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下的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和平安银行。
(三)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四)资产池配套额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业务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资产池(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以上信息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如有保证金,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金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质押的额度充足,尽力控制追加保证金。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一)基本情况
■
(二)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范畴之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对应的金融资产(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
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
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
的最大化。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的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4月24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8.7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4%;资产池(票据池)互保金额为1.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8%;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商誉及其他,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504.16万元。具体如下:
■
注:其他主要包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444.26万元。
(二)商誉减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参与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案,成为其重整投资人。重整完成后,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辉铝新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上述事项,合并报表形成商誉5,230.30万元。辉铝新材因受新产能释放缓慢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目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收购事项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553.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504.16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2.81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人民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发展,外汇资产风险敞口较大。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控制汇率风险敞口,公司及下属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以及上述业务的组合。主要涉及的外币币种为美元,也包括业务可能涉及的欧元、港币等其他币种。
(三)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负责办理外汇套期保值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合约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可能会出现客户调整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销售波动及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合约延期交割风险。
(五)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审批权限、管理机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为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授权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业务效果;对持有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持续监控,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延期交割风险,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同时公司针对不同业务特点,选用合适的套保品种,以确保交割顺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事项经充分可行性分析,且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证券投资本金及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使用公司的证券账户或通过专户方式进行投资,由相关职能部室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操作。
(五)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不包含证券衍生品。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六)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
(七)相关授权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公司办理上述证券投资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情况及资金投向、资本市场表现等,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根据监管法规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证券投资等进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证券投资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并向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 16 号解释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秀珍,201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善武,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拟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大华事务所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意见:经审查,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兴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因此,同意拟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审议。上述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四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董庆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3年5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上接B3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