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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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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及行业地位

  (一)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化肥、农药产品的内外贸分销业务,自主品牌复合肥、农药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辉隆股份致力于作物营养和保护事业,农资是辉隆发展的根基,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与起点。公司以“农”字为圆心,坚持做优做强农资主业不动摇,不断巩固资源优势、网络优势、服务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公司聚焦战略厂商资源联动,不断强化与知名厂商的战略合作,提升重点市场和优质资源掌控力。目前,公司构建了以70多个配送中心,4000多个加盟店为基础的辉隆连锁网络,业务覆盖全国32个省区,出口遍及60多个国家和地区。

  辉隆股份致力于解决农业产业链痛点、难点,探索出一条极具辉隆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和综合服务新模式。公司把科技服务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安徽省内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种得好、管得好、收得好、加工好、卖得好”的“辉隆五好”模式,并以此为链栓将碎片化的服务整合成为“耕种管收储”一站式综合服务,真正将种植端和消费端有效衔接起来,助力农民增产增收。

  辉隆股份致力于打造高科技集群、高质量发展的企业集团,坚定实施“工贸并举、工业强企、以工带贸、以贸助工、以工哺农”的“工贸一体化”战略。公司秉持科技兴企的理念,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六大肥药生产基地践行“双碳”战略,以“生态、绿色、环保”为“辉隆制造”标签, “辉隆”“五禾丰”等自主品牌肥药誉名美满;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成功进军精细化工、香料香精等领域,拥有国内一流的精细化工和香料香精生产企业,打通“间甲酚—百里香酚—薄荷醇”全产业链,甲酚系列产品打破了国外长达三十年的技术垄断。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7家高新技术企业,268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肥料研究院、安徽省水溶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产学研基地。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辉隆股份是中国农资连锁经营的倡导者,开创了全国供销社系统农资流通企业上市先河,是“中国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的引领与实践者。公司位列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百强第3位,在农资流通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较高的行业地位,拥有中国农资流通行业服务类驰名商标——“辉隆”品牌。公司连续多年入榜《财富》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长三角服务业企业百强、中国石化企业500强、中国农业企业500强,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化肥流通体制改革20周年突出贡献奖、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第二届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是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试点企业、全国供销总社“新网工程”示范企业、安徽省农资供应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公司旗下海华科技是国内精细化工细分领域知名企业,拥有先进的染料中间体、医药及农药中间体等精细化工产品的合成技术和稳定的产品生产能力,形成稳产、低耗、节能、环保、安全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海华科技是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创新百强企业,蚌埠市十强工业企业,蚌埠市纳税超亿元企业,蚌埠市绿色发展企业。

  二、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

  当前,世界格局动荡,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时期。

  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遭遇“逆风逆流”,高通胀成为全球经济的最大挑战,美联储持续加息,产生严重负面外溢效应。大国博弈、地缘政治冲突不断引发粮食、能源、债务多重危机同步显现,全球贸易格局、产业链供应链布局面临巨大冲击,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世界经济复苏坎坷。

  从国内看: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俄乌战争等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随着国内各项举措优化落实,促进市场需求恢复和经济循环畅通。

  从行业形势来看:

  (一)农资行业:

  1、农资行业将迎来较长时间的景气周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离不开“三农”的“压舱石”作用。国家对“三农”的高度重视,连续20年将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问题,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释放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信号,为农资行业带来利好。农资行业作为农业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正面临着全新的机遇和挑战。农资企业需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力,为农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收。

  2、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深入推进,农资行业面临洗牌。

  目前我国化肥行业存在结构性供需矛盾,除钾肥需要依赖进口外,氮肥和磷肥产能相对过剩;农药产业集中度低、低水平落后产能过剩等问题依然存在。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健全化肥农药减量化机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资源和环境约束的强化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引导,我国农资行业进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时期,行业整合加速,市场要素资源逐步向拥有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的龙头企业集聚。

  3、内外因素叠加,农资市场起伏震荡。

  受干旱等极端天气、俄乌军事冲突等复杂国际局势综合影响,粮食减产和粮价飙升齐头并进,加之各国贸易壁垒政策频出,对粮食及农资限制出口,进一步加剧全球粮食危机。同时,原材料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叠加下游需求、汇率波动、环保压力、海运受阻等综合因素影响, 尿素整体行情呈“N”型过山车走势,磷肥市场一波三折,钾肥市场大起大落,农资市场行情起伏震荡。

  (二)化工行业:

  1、精细化工产业市场空间广阔,发展前景良好。

  精细化工是当前化学工业重点发展方向,是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值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资金的持续支持和推动,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市场需求引导,精细化工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未来空间广阔。

  2、“双碳”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创造发展机遇。

  “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能耗双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国家“双碳目标”和“绿色制造”对化工行业发展设定更高壁垒,对化工企业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和绿色生产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弥补精细化率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需要从技术创新、绿色发展等方面发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贵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马长安、张华平、张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4,934.04万元,营业成本1,690,693.22万元,较2021年度分别下降4.36%和4.0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046.75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0.88%。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 0010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164.11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416.41万元后,扣除本年支付2021年股利19,079.86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7,954.1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621.97万元。

  2022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12,998.9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相关规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视同于现金分红。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董事刘贵华先生、程诚女士、王涛先生、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回避表决。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3,450万元。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31.2亿元担保,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9,504.1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商誉及其他。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东亚银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香港永丰银行、新安银行、海南银行、九江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0亿元。

  为便于银行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等具体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银行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授信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较为熟悉,公司拟续聘其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备查文件

  (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 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金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31.2亿元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31.2亿元担保。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公司2023年度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1.5亿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为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开展2023年度任一时点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十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十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十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1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00,895,149.6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933,310.00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 39,186,500.00 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 4,253,190.00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 34,933,310.00 元);于2011年度起至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00,430,396.6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4,753.00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6,585,551.5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7,956,841.01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2020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3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20,537,124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6.33元/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40,652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4,065,194.92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19,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24,265,194.92元。截止2020年4月1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 0001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47,806,342.4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3,154,799.80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220,359.20 元和 8,934,440.60 元)。于2020年度起至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18,277,468.9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528,873.54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606,418.84元。公司 2022 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在2022年将节余865,271.32元募集资金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全部结束。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重新修订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且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2011年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里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5月及2013年9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蚌埠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除中信银行蚌埠分行、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外,其他账户随着相关募投项目的结束已注销。

  2020年4月,公司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公司及下属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因募集项目结束,相关账户已销户,上述协议亦予以终止。

  上述所有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11年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1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与募集资金使用余额差异0.50元,系为了避免募集资金账户休眠,向募集资金账户转入金额所致。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贵华先生、程诚女士、王涛先生、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因最终控制人其附属企业数量较多,且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的金额较小,故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公管理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98.44%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

  公司拟发生交易的关联法人系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次预计交易的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系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企业往来同等对待,价格公允,遵照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万股,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795.6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未结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对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辉隆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辉隆股份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得投资收益。平安证券对辉隆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购买额度

  公司及控股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公司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对控股公司的年度授信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各控股公司正常经营,经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拟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31.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7.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3.7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可以调剂使用。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不超过31.2亿元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与各银行、单位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各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银行授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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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贸易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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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瑞美福”)开展不超过1.5亿元的贸易担保,此项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黑龙江瑞美福与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的贸易事项。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以黑龙江瑞美福对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最终出具的担保函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均包含对其控股公司的担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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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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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被担保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此次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作为上述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4月24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8.7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4%;资产池(票据池)互保金额为1.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8%;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担保计划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非关联下游客户和经销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根据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三)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严格控制在与公司有稳定、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和经销商范围内,基于公司对其品行、经营状况均非常了解,可有效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公司客户通过公司及控股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客户欠款或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

  3、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公司将依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格把控对客户担保的风险。

  5、要求被担保方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4月24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8.7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4%;资产池(票据池)互保金额为1.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8%;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下转B3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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