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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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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编制了2023年度工作计划,董事会予以审核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2022年度董事会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的工作业绩进行了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了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强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2025年发展规划》。

  同意《公司2023-2025年发展规划》,该规划明确了总体思路和目标、业务布局、发展策略以及业务发展重点等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了《公司资本运作规划(2023-2025年)》。

  同意《公司资本运作规划(2023-2025年)》,该规划结合经营发展现状与业务规划,明确了资本运作总体思路、资本运作路径、重点工作与相关保障措施等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国睿防务承接业务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公司雷达板块更好更快地发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9,000万元对国睿防务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国睿防务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增资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3-014)。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凯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编号:2023-015)。

  2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要求,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徐志坚先生任期将于2023年5月到期的情况,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2023-016)。

  3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上午9:00-10:00

  ? 参会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以在 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dmbgs@glaru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 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上午 9:00-10:00

  2、参会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为董事长李浪平先生,董事、总经理黄强先生,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凯先生,财务总监朱铭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5月9日(星期二)9:00-10: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dmbgs@glaru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陈赢

  2、联系电话:025-52787013  52787053

  3、传真:025-52787018

  4、邮箱:dmbgs@glaru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7,228,613.30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3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1,857,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167,092.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方案。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2022年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2023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存贷款业务。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于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存放资金余额为118,917.04万元,其中定期存款为16,000.0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以及因结算、贴现等业务发生的相关利息、手续费支出,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本报告期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10.22万元,支付借款利息232.75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1,070.66万元。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1.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2021年5月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5亿元,2023年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1.7亿元;

  3.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及贷款会发生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办理结算、保函、贴现等会发生相关手续费支出,由于该类交易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按照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开办资金:12585万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国睿路8号。经营范围:开展电子技术,促进电子科技发展;卫星通讯地球站研究;航空和船舶交通管制系统研究;射频仿真系统研究;地铁与轻轨交通通讯系统研究;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与设备研制;天线、天线罩、透波墙、大功率无线电波研究;微电子、微波、铁氧体表面特种元器件研制;相关学历教育;相关电子产品研制;《现代雷达》和《电子机械工程》出版。

  关联关系:十四所持有公司52.60%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国电科,英文简称CETC)于2002年3月1日正式挂牌运营,拥有包括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7家上市公司在内的700余家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电子装备、软件、基础元器件和功能材料的研制、生产及保障服务。是中央直接管理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内唯一覆盖电子信息技术全领域的大型科技集团。

  中国电科所属科研院所大多成立于二十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在成立时按照国家电子工业布局,有各自明确的专业定位,拥有不同的研究方向、核心技术、应用领域。各研究院所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经多年技术积累和市场磨练,已基本形成各自的技术优势和主打产品,在产品类别、行业客户、销售区域、发展方向等方面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业务格局。

  关联关系:中国电科持有十四所100%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8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 1、3-8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关联关系: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的控制。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十四所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顺序选择政府指导价(含军审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指导价,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以合理的制造成本(含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分摊),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在不适用成本加成法的情况下,采用利润分割法定价。对于提供技术服务的,该类服务按照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根据重组安排,十四所承诺国睿防务在业务资质办理过渡期能够通过与十四所合作开展业务方式进行正常生产经营,不从上述业务资质办理过渡期间国睿防务业务开展安排中向国睿防务或上市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十四所在收到任何实际属于国睿防务的款项后,将全额支付至国睿防务。

  (二)中国电科主要负责对下属企业进行国有股权管理,其自身不直接从事军品及军民两用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也不干预其控制下各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具体经营活动,因此,公司与中国电科之间并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中国电科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完全是交易各方之间通过自由市场竞争相互选择的结果,交易价格也是完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投标竞价或者相互协商定价的结果。

  (三)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结算费用及其他服务支出,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如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针对存款利率进行重新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电科集团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公告编号:2023-01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执行解释16号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公告编号:2023-014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9,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方式为现金投入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睿防务)是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睿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了进一步提升国睿防务承接业务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国睿科技雷达板块更好更快地发展,国睿防务拟增加注册资本9,000万元,股东出资方式为现金投入,本次增资完成后国睿防务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国睿科技持股比例仍为100%。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投资标的名称: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控股股东:国睿科技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黄强

  注册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区14楼1401室

  主要经营范围:防务系统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微波通信产品、电子系统工程及其产品研发、生产、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2、国睿防务主要经营情况

  国睿防务主营业务为军用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主要从事军用雷达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试验、销售和服务等,涉及国土防空、要地防御、精密测量、机载雷达及无人作战系统等多个雷达领域。

  国睿防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上表中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增资方式

  本次由国睿科技现金出资900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金由1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不变,仍为国睿科技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涉及人员安置。

  4、本次增资的税费情况

  本次国睿科技对防务增资实施时,国睿科技不涉及税费问题,无需为本次增资承担税收和费用;国睿防务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2.25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结合同类行业注册资本情况,本次增资有助于国睿防务抓住市场机遇拓展业务,提高承接业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睿防务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国睿防务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将补充国睿防务流动资金,支撑国睿防务研发投入,提升国睿防务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上市公司雷达业务高质量快速发展。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国睿科技对本次增资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分析,本次增资在企业战略、财务等方面不存在相关风险,项目主要风险是国睿防务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的投资收益不及预期、国家在相关领域预算减少或者政策变化以及所得税税收优惠变化等风险,国睿科技将科学合理的对国睿防务进行管控,促进公司积极开拓业务,防范经营风险,提升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公告编号:2023-015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凯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凯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王凯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王凯,男,1984年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职能部门高级业务主管,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王凯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凯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1号楼

  邮政编码: 210019

  联系电话: 025-52787052

  传真号码: 025-52787018

  电子邮箱: dmbgs@glarun.com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公告编号:2023-017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给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召集,于2023年4月25日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1号楼22楼4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4、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对本议案,徐斌、高朋、凌牧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了《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对本议案,徐斌、高朋、凌牧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银行贷款规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说明》。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补偿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一季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一季报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22层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22层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3日8:30—17:0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邮编:210019,联系电话:025-52787053,025-52787013,传真:025-52787018。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国睿微波器件有限公司及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50,5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 贷款利率: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90%执行

  一、 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睿防务”)、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瑞特”)、南京国睿微波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波器件公司”)及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睿信维”)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50,5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90%执行。委托贷款手续费率为万分之一点五。以上委托贷款资金用于补充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额度使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止。

  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国睿防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区14楼1401室。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防务系统的研发、销售、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睿防务经审计的总资产417,411.29万元,净资产235,821.4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54,508.60万元,净利润42,400.32万元。

  2.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

  恩瑞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雷达整机与相关系统、轨道交通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恩瑞特经审计的总资产172,987.37万元,净资产52,029.4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86,999.33万元,净利润2,835.36万元。

  3.南京国睿微波器件有限公司

  微波器件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三鸿路6号6幢401室。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军品铁氧体器件、民品通信器件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微波器件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9,811.96万元,净资产39,770.5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9,230.18万元,净利润2,743.40万元。

  4.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

  国睿信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三鸿路6号6幢701室。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有关咨询服务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睿信维经审计的总资产54,913.38万元,净资产23,909.3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46,732.61万元,净利润6,925.65万元。

  三、 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本次向所属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从国睿科技自有资金中支付;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

  四、 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且公司在确保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五、 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3,500万元。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杨卫国,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从事公司审计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窦良颖,202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刘其东,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公司审计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4 家。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00万元。审计收费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8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国睿科技”)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号)核准,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8,387,71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63元。截至2020年7月1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85.45元。

  上述募集资金599,999,985.45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27,500,000.00元后的余额572,499,985.45元,已于2020年7月16日,通过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河西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京河西支行”)开立的492374917419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377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60,879,284.84元,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以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河西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于2020年7月24日与中国银行南京河西支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项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中信建投证券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为599,999,985.45元,扣除最终发行费用金额39,120,700.61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560,879,284.84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561,746.20元,原因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

  注2:初始存放金额合计572,499,985.45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560,879,284.84元相差11,620,700.61元,原因是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扣除承销费后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发行费用11,620,700.61元。

  注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注销募集资金存款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在本年度投入的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公告编号:2023-016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要求,结合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志坚先生任期将于2023年5月到期的情况,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李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李东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李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李东先生简历

  李东,男,1961年3月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东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李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曾于 2020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除此以外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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