式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环保水务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设计、采购、建造、项目管理等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模式,具体可分为EPC模式和专业承包模式等。

  (4)组合模式

  公司在业务实践过程中,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如EPC+O等组合模式运营项目。公司采用组合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合作模式灵活,有效满足客户的诉求,体现综合服务能力。

  2、盈利模式

  (1)投资运营项目的盈利模式

  公司采用BOT、R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项目投资建设或改造阶段,项目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母公司,母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了实质性建造服务,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利润;公司采用BOT、ROT、TOOT和BO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按照收取的供水水费、污水处理费或管网运营服务费确认运营服务收入和利润。

  (2)委托运营项目的盈利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委托运营服务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通过向客户收取定额委托运营费用,或按运营服务量计算的委托运营服务费,或向用户收取供水水费或污水处理费等方式确认委托运营服务收入和利润。

  (3)工程建设项目的盈利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工程建设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施工合同金额和完工进度,按月或按季度审核结算工程量,公司相应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利润。

  工程建设项目的初始合同价格是根据对项目规模、工艺技术、关键设备成本、材料价格以及项目所在地的人工成本等因素综合测算,并通过招投标等程序后确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会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项目签证、变更的工程量对初始合同价格作相应调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0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7,802.6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4,900,358.2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02,985,319.0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2,734,143.30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92,734,143.3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鉴于公司2022年度受国内经济下行、市场环境及内外部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特别是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久、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四)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08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海波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发展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等正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此授信额度项下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上述拟授信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合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授信安排,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综合授信事项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融资授信顺利实施,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同时公司可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也可为公司担保。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方式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合同/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事项之日止(具体融资期限、产品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公司管理层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剂公司及各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并可根据后续业务发展对新设立、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对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6,829.83万元,负债总额为32,734.63万元,净资产14,095.2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深水海纳水务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5,700.03万元,负债总额为23,253.87万元,净资产12,446.1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丹东深水海纳水务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9,457.89万元,负债总额为34,601.17万元,净资产14,856.7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治市深水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1,268.29万元,负债总额为16,123.11万元,净资产5,145.1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北深水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040.92万元,负债总额为9,125.45万元,净资产2,915.4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衡水深水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041.09万元,负债总额为8,057.25万元,净资产983.8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13

  (下转B4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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