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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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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203,777,777.84元。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2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3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宏观政策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

  报告期内,面对世界变局加快演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考验,宏观政策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宏观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但外部环境动荡不安,国内经济发展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恢复的基础尚需要进一步巩固,资本市场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开拓前行。

  2)行业基本法出台,期货行业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2022年8月1日,“三十年磨一剑”的《期货和衍生品法》 正式实施,行业基本法将“促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确立为立法宗旨,突出期货和衍生品为国民经济、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定位,明确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资源配置的三大基本功能。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监管部门加快开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未来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促进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3)期货市场提质增效步伐加快

  期货市场运行平稳,国内期货市场成交量67.68亿手(单边,下同),成交额534.9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93%和7.96%,成交量较上年虽有所回落,但整体依然延续了自2020年以来的较大规模体量,客户权益突破1.5万亿元。中国商品期货与期权品种成交量占全球总量72.3%,在全球交易所成交量排名中,国内有4家期货交易所成交量排名在前25位。

  期货期权新品种上市速度加快,全年新上市品种16个;截止报告期末,上市期货期权品种总计达到110个,其中,商品类93个(期货65个、期权28个),金融类17个(期货7个、期权10个),形成基本覆盖农业、金属、能源、化工以及金融等国民经济主要领域的产品体系。时隔7年重新批准开展新的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交易,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首个新能源金属品种工业硅期货和期权,成为创新型期货品种的重大试点,进一步完善中国期货和衍生品体系。

  4)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深化

  《期货和衍生品法》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向构建了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的制度体系基础。2022年9月2日,国内4家期货交易所同时公告,明确QFII和RQFII可以参与中国期货市场交易,首批涉及的期货、期权品种共有41个;2022年12月,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及期权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同步引入境外交易者;2023年1月12日,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同步引入境外交易者。在单一品种上,截至11月30日,境外交易者2022年度成交量占比最高达27.35%,日均持仓量占比最高达34.37%,显示出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商品期货市场的浓厚兴趣。

  5)期货公司资本实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国内150家期货公司总资产1.7万亿元,净资产1,841.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06%和14.07%,资本实力不断增强。期货公司业务呈现多元化发展的特质,经纪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客户权益达到14,808.62亿元,同比增长25%,风险管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等多元化业务不断丰富。目前,风险管理业务成为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服务的广度与深度快速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已备案风险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增至100家,总资产超过1,500亿元,净资产突破400亿元,整体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本公司经营业务主要包括:期货经纪业务、基金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等。

  1)期货经纪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是指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中间业务,主要模式为客户通过公司的席位在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公司向客户收取手续费。根据客户服务类型不同,期货经纪业务可分为代理客户的经纪业务和代理客户的结算业务。代理客户的经纪业务,即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其客户为期货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代理客户的结算业务主要指因中金所执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公司作为中金所的全面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提供代理结算业务。

  2)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销售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签订书面代销协议,代理基金管理人销售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在境内发行的基金产品,受理投资者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申请,同时提供配套服务的一项中间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单一客户或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财产委托,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管理人,选定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投资者的利益,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活动,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方向包括期货、期权、金融衍生品、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4)风险管理业务

  风险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做市业务等风险管理服务以及其他与风险管理相关的服务,涵盖期货上市品种及其产业链相关品种的贸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割等。公司风险管理业务以服务实体产业客户为宗旨,以基本面研究为基础,依靠期货、现货各方面的渠道资源,结合场内和场外两个市场,综合利用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风险管理产品与服务,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和交易体系。

  5)境外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通过新永安金控及其子公司开展境外金融服务业务。新永安金控下设有新永安期货、新永安实业、新永安资管、新永安证券、永安国际金融和永安全球基金,覆盖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业务、基金销售业务、放贷业务等多个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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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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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82.07亿元,同比增长4.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9.52亿元,同比增长3.16%。全年营业收入为347.75亿元,同比下降8.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亿元,同比下降48.5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0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定价原则及依据、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一、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一)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2022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如下:

  ■

  ■

  (二)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元

  ■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元

  ■

  3.关联方在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

  单位:元

  ■

  4.中间介绍服务

  公司接受财通证券提供中间介绍服务(简称IB业务),本年确认IB业务支出7,960,735.88元。

  5.公司及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在财通证券开户从事股票交易,本年产生证券交易费439,419.23元。

  6.公司与浙商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本年取得利息收入386,874.36元,确认利息支出2,093,462.94元。

  7.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场外期权交易,本年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

  8.财通证券承租公司房屋用于经营,公司本年确认租赁收入21,615,253.53元。

  9.其他关联交易

  (1)2020年11月,公司发行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3亿元,期限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3日。2022年4月28日,该债券提前偿还(兑付)并摘牌,公司支付财通资管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次级债本金及利息65,176,192.00元(其中利息1,176,192.00元)。

  (2)2022年度,公司分别支付财通资管、永安国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费用8,868,008.42元、2,224,444.45元、42,473.86元 。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及并表产品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单位:元

  ■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关联方持有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

  5.其他关联交易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通证券签订的场外衍生品合约浮亏456,798.62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场外衍生品合约浮盈3,394,481.49元,远期合约净浮盈1,966,371.69元。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盈1,332,743.36元。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盈1,323.86元。

  (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亏35,398.23元。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亏1,018,348.62元。

  (7)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亏367.50元。

  (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国际贸易(舟山)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盈7,958.76元。

  (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净浮亏11,881.23元。

  (1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WUCHAN ZHONGDA UTECH SINGAPORE PTE. LTD.签订的远期合约浮亏53,843.73元。

  (1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续浙商银行敞口授信额度5亿元,授信期间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9月27日。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主要关联方在2023年度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

  三、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第一大股东

  ■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第一大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等方法,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执行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完全的决策独立性,关联方对此不具有控制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3-013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公司代码:600927                                                  公司简称:永安期货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4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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