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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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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58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55,800.00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35%,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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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增长3.9%(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3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0.2%。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91元,名义增长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1.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32元,名义增长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5%。

  2022年,面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超预期因素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高效统筹,推动促消费政策显效发力,消费市场继续保持恢复态势,新型消费模式较快发展,绿色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必需类商品增势良好,县乡市场规模占比提升,消费市场发展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

  1、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其中,商品零售增长0.5%,餐饮收入下降6.3%。消费市场受经济下行影响较大。

  2、新型消费模式稳步发展,实体零售继续恢复:2022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2%;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3、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县乡消费潜力进一步挖掘:2022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下降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与上年基本持平。

  4、基本生活类商品增势良好,绿色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2022年,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0.5%,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和中西药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8.7%、5.3%和12.4%,增速比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分别高6.8、3.4和10.5个百分点。

  5、我国消费市场规模大潜力足,消费持续升级发展。

  消费发展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从近期情况看,消费场景有序恢复,从长期发展潜力看,我国总人口超过14亿人,城镇化率稳步提升,乡村市场蕴藏较大潜力,有力支撑我国消费市场稳定恢复发展。

  消费升级趋势没有改变,居民消费已呈现出升级发展态势。当前,居民品质化需求持续增加,绿色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服务消费意愿依然强烈。伴随消费场景创新拓展,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及市场供给不断完善,消费结构将持续优化升级。

  尽管2022年经济下行对消费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但也要看到,消费市场韧性犹在、潜力较大。进入2023年,随着优化调整措施进一步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消费市场稳定恢复的基础将更加牢固,消费市场有望恢复向好。(以上资讯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以生鲜、食品为核心品类的零售企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63家,是江西省商贸流通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江西本土领先的连锁经营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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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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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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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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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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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23年4月26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实际经营需求,切实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工作,并合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公司5名监事共计发放薪酬105.00万元(含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需要,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及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智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等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敞口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根据银行需要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保证不提供任何反担保,亦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银行融资计划并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公正的态度,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10,000万元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担保有效期限内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预计额度为: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2亿元人民币,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1.5亿元人民币,江西国光云智商贸物流有限公司2亿元人民币。在2023年度预计总额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续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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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项议案是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预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拟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债务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10,000万元担保,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15,035.68元,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55,800.00元(含税),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公司目前处于成长发展阶段,2023年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需要,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09,520.30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3,515,035.6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9,895,718.29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55,8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3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15,035.68元,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55,800.00元(含税),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为批发零售业,目前处于成长发展阶段,2023年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需要,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要求,并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经营战略需要,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期资金需求、长期发展和股东回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等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连锁”或“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145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国光连锁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547,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2,030,599.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16,400.98元,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330,780.73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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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募集资金存入金额人民币188,562,911.9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8,516,400.98元差额46,510.94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2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400,771.00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5,679,229.8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主要涉及外部改造、内部地面翻新、天花板改造、水电及后仓建设等工程,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主要为吉安及其周边区域连锁门店提供供货支持,充分满足各类常温、低温、冷藏商品的收货、存储、调配需求,确保各类商品拥有最佳的储存、中转环境,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业务流程、数据分析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实现信息系统软件、硬件、运维环境、管理技术的全方位提升,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但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1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情况及原因如下:

  (1)“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主要系“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是由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国光”)与赣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签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由于意向书约定该物业的交付日期已到期,租赁意向书已自动解除,未来赣州国光不会就该物业与赣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因此为确保“连锁门店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故对“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2)“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主要系:1)在吉安物流配送中心现有库房内投入部分募集资金,购置安装先进的物流存储设备设施,提升物流存储配送能力,实现吉安区域门店的供货配送保障,满足本区域近期门店发展需求。2)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急需建设资金的智能化物流存储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是公司从吉安、赣州区域的长远发展打造的智能化物流存储配送和生鲜食品加工项目,利用科技手段,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高效组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能力,提升智能化物流处理水平。将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物流仓储建设,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而且可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情况及原因如下: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赣州信丰铂金湾店建设项目”,主要系“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是由赣州国光与赣州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延期,导致无法在《房屋租赁意见书》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该物业,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按时建设,故对“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3、2022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1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情况及原因如下: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国光新天地店建设项目”,主要系“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是赣州国光与江西起点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因物业交付时间已过,但物业达不到公司门店经营开业的交付要求,虽然公司多次催促物业建设方进行整改,但仍然未有成效,导致门店无法开业,投入项目的部分建设资金未能收回。为保护公司利益,就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事项,赣州国光于2022年9月向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2月12日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鉴于“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未来建设可行性、建设时间、开业时间等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故对"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代码:605188                                                  公司简称:国光连锁   (下转B46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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