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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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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情况: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5,158.5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34.64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通泉风电场并网发电,新增发电量22,346.12万千瓦时。

  2.利润情况: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20,01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83.97万元,增长25.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64.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06.28万元,增长38.16%。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增量风电项目建设,随着通泉风电场的并网发电,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10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39.75万元,增长40.81%,主要是因为盐板块原煤采购支付的现金减少。

  主要会计科目重大变化情况(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30%以上):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以前年度拟征用公司生产基地昆明盐矿周边安宁片区约900亩土地(《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07-003)详见2007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由于当地建设规划变化等原因,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土地的征用,截至报告期末该项预付土地款余额5,218.92万元。公司将继续与当地政府沟通,推进解决相关事宜。

  2、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报告期内公司按深交所有关规定持续披露上述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绿色食品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4、公司于2023年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5、2023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美湖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周满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则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进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满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则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进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5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3: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详见2023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2月12日,经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贷款15,000万元,并同意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项贷款累计提款13,201.39万元,累计还款1,845.98万元,贷款余额11,355.41万元。

  为降低上述存量贷款利率,缓解玉溪公司的还款压力,经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玉溪公司以玉溪储气库项目一期项目用地及建成后整体资产抵押,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上述招行存量贷款余额及玉溪储气库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详见2023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详见2023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详见2023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5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4: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青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5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受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预计短期内难以收回该委托贷款,2015年11月该项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采取措施积极追偿,同时自2015年起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自2013年11月委托贷款发放日起算,截至2018年9月上述委托贷款款项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有关该事项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5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2月12日,经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贷款15,000万元,并同意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于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站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1)详见2018年1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截至目前该项贷款累计提款13,201.39万元,累计还款1,845.98万元,贷款余额11,355.41万元。

  为降低上述存量贷款利率,缓解玉溪公司的还款压力,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玉溪公司以玉溪储气库项目一期项目用地及建成后整体资产抵押,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上述招行存量贷款余额及玉溪储气库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玉溪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玉溪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然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059487925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念锋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零肆佰伍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08日

  营业期限:2013年01月08日至2063年01月07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二号平台B1栋4楼410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天然气的销售;燃料油M100、燃料油280、燃料油380(成品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2.51%的股权,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持有47.49%的股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玉溪公司为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MA6K7NTL3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河路玉矿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马镐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3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及支线管网项目的咨询、建设、运营;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的建设、运营;天然气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然气公司持有玉溪公司100%的股权 。

  玉溪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玉溪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额度:13,154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玉溪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玉溪公司招行存量贷款余额及玉溪储气库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有利于降低玉溪公司存量贷款利率,缓解其还款压力,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

  天然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玉溪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玉溪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玉溪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玉溪公司招行存量贷款余额及玉溪储气库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有利于降低玉溪公司存量贷款利率,缓解其还款压力,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天然气公司为玉溪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354,313.00万元(含本次担保,含双重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4.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6,381.66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7.77%。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5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下午2:3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1已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3154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刘益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电子邮箱:597541817@qq.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3

  2.投票简称:能投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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