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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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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出行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15.北京鹏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鹏盛物业”)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牛福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楼一层101(内106)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绿化管理;餐饮管理;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食用农产品等;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游泳、零售烟草、工程设计、销售食品、中医科医疗服务、理发服务、美容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鹏盛物业为北汽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

  16.北京北汽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北汽进出口”)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2号楼711室(天竺综合保税区-024)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摩托车、橡胶制品、电气设备、装饰材料、仪器仪表、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润滑油、机械设备、钢材、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销售Ⅲ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进出口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17.北京鹏龙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鹏龙行”)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刘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楼10层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金属材料、橡胶制品、润滑油、塑料及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日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鹏龙行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18.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简称“北汽越野”)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陈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同心路1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汽车模型、体育用品(不含弩)、文化用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越野为北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19.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北汽越野销售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彭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兆丰产业基地同心路1号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越野销售公司为北汽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

  20.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汽车”)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陈巍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院1幢五层101内A5-061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配件(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汽车为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

  (二)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康明斯”)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武锡斌

  注册资本:2288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15-1 号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天然气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技术检测;仓储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田汽车持有福田康明斯50%股权。

  (三)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尼线束”)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陈更

  注册资本:6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三河市区102国道北侧密三路东北外环路南侧岩峰大街1号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汽车电子装置,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原材料与机器设备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需许可的待许可后方可经营),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总经理陈更任莱尼线束董事长。

  (四)北京海纳川李尔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李尔”)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马俊斐

  注册资本:1205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育政街20号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线束、智能保险丝盒、胎压监控系统(传感器除外)、遥控钥匙、整车娱乐系统、导航系统及相关材料;设计、开发汽车线束、智能保险丝盒、胎压监控系统(传感器除外)、遥控钥匙、整车娱乐系统、导航系统及相关材料;销售自产产品及批发其他汽车零部件;提供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纳川持有海纳川李尔50%股权。

  (五)北京北汽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延锋”)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

  注册资本:104.1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瀛顺路55号院2号

  经营范围:生产奔驰汽车门板、顶衬、座舱;汽车内饰产品、汽车仪表板和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设计、研发;以上产品的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批发汽车内饰产品、汽车仪表板和汽车零部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李金钢担任北汽延锋副董事长。

  (六)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昂零部件”)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郑龙水

  注册资本:135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园工业区彩祥西路6号

  经营范围:生产、组装、加工汽车部件、空调系统及零部件;研究、开发汽车部件、空调系统及零部件;提供与汽车部件有关的技术支持;自产产品的安装、 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支持;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袁春晖担任翰昂零部件副董事长。

  (七)天纳克(北京)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纳克排气”)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王仁贞

  注册资本:21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梧桐路(天纳克(北京)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

  内)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汽车排气系统;开发汽车排气系统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仁贞担任天纳克排气董事长。

  (八)天纳克(北京)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纳克减振”)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吴啸林

  注册资本:1162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梧桐路

  经营范围:生产机动车减振器、独立悬挂、减振器芯总成和专用减振器;销售自产产品;提供与上述产品相关的研发、设计、测试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九)北京彼欧英瑞杰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欧英瑞杰”)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季军

  注册资本:72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纵二路 7-1 号

  经营范围:生产塑料燃油系统(燃油箱、注油管、汽油机和柴油机燃油泵)及其他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开发和批发塑料燃油系统(燃油箱、注 油管、汽油机和柴油机燃油泵)及其他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自 产产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季军任彼欧英瑞杰董事长。

  (十)海斯坦普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斯坦普”)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谢伟

  注册资本:14,5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一街2号院3号楼1层101

  经营范围:生产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金属模具;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谢伟担任海斯坦普董事长。

  (十一)北京海纳川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海纳川延锋”)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西台下村临1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设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总经理李金钢任海纳川延锋法定代表人。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定价原则均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3-009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汽车”)及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拟开展综合授信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财务公司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拟开展综合授信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中,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并授权经营层签署在该议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融资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正华

  注册资本:50亿元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9日

  股权结构: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6%股权,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股权,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十三)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信托投资以外)。

  2022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合并口径资产合计4,710,027.0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73,573.51万元,营业收入165,057.72万元,利润总额72,838.12万元,净利润54,636.79万元;2022年1-12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168.73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73,861.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财务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四、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州渤海活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塞有限”)、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启程”)拟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总计人民币36.6亿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担保、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承兑汇票、票据置换、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2.上述申请授信及融资事项实施过程中如涉及担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之日止,在上述授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包括财务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业务,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关联董事应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由银保监会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向其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2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 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960@bohai-aut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0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更先生,财务总监佘长城先生,董事会秘书袁春晖先生,独立董事李刚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0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 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960@bohai-aut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欣岩

  电话:13581169893

  邮箱:guzhi110@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3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宏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陈宏良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陈宏良先生个人简历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27日

  附件:

  陈宏良先生个人简历

  陈宏良先生,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与投资管理部部长。陈宏良先生有着丰富的汽车行业经验。自1996年1月至2008年9月历任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车厂副厂长(主管技术质量系统)、采购部部长、总装厂厂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担任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09年2月至2014年1月先后担任北汽控股乘用车事业部副总经理,北汽股份运营与生产本部副本部长、专务总监,株洲分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担任北汽股份副总裁、北京奔驰高级执行副总裁、北京奔驰党委书记;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北汽股份总裁、执行董事和党委书记;2020年12月至2023年2月,担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部长;2023年2月至今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战略与投资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3-006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汽车”)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5.8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225.47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1.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以年度盈利为前提,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等,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符合分红条件。

  2.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因业绩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0证券简称:渤海汽车公告编号:2023-01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渤海汽车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五)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43—8203960

  传真:0543—8203962

  邮编:256602

  联系人:袁春晖 顾欣岩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3-003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5.8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225.47万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关联董事谢伟、顾鑫、陈更、高月华、季军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关联董事谢伟、顾鑫、陈更、高月华、季军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公告》。

  关联董事谢伟、顾鑫、陈更、高月华、季军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经理层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渤海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2022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2022年安全环保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会议听取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其中《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3-005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执业资质: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江山,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1年,先后为海尔智家(600690)、赛轮轮胎(601058)、红星发展(600367)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蔡征,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自2018年加入中兴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1670474,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蔡征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支付中兴华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8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按合同约定完成了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工作,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兴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3-007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2年度(以下简称“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依照会计政策,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75.0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77.55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公司依照会计政策,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37.76万元。

  二、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302.10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637.76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8.15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资产实际状况,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4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其余两项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1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启程”)拟开展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境内场外市场,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金额不超过3,700万美元。

  该事项已经渤海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泰安启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部分规避汇率及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其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泰安启程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泰安启程产品销售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外汇汇率波动将对泰安启程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泰安启程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

  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7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资金来源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泰安启程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

  (五) 交易期限

  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2023年4月26日渤海汽车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泰安启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泰安启程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泰安启程已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及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泰安启程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泰安启程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子公司泰安启程产品销售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稳健为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泰安启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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