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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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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集品牌、营销、研发、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国际化健康产业集团。主要经营包括保健按摩(按摩椅、按摩小电器)、健康环境(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等健康产品。公司以“服务全球消费者对健康产品、美好生活的需求”为使命,通过“挖掘需求、服务客户、自主研发、精益制造及全球品牌销售”一体化价值链经营,持续为客户创造新的健康服务价值。

  经过多年全产业链能力建设和全球化自主品牌与 ODM 业务双轮驱动发展,目前公司旗下“GAWA 奥佳华”、“ihoco 轻松伴侣”、“BRI 呼博士”、“FUJI”、“cozzia”、“medisana”等自主品牌分别分布于亚洲、北美洲及欧洲三大核心市场,多个品牌市场份额已跃居当地前三。ODM业务自2005年以来,连续十七年稳踞龙头,产品遍及全球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与 HoMedics、Honeywell、日本松下等众多国际领先健康品牌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新世纪于2022年6月27日出具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2)100749),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奥佳转债”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11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肖婷婷女士、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433.67万元,同比下降24.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2.29万元,同比下降77.74%。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2.29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7,858.3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7,040,793.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2023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审核、鉴证、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各项事项具体内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年度报告出具报告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12、方正承销保荐关于奥佳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12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776,701,567.49元,累计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 43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8,244,975.35元具体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括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年3月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年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

  注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七天通知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16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白露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包梅庭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梅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立信营业执业证照等材料。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18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2022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788.96万元,具体如下表: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项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320.3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2.94%;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依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原则列示,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分不同存货类别确定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对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产品合同售价或者估计售价扣除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合同售价或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022年度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08.1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96%;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固定资产拟进行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8.6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0.38%;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并购子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2022年全年商誉减值金额2,821.8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7.66%。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788.96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4,788.96万元。

  四、董事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19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2023年5月18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做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3年4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4”;投票简称为“奥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20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433.67万元,同比下降24.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2.29万元,同比下降77.74%。

  三、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2.29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7,858.3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7,040,793.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六、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202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二、监事会对2022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6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通过审阅各项议案资料、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公司各项决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由公司证券部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人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行为。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呼博仕(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为Philippines Easepal Technology Ltd. Corporation提供延续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度公司无股权、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检查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情况的知情权。

  三、监事会2023年的主要工作内容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积极参与对财务审计监督,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614            证券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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