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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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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100,000.00万元。根据有关金融机构要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分额度、循环提供。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转为公司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结构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变更至584,118,165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84,070,769.00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584,118,165.00元;同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修正。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上述变更备案事项。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本次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305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672,927.1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82,123.18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259,99,803.98元,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35,469,329.1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155,925,113.61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6,821,231.83元,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69,139,10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676,277.6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144,420,695.07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向来重视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受近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政府财政支付能力承压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已连续两年为负数,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计划以及目前资金状况,兼顾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并考虑到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已达年可分配利润30%以上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将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 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计划以及目前资金状况,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2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4 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权内容:为了保证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交易的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授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十二个月与达濠市政进行的交易累计交易次数为4次,金额为47,225.07万元(不含交易税费),不存在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背景及授权内容

  鉴于公开招投标项目一般情况下的投资金额较大,而参与竞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同时,现阶段公开招投标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中鼓励拥有多方面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的竞标。在此背景下,为了保证公司参与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一)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涉及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在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具有优势,而达濠市政多年来在市政及基础设施施工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工程施工能力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包括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资质。达濠市政自成立以来,累计完成各类工程600多项,各项工程合同履约率及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曾先后获得优质样板工程等奖项208项,其中:市级奖120项;省级优质样板工程75项;国家及部级奖13项(其中:国家市政工程最高奖“金杯奖”7项;国家优质工程2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3项;全国市政样板工程奖1项)。国家级工法3项,省级工法23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因此,公司选择达濠市政作为项目施工单位及与具备其他高等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竞标,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项目竞标时的竞争力,同时能更好地保障项目施工实施,具有必要性。

  (三)关联交易事项的授权

  鉴于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招标的竞标属于日常经营事项,但与达濠市政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涉及关联交易,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招标投资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大,为了保证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后续若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达濠市政为联泰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与达濠市政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公开招投标招标项目的竞标,签订《联合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注册资本:159,317.9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建筑用石加工;大气污染治理;节能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气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白蚁防治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达濠市政资产总额为1,757,757.52(人民币,下同)万元,负债总额为835,211.22万元,净资产为922,546.31万元,营业收入为348,416.0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304.8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四、审议程序

  (一)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回避了表决。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保证了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竞标的及时性、便利性,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关联施工采购交易

  公司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暂定总价由211,811.91万元调整为241,660.25万元。2022年5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公告编号:2022-028)

  (二)收购股权

  为避免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提升公司在项目公司的权益,公司以17,376.73万元收购达濠市政分别持有的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及汕头联泰关埠水务有限公司25%、24.95%及4.95%的股权。(公告编号:2022-044)

  2022年度,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及汕头联泰关埠水务有限公司均不存在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形。

  六、本次授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授权的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提升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竞标的竞争力,同时能更好地保障项目施工实施,充分发挥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资源优势。

  (二)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竞标成功,公司尚应根据项目中标后的相关事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授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联泰”)、公司联营公司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南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借款余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拟为长沙联泰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0,000(人民币,下同)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长沙联泰提供的担保借款余额合计为18,020万元。拟为联南环保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000(人民币,下同)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联南环保提供的担保借款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在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做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具体期限和金额将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担保额度13,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将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保证担保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北二环二段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长沙联泰100%股权,长沙联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长沙联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长沙联泰提供担保借款余额合计为3,62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二)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沿河路14号D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育新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联南环保30%股权,联南环保是本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

  联南环保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授信预计总额1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对外担保借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525,370万元、351,813.52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8.94%、125.09%;上述担保总额中对联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870万元(占对外担保总额比例为0.74%),其余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玉龙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静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2年度,在执业过程中,立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公司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转为公司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结构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变更至584,118,165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84,070,769.00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584,118,165.00元;同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修正。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上述变更备案事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修正事项已获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修正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8.01、8.02、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3526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自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2023年1-3月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三、四季度,2023年一季度发生关联方短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关联方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成投资”)通过第三方企业采用当季度借款、当季度末偿还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借款用于其经营周转,形成了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2年三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39,000.00万元,季度末占用余额为0元;2022年四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44,000.00万元,季度占用余额为0元;2023年一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37,000.00万元,季度末占用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根据资金占用金额、资金占用天数按4.08%的年化利率支付累计利息909.30万元,其中2022年第三、四季度资金占用利息584.20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资金占用利息325.10万元,解决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关联方得成投资已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保证未来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二、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

  公司发现该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立即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迅速进行自查整改,绝对保证未来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公司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认定责任人,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

  (二)向独立董事做专项汇报

  公司就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向公司独立董事做了专项汇报,独立董事听取汇报并提出如下建议:(1)迅速整改,降低该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2)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项;(3)加强内控建设,按照要求合规经营。

  (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

  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

  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的运行程序,继续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2、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1)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2)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公司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

  (1)要求公司全体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

  (2)在后续的日常管理中,公司将在内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3)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培训。

  三、公司致歉说明

  公司已经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四、相关风险提示

  鉴于发生上述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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