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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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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案1至提案6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3、提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8至提案10采用累计投票制。其中,提案8和提案9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出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提案10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出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累积投票制是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7、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8、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企业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6:30。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中矿资源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100089。

  传真号码:010-58815521。

  邮箱地址:zkzytf@sinomine.com。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仁静  王雪宁

  联系电话:010-58815527

  传    真:010-58815521

  联系邮箱:zkzytf@sinomin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

  邮政编码:100089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或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8”

  2、投票简称:“中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29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银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股东和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经营所需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临时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2023年度资金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2023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40,00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交易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

  经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名张银芳、王云虎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珊懿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和相关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444.6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银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自2002年起就职于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财务部副经理。张银芳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78万股股份。张银芳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银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云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1月出生,大学专科。2013年6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2015年-2017年任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分别担任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干达子公司、赞比亚服务公司财务主管,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担任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审计监察部审计主管。王云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云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云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2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宋永胜,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将参加近期培训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宋永胜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0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吴淦国,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吴淦国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4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易冬,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易冬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1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永胜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将参加近期培训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9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淦国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3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易冬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3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在2023年度,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前述担保事项预计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累计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10,000万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累计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340,000.00万元人民币。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担保事项, 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鹏新材”)

  (1)公司名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孙梅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0日。

  (6)主营业务:铷、铯盐、高纯碳酸锂、氟化锂、锂盐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品贸易。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鹏新材总资产为528,140.70万元,净资产366,569.60万元,负债总额161,571.1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3,139.45万元,利润总额为286,945.67万元,净利润为246,487.6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东鹏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中矿稀有”)

  (1)公司名称: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2)住所地址:香港湾仔洛克道301-307号洛克中心19层C室。

  (3)董事:王平卫。

  (4)注册资本:1000美元。

  (5)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2日。

  (6)经营范围:矿产品及稀有金属开采、冶炼加工、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稀有金属工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港中矿稀有总资产为427,195.75万元,净资产为190,402.86万元,负债总额236,792.8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31,205.84万元,利润总额为110,561.75万元,净利润为106,337.4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香港中矿稀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春鹏锂业”)

  (1)公司名称: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以南、泉州大道以东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内。

  (3)法定代表人:孙梅春。

  (4)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6)经营范围: 电池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鹏新材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春鹏锂业总资产为11,790.37万元,净资产为1,313.32万元,负债总额10,477.0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3万元,利润总额为-686.68万元,净利润为-686.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春鹏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中矿(英国)特殊流体有限公司(简称“SSF Ltd”)

  (1)公司名称:中矿(英国)特殊流体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号:SC253611。

  (3)住所:英国苏格兰阿伯丁。

  (4)董事:曾向阳。

  (5)注册资本:1英镑。

  (6)成立日期:2003年7月31日。

  (7)经营范围:甲酸铯溶液的混合、钻井液和完井液基础材料的提供以及后续甲酸铯溶液的回收。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中矿稀有持有其100%的股权。

  (9)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SSF Ltd总资产为122,967.77万元,净资产为59,915.04万元,负债总额63,052.7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1,141.62万元,利润总额为19,998.79万元,净利润为15,809.4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预计的担保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40,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公司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确定。担保用途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开具保函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2023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40,000万元人民币。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3,613.61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32%;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164,591.19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5%;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98,633.61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9%。预计2023年度担保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40,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5.1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自然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4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美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交易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2、交易额度与期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美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交易额度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币种只限于美元,开展交易的交割期与预测付款期、回款期或还款期基本一致,且开展交易的金额与预测付款期、回款期或还款期相匹配。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若汇率波动方向与公司判断不一致,导致汇率波动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汇率与实时汇率偏差较大,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采购订单及外币借款合同等进行收支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外币借款可能会提前还款或进行展期,造成公司对外币收支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为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远期结售汇操作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为避免汇率波动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优先选择可提前交割或可展期交割的较灵活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方式。

  (3)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4)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监察部、证券事务部和法律风控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有效地控制操作风险。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公司的外币银行借款存量,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量,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还款期限相匹配。

  (6)公司内控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境外采购、境外销售、境外投资和外币信贷主要以美元为交易币种,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会对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造成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5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有关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本公司将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执行15号解释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

  本公司执行15号解释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6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将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王平卫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肖晓霞女士,独立董事易冬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保荐代表人曹方义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提前就本次说明会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以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2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临时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2023年度购买人民币及外币理财产品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资金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2023年度购买人民币及外币理财产品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品种:为了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4、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核查。

  (4)公司财务管理部须建立台账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5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选举王珊懿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王珊懿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职工监事简历:

  王珊懿,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2017年毕业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技术大学管理学系。2017年9月至今担任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助理一职,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熟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参与相关培训,具有实际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36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444.6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0315]号)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326,0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3.39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326,076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57.6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6,278,829.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3,721,128.5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00013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23,999,999.66元后的2,975,999,957.98元已于2023年3月16日存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的91140078801800002491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议案》,公司将现有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生产能力增加至200万吨/年,在原投资额36.421.00万元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29.974.4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 66.395.40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自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日2022年5月23日开始,截止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对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根据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为18,444.69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444.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和相关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391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3910号)。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3】第1-03910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5、《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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