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853,0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0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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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铝板带箔,主要分为铝热传输材料、电池料和冲压件制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5)”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52)”。
铝压延加工业是将电解铝(主要是铝锭)通过熔铸、轧制或挤压、表面处理等多种工艺及流程生产出各种铝材的过程。铝材按照加工工艺的不同又可以分为铝轧制材和铝挤压材,合计可占到铝加工材产量的95%以上。其中,铝轧制材一般指铝板、铝带、铝箔,铝挤压材一般指铝型材、铝线材、铝管材等产品。
2、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5)”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52)”。2022年,伴随着中国整体经济的稳中有进和稳步前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亦呈现稳健的发展态势。
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为6793.60万吨,比2021年6477.10万吨增长316.50万吨,同比增长4.89%,其中原铝(电解铝)产量4021.40万吨,比2021年3850.30万吨增长171.10万吨,同比增长4.44%。2022年12月,我国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比去年同期(累计)增长5.2%(以上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局)。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关于发布2022年中国铜铝加工材产量的通报》(中色加协字(2023)3号),2022年我国铝板带箔材产量1882万吨,其中铝板带材1380万吨,较2021年增幅达3.37%,铝箔材502万吨,较2021年增幅达10.33%,均呈现出稳定、良好发展势头。
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场景为汽车的热交换系统(水箱散热器、中冷器、油冷器、空调系统等),以及用于制作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相关多类组成部件(电池壳、正极箔、铝塑膜、水冷板等)。2022年,中国汽车产业稳中向好,新能源汽车表现尤其亮眼。根据中汽协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汽车出口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屡创月度历史新高,自8月份以来月均出口量超过30万辆,全年出口突破3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
而随着全球绿色节能风潮的兴起,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快速增加,据CleanTechnica公布的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数据,2022年全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为1009.12万辆,占整体市场14%份额;中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显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全年销量超68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5.60%,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这将为相关铝轧制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除汽车领域之外,随着近年来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汽车、建筑、家用空调等消费行业的总体稳定持续发展,亦为铝轧制材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1)铝热传输材料(复合料、非复合料),指热传输领域内各系列、各牌号及各种规格状态的铝合金板带箔材料,广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电站和家用商用空调热交换系统;
(2)电池料,包括矩形/方形电池壳料、条形电池用铝带材、电池箔、软包电池铝塑膜用铝箔等;
(3)冲压件制品,公司自2019年开始生产冲压件,冲压件主要用于制造汽车冷却设备等的结构件,属于公司现有产品的下游衍生产品;
公司所处行业为铝压延加工的铝轧制材子行业。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和外购半成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方式采购相应原材料。公司建立了成熟完善的供应商考察制度,与数家具有较强实力和信誉的铝锭供应商签订了长期采购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为规避铝锭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购的铝锭价格通常基于发货/订单/结算前一段时间内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期货交易市场等交易市场的铝锭现货或期货价格的均价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经多年发展,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以销售为中心的生产经营模式,由销售部门向生产计划科反馈需求,同时,生产计划科根据客户需求、产品生产周期、历史库存经验制定相应生产管理体系和生产计划安排。公司销售系统与下游客户每年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每年产品的定价方式、数量、规格、送货方式、质保条款等内容,依据框架协议、客户采购订单和客户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对于通用性较强、适用性宽泛的部分规格合金产品,根据每年销售常规数量将进行规模生产,保有一定数量库存,以缩短接单至供货的交货期,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对于部分客户指定的差异化、特性化规格合金产品,则采用按单生产方式,适应不同客户对不同产品在性能、技术指标、需求量的要求。其中,特别是冲压件的生产,不同客户对各自所需的冲压件在形状、结构、数量、功能和性能上的要求各不相同,差异化较大,属于定制化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方式包括直销和经销,并在不同区域市场设置办事处和派驻业务代表,以提升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根据产品和市场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
(1)国内销售
绝大部分国内销售采用直销方式。公司或下设的全资贸易公司(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客户订单规定的产品规格、交货时间等安排生产与送货。同时,公司还设有东部、南部、中西部及北部办事处,在各自区域均派驻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保证第一时间和客户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问题与提供服务。
(2)国际销售
公司的国际销售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直销模式下,公司或下设的控股子公司(华峰铝业(日本)有限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客户订单规定的产品规格、交货时间等安排生产与送货。
经销模式下,公司将相应产品以买断方式出售给国内和国外的经销商,由经销商向外出售。采用经销模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分布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地理范围较广,部分产品需求较为零散,通过在国外具备更广销售渠道的经销商经销,有利于降低市场开拓和管理成本,提高效率效益。
4、定价模式
基于行业惯例,铝轧制材生产企业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公司也按照此行业定价模式惯例,结合自身业务制定详细规则。铝价随市价波动,通常基于发货/订单/结算前一段时间内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期货交易市场或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交易市场的铝锭现货或期货价格的均价确定,加工费则根据加工工序道次、工艺复杂程度、合金成分、坯料质量及运输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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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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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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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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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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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28,500.24万元,同比增长7.9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73,253.84万元,同比增长18.84%;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54,476.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2.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77.15万元,同比上升33.1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年4月26日上午9点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董事尤若洁(You Ruojie)、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项先权先生、陈希琴女士,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彭涛先生、王刚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54,47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7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533.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11%。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28,500.24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7.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73,253.84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8.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74元/股,较报告期初增长18.73%。
在充分考虑各项主要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计划,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853,0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决策程序规范、确定依据合理、支付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获薪酬与其工作内容相符,符合公司利益。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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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彭涛先生、王刚先生的薪酬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执行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国桢、Ruojie You(尤若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公司拟同意确定其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计为141万元(含税),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的,仍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定于近期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审议议案: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8)《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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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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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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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还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供核查。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23年 5月18日下午 12:00-13: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女士 021-67276833
会务联系人:梁敏女士 021-67276833
公司传真:021-67270000
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 ,低于30%,主要原因是由于考虑到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当下特殊阶段,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扩张对资金的需求,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所需,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5,771,454.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853,0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665,771,454.6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88,629,948.3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9,853,06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铝加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特别是原材料的购买,包括铝锭原料及各类添加合金原料的购买和日常业务经营均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特别是近年来,受国内能源双控、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突发事件等影响,大宗原材料呈现不规律的波动态势,为保障顺畅的生产运营,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二)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战略扩张的需求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进一步扩大规模、增强竞争优势,公司将在重庆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项目”,对充裕资金有着较为强烈的需求。同时,在当前和今后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市场蓬勃发展的战略契机下,面对良好的市场发展机遇,公司致力于不断开发新能源汽车领域及储能领域的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电池相关材料及铝热传输材料,在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管理创新等各个方面,都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为满足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需要留存一定收益,以不断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产品更新迭代,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前提下,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充分、审慎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求的有机结合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所需,将更有利于公司扩大规模、提升价值、回报股东。
公司计划将2022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业务发展、项目建设、补充运营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及市场拓展,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与分红要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低于30%,主要是由于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特点、近年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态势、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战略扩张等需要,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给股东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的宗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并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26日,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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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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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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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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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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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代码:601702 公司简称:华峰铝业
(下转B3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