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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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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08                                                  公司简称:牧高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622,935.57元,母公司截至2022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4,322,370.98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9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43,800股,共计66,446,2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735,44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7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15,090,59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金额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合计94,826,032元,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7.43%。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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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露营成为全球新晋休闲顶流,引来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KOA:2022年北美露营报告》调研发现,在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下,44%的北美受访者计划在2022年以露营取代休闲游行,露营成为短途休闲活动的新载体。而全球市场研究公司The Global Business Research Company发布的《全球露营报告2022》报告显示,全球露营市场规模预计从2021年620亿美元增长到 2022 年的 689.3 亿美元,预计复合年增长率为 11.2%;而至2026年,全球露营市场预计将增长45%以上,达1006亿美元。在TikTok上,有关露营、冲浪、徒步远足的视频内容众多,播放量达数亿,深受海外群体的喜爱。人们对于户外活动的兴趣持续增长,露营成为户外活动的新载体,迎来发展新机遇。

  2、国内户外露营呈现爆发式增长,成为年轻一代最热门的休闲生活方式之一

  中国露营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露营方式经历了传统徒步登山露营到公园露营的变迁,2020年露营开始流行于各网络社交平台,现已进入高速增长期。根据马蜂窝《2022 露营品质研究报告》,女性在露营人群中占比达到 64%,80 后亲子人群和 90 后、00 后年轻人群占比达到 80%以上,这部分年轻消费者更注重露营的舒适度、露营产品的颜值等。根据第三方平台的搜索数据显示,露营已成国内节假日热门的休闲生活方式。2022年五一期间,飞猪的露营订单量环比上月增长超350%,携程的露营搜索热度环比上周增长90%,同城的露营相关旅游搜索热度环比上涨117%,马蜂窝的各地露营相关搜索热度平均涨幅超过130%。2022年国庆期间,携程《2022年国庆假期旅游总结报告》显示,露营旅游订单量同比增长超10倍;飞猪的露营订单量较节前增长1.3倍,“露营+飞盘”、“露营+骑行”、“露营+烧烤”、“露营+自然写生”、“露营+昆虫探秘”等个性化玩法颇受欢迎。

  3、国家政策持续支持和鼓励行业的发展

  中国露营的本质是与大自然的亲近。露营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亲近自然和美好生活的向往。这种属性也深受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2022年11月,八部门共同印发的《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指出,到2025年,户外运动产业总规模要超过3万亿元。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顺应人民群众旅游休闲消费体验新需求,扩大优质供给,保障露营旅游休闲安全,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对于露营行业来说,是一个大有可为的时代,中国的露营还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人群比例上的提升空间。

  (1)公司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自主品牌业务与OEM/ODM业务两大板块。

  品牌业务以国内市场为主,创立于 2003 年。作为新生活方式的倡导者,旗下拥有露营装备品牌——牧高笛 MOBI GARDEN、城市轻户外服饰品牌——MOBI GARDEN URBAN、山系服装品牌——MOBI VILLA,牧高笛秉持「亲近自然,探索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品牌价值观,多维度推动露营融入大众生活。

  主品牌牧高笛MOBI GARDEN——自然界移动的家,以小自在,开启大自然。牧高笛主张“露营专业主义”内核,将高海拔露营中严酷环境下的装备品质要求,带到城市露营、营地露营、山地露营、汽车露营、风格露营、水系露营等全场景下。牧高笛致力于把舒适带去自然,把自然带回生活。凭借更高颜值,更人性化的设计,以及更人文的品牌张力,牧高笛赢得了广大露营爱好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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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品牌MOBI GARDEN URBAN ,延续牧高笛 MOBI GARDEN 的专业户外基因,从城市轻生活角度出发,致力于打造一个懂城市、懂自然、有品位的高性能出行服饰品牌。MOBI GARDEN URBAN 将户外科技融合时尚风格,以通勤、旅行、慢跑、露营、徒步登山等多场景穿着为开发理念,提供“都市·山野,一衣穿行”的舒适体验,让都市人都能热爱来自山野的户外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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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品牌 MOBI VILLA,牧高笛Mobi Garden旗下独立运营的自然系生活方式品牌,以舒服自由的杂货店形式为呈现手法,集服饰/配件/生活杂物于一体,致力于为您打造出不受空间限制、兼具舒适感与氛围感的居家环境。Mobi Villa希望将自然系生活方式分享给更多的可持续生活美学爱好者,一同以自然的名义,打造理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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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EM/ODM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帐篷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服务,产品远销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和美国等国际市场。

  (2)经营模式

  生产上,采取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方式。自主生产方面,生产车间根据订单需求生产产品,再根据生产需要对外采购商品,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辅料、能源等,加工成成品以后通过销售终端对外销售。在外协加工方面,公司整合内、外部研发设计资料,联合供应商协同开发。为有效控制外协生产质量,公司在供应商处设置半成品和产成品检验环节严格把关验收,各环节检验合格后,公司再进行成品采购。

  销售上,公司OEM/ODM业务产品主要销往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和美国等国际市场。自主品牌业务销售渠道包括分为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线上渠道主要与天猫、京东等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公司还积极开拓抖音等社交电商销售平台。线下销售,采取直营门店、经销商加盟店、户外装备分销商与大客户采购、KA卖场等模式。直营模式为门店直接由公司经营管理,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均归公司所有;经销商加盟店由经销商自筹资金建设,由经销商向公司采购货品采取现货和期货两种模式;户外装备分销商与大客户采购采取现货和定制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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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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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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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5,830,775.55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21,885,861.38元,同比增长54.3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3-01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余立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余立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余立平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余立平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

  余立平先生确认,其与公司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公司监事会对余立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拟提名梁地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梁地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梁地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梁地发先生简历

  梁地发: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厦门进雄企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质量主管、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品管课长,现任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品质及体系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908证券简称:牧高笛公告编号:2023-018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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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11、13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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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罗亚华

  电话:0574-27718107

  传真:0574-87679566

  邮箱:ir@mobigarden.com.cn

  3、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000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3-019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其中,2022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汇丰银行、华夏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匹配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9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含税)如下:

  ■

  注:陆暾峰先生于2022年4月29日辞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以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用定期存单进行质押,质押总额十二个月不超过0.58亿元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或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以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等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1.25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下转B28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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