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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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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6,68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6,682,4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15%。

  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8,027,034.12元(不含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38,027,034.12元。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614,709,434.12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3.71%。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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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4)。

  过滤与分离机械是将液体与固体颗粒的混合物进行分离的设备。过滤与分离机械包括的范围较多,但主要分为离心机、过滤机、分离机、过滤器、离心萃取机等几大类。具有应用范围广泛;对物料的针对性较强;产品规格及型式多,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对耐腐蚀性、安全性、卫生性能要求均较高等特点。

  目前,我国对压滤机及过滤成套装备制造业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行业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分离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技术监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同时,公司所生产各式过滤成套设备广泛应用于环保(市政污泥、工业污泥、环境治理污泥)、新能源、新材料、砂石骨料、矿业、金属冶炼、化工、食品和生物医药等领域。

  过滤成套装备制造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随着过滤工艺的提高,过滤效果的增强,各行业对于节能、高效生产的要求逐渐增长,各相关领域对过滤、提纯比例和提取精度要求日益提高;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要求越来越高,大力提倡新能源、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绿色制造,过滤成套装备在新能源、新材料、砂石废水、精细化工、固废等领域的应用也在不断拓展。

  公司压滤机等过滤装备主要应用行业发展情况:

  (一)环保行业

  1、市政污水

  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污泥处置率有所提升,但目前我国城镇平均污泥处置率仍滞后于污水处理率,“重水轻泥”逐步向“泥水并重”转变,“十四五”期间城镇污泥处置市场仍将持续增长。2021年3月,《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 25%。2021年6月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 新增污泥(含水率 80%的湿污泥) 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2022年9月,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到 2025 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 2 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 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污水收集处理取得显著成效,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明显增强,但“重水轻泥”现象仍未根本性扭转,现阶段污泥安全稳定处置依然是制约城镇污水处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过滤成套装备是污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所需要的关键设备,十四五期间污泥无害化处置规模的增加有利于公司产品市场空间的增长。

  农村污水方面,近年来,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改进乡村人居环境,资源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2022年,生态环境部出台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3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其中强调要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在政策推动下,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望持续加强,过滤成套装备将在乡村污水治理方面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工业污水及环境治理方面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推动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十四五期间工业废水和固废排放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有利于过滤成套装备在工业污水、固废处置等行业的应用,过滤成套装备的市场需求会持续发展。

  2022年1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列明主要目标如下:到 2025 年,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57%,其中,冶炼渣达到 73%,工业副产石膏达到 73%,赤泥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高。公司生产的过滤装备可应用于赤泥、磷石膏、有色金属冶炼及回收等领域,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效率的提升,有利于公司产品在上述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2022年6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计划中列明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重点用水行业水效进一步提升,钢铁行业吨钢取水量、造纸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10%,石化化工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5%,纺织、食品、有色金属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15%;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领域,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提升有利于过滤成套装备市场规模的增加。

  3、环境治理

  环境治理方面,随着长江大保护、黄河大保护等政策的积极推进,中国河流、湖泊、水库等污泥治理的力度逐渐加大,污泥处理市场也将随着发展。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强化全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加强流域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过滤装备可用于河道污泥治理、湖泊水库清淤等领域,国家对环境治理的持续投入有利于拓宽污泥处理的市场空间。

  (二)新能源行业

  2022年,压滤机等过滤成套装备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得到不断发展,可应用于锂电池、光伏等领域。在锂电池行业,压滤机能够应用于锂资源提取(锂辉石提锂、云母提锂、盐湖提锂)、正极材料、石墨负极、PVDF树脂材料、电解液材料、锂电池回收等过程中的过滤、洗涤环节及废水处理环节。

  新能源汽车在全球销量的大幅提升,使得全球范围内动力电池的需求量大幅增长。根据研究机构SNE Research统计,2022年全球新能源车动力电池使用量达517.9GWh,同比增长71.8%。

  锂电池生产相关的设备市场需求因此得到不断释放,2022年受益于锂电池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压滤机市场需求得到快速提升,带动了行业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作为过滤成套装备行业的领先企业,在锂电池行业建立了领先优势,与众多锂电池产业链的头部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锂电池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过滤经验,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未来,随着新能源行业的不断发展,对过滤成套装备制造业的需求也将继续向前发展。

  在新能源汽车的带动下,动力电池装机量快速增长,未来随着动力电池使用寿命的批次到期,锂电池回收利用规模将迎来快速增长。锂电池回收符合减污降碳的政策方向,镍、钴、锂等金属元素回收价值较高,未来锂电池回收行业将在政策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多重驱动下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关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以及国家标准,加强推进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公司过滤装备可应用于锂电池回收领域,主要应用湿法回收工艺中,目前公司过滤装备已在国内外的锂电池回收领域得到市场化应用,未来该行业的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

  (三)砂石骨料行业

  建设用砂石是构筑混凝土骨架的关键原料,是消耗自然资源众多的大宗建材产品。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砂石生产国和消费国。随着天然砂石资源约束趋紧和环境保护日益增强,机制砂石逐渐成为我国建设用砂石的主要来源。国家对砂石行业有序发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砂石废水的治理要求也逐渐重视,砂石行业迎来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的阶段。

  国家和地方政府持续出台对砂石骨料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2019年11月4日工信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提出,到2025年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产能占比需到40%,小型砂石矿山的落后产能将逐步被大型企业的优质产能整合取代,砂石废水系统装备、高端装备的市场空间将持续增长。

  根据砂石骨料网发布的信息:据砂石数据中心不完全统计,2022年我国砂石需求量约为158.85亿吨,较2021年的178.36亿吨下降10.94%;2023年我国骨料需求量预计在160-180亿吨上下波动。公司的过滤成套装备及砂石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已在大型砂石项目中得到应用,未来随着大型砂石企业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公司成套装备产品在砂石领域的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四)新材料领域

  压滤机在新材料领域的应用在不断扩展,现已应用于氧化锆、石墨烯、磁性材料、纳米材料、聚乳酸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行业中。随着上述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过滤装备技术的进步,过滤装备的应用领域和市场规模将持续拓展。

  (五)食品、生物医药领域

  公司过滤装备能够广泛应用于粮食深加工、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保健品、生物萃取、生物制药等领域。随着过滤工艺和过滤装备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过滤装备的应用领域在上述领域不断拓展,产品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换代正在与各应用行业的产业升级同步进行,高端过滤成套装备制造业发展形势良好。

  公司主要从事过滤成套装备的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固液提纯、分离提供专业的成套解决方案。

  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涵盖策略沟通、研发设计、设备及配套设施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设备调试的整体解决方案,所生产各式过滤成套装备广泛应用于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砂石骨料、矿业、金属冶炼、化工、食品和生物医药等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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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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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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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推动新产品的市场化,产品订单增加,产品产销量有所增长。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8,214.1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2.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91.87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8.89%,主要原因系公司订单持续增加所致。本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281.72万元,比上年增加77.24%。

  由于新能源、新材料、矿物及加工等行业用户订单有所增长,以及公司不断开发新产品、不断拓展新的行业应用,公司订单持续增长,本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本年度聚丙烯、钢材等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总体有所下降,公司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导致本年度净利润增幅大于营业收入的增幅。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系订单增加,公司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利润增加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8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3,745,292.40元,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33,918,669.70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2023年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576,682,4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6,682,400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8,027,034.12元(不含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38,027,034.12元。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614,709,434.12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3.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30-11:30,13:00-17:0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君

  电话:0534-2758995

  邮箱:jjhbzqb@163.com

  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邮编:253034

  (二)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0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4,05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56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549,18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63,687,683.29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485,492,316.71元。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6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规定开立了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及当期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105.1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37,289.37万元,2022年度使用10,815.8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为 8,373,934.32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根据《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公司于2019年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195,50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于2019年7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183,078,516.71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于2019年7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德州开发区支行)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106,913,8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81,051,703.31元,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6,267,054.78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01620022号《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9年度置换已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要求,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 5,755.38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799.59万元,尚有合同质保金298.632万元需要支付,募集资金总投入金额占项目计划投资额的88.58%,扣除尚需支付的合同质保金后项目实际节余资金692.94万元(含利息收入)。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于2021年度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要求,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主要是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而进行建设,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经济效益难以用财务指标定量评价,其效益将最终体现于在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销售规模、盈利水平的提升,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后,促进了公司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新材料的研究、试件制备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工艺研究、项目推广能力等全方面的提高,使公司在压滤机及分离过滤材料专业领域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促进了企业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台压滤机项目”由公司负责建设实施,建设周期24个月,原定完工日期为2021年7月。由于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全部投资,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年产1000台压滤机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3月。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台压滤机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要求,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2年3月结项。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20,800万元,其中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8,844.70万元。截止项目结项时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7,072.91 万元,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 90.60%,尚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095.46 万元需要支付。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449.01万元,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 97.90%,尚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719.36万元需要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支付,不足部分将用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公司募投项目“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要求,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2年11月结项,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4.2亿元,其中经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3,210.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239.04万元,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100..2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经充分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到“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生产建设。

  公司募投项目“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于2016年9月27日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营业收入44,512.82万元(不含增值税),年净利润 4,306.81 万元(所得税按 25%预计)。该项目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总投资 19,55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8,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950 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214.74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6.90%。由于该项目时间跨度较长,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公司内外部局势变化,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配置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充分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该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银行利息合计12,517.17万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 5,755.38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799.59万元,尚有合同质保金298.632万元需要支付,募集资金总投入金额占项目计划投资额的88.58%,扣除尚需支付的合同质保金后项目实际节余资金692.94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于2021年结项,项目结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

  公司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金额4.2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3,210.11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并于2020年7月27日取得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部下发的德经开审批环报告表【2020】62 号环评批复。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投项目“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已于2022年11月结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239.04万元,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100.2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0203633号《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景津装备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于2022年11月结项投产,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鉴于该项目投产运营未满2022年完整年度,尚未实现规模效益,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于2022年11月结项投产,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鉴于该项目投产运营未满2022年完整年度,尚未实现规模效益,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2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 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jhbzqb@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0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姜桂廷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大伟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李东强先生

  独立董事:张玉红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jhbzqb@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文君

  电话:0534-2758995

  邮箱:jjhb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6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其中2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3,745,292.40元,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33,918,669.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6,68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6,682,4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8,027,034.12元(不含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38,027,034.12元。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614,709,434.12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3.71%。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姜桂廷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总经理姜桂廷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董事、技术顾问杨名杰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杨名杰先生回避表决。

  3、关于董事、财务总监李东强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财务总监李东强先生回避表决。

  4、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大伟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5、关于副总经理卢毅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独立董事张玉红2022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张玉红女士回避表决。

  7、关于独立董事徐宇辰2022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徐宇辰回避表决。

  8、关于离任独立董事刘凤元2022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的部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7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俊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3,745,292.40元,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33,918,669.70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6,68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6,682,4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8,027,034.12元(不含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38,027,034.12元。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614,709,434.12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3.71%。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关于监事会主席高俊荣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主席高俊荣女士回避表决。

  2、关于监事段慧玲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段慧玲女士回避表决。

  3、关于监事张娜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张娜女士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支付的监事薪酬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符合监管要求。公司通过内控监督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9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景津装备”)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2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9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景津装备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卉,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龙,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和项目合伙人谢卉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龙最近3年未受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谢卉、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审众环拟收取财务与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公司2023年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中审众环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279                                                  公司简称:景津装备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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