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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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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面向3C行业客户提供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及高外观需求硬件组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服务。公司不断优化提升生产制造工艺水平,实施降本增效策略,调整优化人员结构,精益管理,多措并举努力做好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主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年度行业发展面临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严峻挑战,因地缘局势、全球通胀以及供应链受阻等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持续低迷,消费景气度不高,消费电子及通讯产品更新频率放慢,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终端产品出货量下降,导致行业整体需求受到较大影响。

  据国家工信部公布的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信息显示,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15.4万亿元,同比增长5.5%,实现利润总额7390亿元,同比下降13.1%;主要产品中手机产量15.6亿台,同比下降6.2%,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1.7亿台,同比下降8%;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4.34亿台,同比下降8.3%。

  面对消费电子产业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积极应对挑战,实施降本增效策略,推进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提升效率及竞争力,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7,899,998.49元,但因人工、物流、关税等成本增加以及需要承担优化人员补偿金,对公司本期业绩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

  挑战与机遇并存,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目标不会因为当前暂时的困难而改变。随着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通讯技术、AI人工智能技术、智能交互技术、传感器技术、云计算、物联网技术的不断迭代更新,以及人们的沉浸式体验需求、智慧医疗诉求等,3C终端产品的应用场景和边界仍会不断拓展,产品迭代演化和新的产品形态将持续出现,以PC、智能无线耳机、虚拟/增强现实、智能可穿戴、智慧家居等为代表的新兴智能硬件产品将保持高速增长。

  (一)公司主要产品、工艺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及高外观需求的硬件组件,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产品的精密结构件;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产品的无线充电器整机、PC的无线皮套键盘整机、AR/VR的充电器整机、PC触控板及键芯组件;智能家居的组件、各种高精密连接器、摄像头等精密零组件。

  公司具有较强的生产制造工艺能力,在精密零组件方面,可对各种材料(塑胶、五金、玻璃、蓝宝石等)进行高标准、高要求的表面处理(注塑、涂装、真镀、丝印、组装、镭雕以及料带式连续遮蔽喷砂、高速精密冲压、精密连续冲锻成型等),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在整机方面,可提供无线充电产品、无线蓝牙键盘等全集采的整机生产销售业务。此外,公司也涉足设备散热技术解决方案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在采购管理方面,公司有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自主采购与生产相关的原材料、机器设备、模具、夹治具及其它生产辅料,满足下游客户业务及新技术发展需求。针对公司产品的非标准特性,根据客户提供的销售预测和生产计划,对成品展开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和计划部门结合存货库存水平进行采买;对于共用物料,根据通用性及客户提供的预测需求设置安全库存。

  在生产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按单定制的生产模式,生产制造可以满足客户的多机种、多品种、多地域、全球化的高品质、高效率的交付需求。接到客户的订单后,公司组织评审,综合评估包括人力配置、设备、模具、工装夹具能力、相配套的材料及配件、预计交付周期、产品良率和效率要求等条件,然后制定生产计划表并按照生产计划表组织、合理调配相应资源。

  在销售方面,公司主要直接面向客户销售,客户主要是全球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客户及ODM厂商。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客户根据需求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海外市场,已在韩国、越南、印度及美国等地设立海外分支机构,配套客户海外市场发展需求。

  (三)业绩驱动因素

  1、夯实主业竞争力,探索布局新业务

  公司一直是3C行业多家头部企业的一级供应商。在与手持移动终端行业头部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质量控制及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行业内留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将紧跟消费趋势变化,在稳定发展手机类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与新兴智能硬件相关的业务,例如数字生活空间、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智能家居及新能源等领域。

  2、围绕客户需求,坚持“服务大客户”战略

  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智能终端领域精密结构件(大件)组件的研发及生产制造,与全球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商中的多家头部企业建立了一级核心供应商关系,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服务方案,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深度合作关系。公司作为消费电子产业链核心的配套供应商,紧跟大客户布局,落实服务大客户战略。

  3、提升自动化水平,加快推进智能制造

  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引进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的高精密度、高准确度、高效率的先进设备,并持续对关键制程的核心设备进行改造,不断健全完善工艺体系;同时积极寻求产学研相结合,强化新材料、新技术、数字化管理的开发。通过自研与外购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提升各工序的自动化加工程度,节约人力成本,提升产品良率,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进行信息化、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对现有的ERP、OA等管理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同时也加大了对MES、WMS等生产系统的投入,对生产各环节的人力、设备、物料、工艺流程、作业条件等进行数字化管控,建立数据分析模型,细化成本分析,实现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与自动化生产方案供应商的合作,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车间管控系统等几个方面着手打造智能制造车间。

  4、布局海外市场,提供就近服务

  根据精密模具和精密结构件产品的自身特点,为降低物流成本和产品损耗,行业企业往往选择靠近下游客户建设生产基地,以获得就近配套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越南及印度公司制造能力不断提升,陆续为国内外行业头部企业在海外实现多机种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组件的量产交付,并为行业头部企业提供无线充电产品整机组装业务、无线蓝牙键盘整机生产业务,逐渐成为提供手机精密结构件的高端制造基地。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充分利用海外制造基地的生产红利及巨大的消费市场,迎接挑战,做大做强公司的海外版图和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述网址相同)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赵辉先生、李雄伟先生、祝渊女士(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5、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7、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8、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9、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宜

  会上与会董事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相关事项汇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3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惠莉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述同网址)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有关规定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交所有关规定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7、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8、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575,297.63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7,528,233.05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863,084.12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4,554,693.6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554,693.61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和可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基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的目标相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后,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谨慎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2年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825.78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1,629,406.99元;计提的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具体明细如下:单位:元

  ■

  注:上表收益用“-”填列。以上减值损失与年报披露的坏账准备和资产跌价准备存在的差异,主要是由于汇率折算所致。

  三、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方法: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公司应收款项转回坏账损失1,825.78元,其中应收票据转回255,456.66元、应收账款转回3,214,005.21元、其他应收款计提3,467,636.09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报告期内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存货预计出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报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全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为86,760,046.0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期末余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单位:元)

  ■

  本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销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损失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损失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2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825,794.97元。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损失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损失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2年度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4,043,565.96 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为91,627,581.21元。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7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会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按照审计准则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程序,顺利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在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业务信息: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为44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燕,2021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龚晨艳,200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勇于2022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2022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因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但不影响证券期货业务的承接,除上述情形以外,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晨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为48万元)。2023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与大华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含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大华在过往的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顺利完成各项审计任务,经对大华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审查,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请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大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大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决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8票,无反对及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含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8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

  为了进一步健全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技术”或“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现金分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回报的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按年度实施利润分配,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下,近期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投项目涉及的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除外),且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基础上,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上述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的基础上,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应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基础上,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2、公司年度盈利,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的两个月内,董事会应实施利润分配。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其他事项

  1、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应履行相关承诺但尚未履行的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或履行相关承诺。

  2、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公告编号:2023-02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文件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4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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