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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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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二、三、四、九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9,660,557.50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539,856.7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0,053,985.6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4,438,759.2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95,831,798.6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6,964,13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红利67,878,565.24元,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9,660,557.50元的34%。实施后母公司剩余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27,953,233.37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合计派息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

  会计政策的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了“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22年5月19日颁布的财会〔2022〕13号文,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财会〔2022〕13号文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他公司未变更会计政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至3、5、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4、6、7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2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3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5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6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议案7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2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议案2、5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公司根据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与控股股东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之间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采购检测服务、出租和租入资产等经营业务,2023年预计发生金额约2,394.6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伟先生、胡本雄先生、台冰先生和向自力先生回避了表决。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食品集团直接持有深圳凯吉星农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吉星检测公司”)53.9823%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凯吉星检测公司36.051%股权。

  2、食品集团直接持有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粮控股”)63.79%股权。公司直接持有深粮控股8.23%股权。

  3、食品集团直接持有深圳圳厨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圳厨公司”)100%股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食品集团收购公司参股公司凯吉星检测公司其他股东方合计53.9823%股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放弃上述交易的的优先购买权。2022年8月4日,上述交易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食品集团成为凯吉星检测公司控股股东,凯吉星检测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法人。(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和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022年8月4日起,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凯吉星检测公司之间发生的采购农产品检测服务及资产租赁等经营业务纳入日常关联交易,至2022年末,上述业务累计发生金额以及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公司与食品集团及其旗下的其他控股公司(不含凯吉星检测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即2022年度,公司未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食品集团

  1、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伟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001

  (5)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公共场所食堂升级改造、社区熟食中心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安全食品流通及终端销售;食品流通渠道平台搭建;食品产业投资运营(包括食品产业链核心资源并购投资、未来方向的企业培育);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食品销售和供应业务;应急物资生产经营;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购销;医药批发;普通货运、专业运输、仓储物流。

  (6)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食品集团总资产2,917,994万元,净资产1,301,715.86万元;2022年度,食品集团实现总收入1,294,394.38万元,净利润73,015.44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食品集团持有公司34%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食品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食品集团为深圳市国资委的全资公司,其经营运转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食品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凯吉星检测公司

  1、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凯吉星农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杰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丹农路1号6#楼6R6栋四楼F.Q.T

  (5)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检测技术的开发;检测设备的技术开发;农产品检验检测、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不含特种设备的检测及其他需前置审批项目)。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盒、食品安全检测试纸条的技术开发、销售;食品安全检测耗材的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的设计、开发、销售、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检测车的销售、租赁;大数据系统开发、运营维护与应用服务;实验室装修工程的设计,实验室装修与施工。

  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体系评估、审核、认证、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在国际标准和检验实验室的建立、评价以及产品信息化方面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凯吉星检测公司总资产5,908.53万元,净资产4,648.04万元;2022年度,凯吉星检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40.30万元,净利润- 161.31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食品集团直接持有凯吉星检测公司53.9823%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公司与凯吉星检测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凯吉星检测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凯吉星检测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备履约能力。凯吉星检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粮控股

  1、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19)

  (2)法定代表人:胡翔海

  (3)注册资本:115,253.5254万元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

  (5)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粮油收购和销售、粮油储备;粮油及制品经营及加工;生产茶叶、茶制品、茶及天然植物提取物、食品罐头、饮料、土产品(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饲料的经营及加工(以外包的方式经营);粮油物流、饲料物流、茶园等项目投资、经营管理及开发;饲料、茶叶销售;仓储服务;粮食流通服务;现代粮食供应链服务;粮油、茶、植物产品、软饮料和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开发及配套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的开发、经营、租售、管理、管理;物业管理;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以上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非实物方式);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普通货运、专业运输(冷藏保鲜)。

  (6)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粮控股总资产为744,133.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76,297.35万元;2022年度,深粮控股实现营业收入831,272.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59.49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食品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深粮控股72.02%股权,为深粮控股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深粮控股为同一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粮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深粮控股(股票代码为000019)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良好。深粮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圳厨公司

  1、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深圳圳厨供应链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杜建国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001

  (5)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包装服务;装卸服务;食品流通;粮食收购;餐饮管理;农产品、生物产品、食品、茶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农产品、蔬菜、水果的种植;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种养殖业;家禽家兽养殖(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除危险品);酒类批发;蔬菜水果、水产品、禽畜生肉、调味品、蛋类、冷鲜肉、米、面、粮油、豆制品、冻品、干货、食品、茶叶的销售;农产品配送;蔬菜水果、水产品的加工与生产及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小食杂。

  (6)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圳厨公司总资产为5,685.92万元,净资产为2,545.11万元;2022年度,圳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99.11万元,净利润-457.06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圳厨公司为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圳厨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圳厨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圳厨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具备履约能力。圳厨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凯吉星检测公司采购农产品检测服务、出租物业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结算。

  2、公司及控股公司向深粮控股采购粮油、食品等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结算。

  3、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圳厨公司采购食品、租赁厨房类设备等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以及为圳厨公司提供食品、配送服务等,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结算。

  4、公司及控股公司为食品集团及其旗下其他公司提供食材、销售食品等,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食品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主要负责统筹全市粮、油及民政、医疗等民生保障物资,公司向其采购和销售商品、出租和租入资产、采购农产品检测服务等,均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及收付款条件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市场定价标准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与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以上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定价,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司”)继续与其参股公司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6,380万元,借款期限展期1年,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2,552万元,借款展期至2024年2月5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资金占用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对广西冻品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进行了核查,广西冻品公司具有偿还能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其参股公司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为支持广西冻品公司运营,同意广西海吉星公司继续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6,38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4年2月5日止,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2,552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资金占用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本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6号B8六楼601-608号房

  3、法定代表人:白云

  4、注册资本:人民币7,300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12年7月19日

  7、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农产品仓储、装卸服务;普通货运(具体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网站建设(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农产品检测;国内货运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报检;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和市场经营设施的租赁;对仓储服务业的投资。

  8、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

  9、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西冻品公司资产总额为 17,620.73元,负债总额为 12,280.08 万元,净资产为 5,340.6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69%。2022 年度,广西冻品公司营业收入为 2,278.14 万元,净利润为 180.42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广西冻品公司资产总额为16,870.37万元,负债总额为11,437.11万元,净资产为5,433.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79%。2023年1-3月,广西冻品公司营业收入为565.85万元,净利润为92.61万元。

  10、担保、质押、诉讼、仲裁情况:2019年2月,广西冻品公司的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冻品公司持有其34.48%股权,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向江西省商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财政支持资金3,400万元(期限 5 年、年利率2%),广西冻品公司为上述资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以外,广西冻品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11、广西海吉星公司上一年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2,712万元,2023年2月28日,广西冻品公司向广西海吉星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60万元,上述借款余额为2,552万元,本次展期至2024年2月5日止。

  12、广西冻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广西冻品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明益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F2栋F2-4号房

  2、法定代表人:郑镇明

  3、注册资本:人民币5,18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 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11年3月14日

  6、经营范围:对仓储服务的投资;市场经营管理;冻品仓储、装卸服务;投资顾问;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电子产品、节能产品、体育用品、办公设备、文化办公用品的购销代理;进出口贸易。

  7、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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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广西明益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已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

  (二)深圳市深农冷链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丹农路1号13#楼201

  2、法定代表人:郑炳坤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05年8月15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代理报关报检;冻肉、水产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

  7、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

  8、深圳市深农冷链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已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

  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广西海吉星公司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方共同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6,780万元借款展期,期限1年。上述借款到期后,广西冻品公司向各股东方偿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其中,向广西海吉星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60万元。

  为支持广西冻品公司的项目运营,同意广西海吉星公司继续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6,38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4年2月5日止,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展期借款2,552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资金占用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五、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控

  董事会认为,广西冻品公司负责的广西海吉星冷链项目经过培育经营状况逐步改善,广西冻品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广西海吉星公司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广西冻品公司运营,风险共担,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广西冻品公司负责的广西海吉星冷链项目经过培育经营状况逐步改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符合风险共担原则,有助于项目运营;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其参股公司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七、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86,238.6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共计33,768.5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8%,其中,逾期未收回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6,016.56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7,799.4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15%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12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和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844.872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南昌公司对南昌冷链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0.5%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和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截至目前,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12,637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20%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9月3日、2021年4月29日、9月2日、2022年4月26日和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绿膳谷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绿膳谷公司借款及资金占用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和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公司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4,500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对合肥周谷堆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2022年4月26日和8月30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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